被58同城坑了,交了一百元
回复:你这个钱是怎么交的 交这个钱是什么用途的 你要说清楚啊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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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00:45
案例2 :甲乙两公司于2019年1月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 甲公司于2019年2月10日前向乙公司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合同的货款总额为60万元;违约金比例双方按法律约定为2%。乙公司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向甲公司支付了定金6万元。 到2019年2月初,甲公司履行了合同的2/3,即交付了总额为40万元的商品。随后甲公司推说货源有困难,请求延期到4月交付剩余货物。双方经协商,乙公司支付了40万元的货款,并同意甲公司在4月15日以前交付未履行其余1/3的货物 。但一直到2019年4月30日,甲公司仍未交付未履行部分的货物。乙公司为避免损失,及时从另-公司处购置了同类商品,幸未造成经济损失。2019年5月15日,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处甲公司违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请问: (1)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2)法院如何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必须依次说明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和方式,如需用金额表示,应列出算式)
回复: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或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或法院裁决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从这一合同解除概念来看,合同解除程序有两大类:一是当事人解除的程序,二是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
(一)当事人解除的程序,其又可分为当事人协议解除的程序和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1、当事人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当事人协议解除程序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或在订立合同后另行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另一种是协商解除,也称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了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
2、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就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但解除权的也有限制。
(二)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
合同解除的形式有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也称约定解除;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解除,也称法定解除;法院裁决解除,也称情事变更解除。应当肯定人民法院具有依法裁决解除合同的权利,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解除合同之诉应当依法受理。首先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具体言之,就是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情事变更,当事人又无解除行为,只有经过民法院行使解除,或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中,发现当事人的合同履行存在情事变更而依法裁决。
三、合同解除的效力
(一)对将来的效力
无论哪种解除,该合同自解除之时终止。合同的解除对将来发生效力,自解除之时,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原合同还未履行的,不再继续履行。这是不言自明的。
(二)溯及力问题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是解除以前已经作出的履行是否有效,换言之,解除前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这是合同解除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合同解除如果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依然存在,当事人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不负恢复原状的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解除原则上应产生溯及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特别是在非连续性交易的合同中,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各种权益。在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情况下,非违约方已经履行了其义务的,违约解除具有溯及力对他有利。如果合同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则意味着使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而已经履行的部分就就不发生恢复原状的后果,从而并不能保护无过错当事人或者非违约方的含法权益并制裁违约方。
四、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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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13:58
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报警
回复:一、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报警
不管借钱不还的金额是几百元、还是几千元,法院都有可能会立案。具体来说,只要满足以下的条件,那么法院就会立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微信借钱不还怎么办
原则上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处理的。因为微信借钱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的管辖范围。微信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可以先和借款人协商,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如果拒绝沟通的,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的法律手段解决。但如果对方是以微信借钱的名义欺诈你,涉嫌诈骗,你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三、借条起诉输官司的原因是什么?
1、没有写还款期限
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3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2、债务人不清楚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3、超过了诉讼时效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超过这个时效发运就不会支持了。
债务纠纷发生之后,只要债权人可以证明对方确实欠了自己钱、且已经到了债务的偿还期限、对方依旧未将欠的前还给自己,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不管具体欠的是多少钱,都是可以起诉的。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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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14
因为邻居纠纷引起堵路
回复:法律分析:
邻居故意堵路,可以先与邻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找村委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报警调理或者起诉解决。邻居故意堵路不让走是阻碍公共领域的通行,侵犯法律所规定的相邻权,在此情况下可以先与邻居协商化解纠纷,排除妨碍;协商不能解决可以收集证据另行起诉,维护合法权益。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邻里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如果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经教育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衍生问题:
邻里纠纷打架怎么处理?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造成轻微伤以下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属于刑事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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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5:16
在微信里被同学家长不分青红皂白人格辱骂 侮辱 可以走法律程序吗?
回复:可以。
网络上的侮辱与现实中的侮辱要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
即如果侮辱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属于侵权行为,同时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如果侮辱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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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00:04
之前我因为身体原因流过产后面闺蜜知道了但是前两天因为钱的事闹翻了,我已经还清她的钱、她说不对我让她发账单她没发给我还直接把我拉黑在朋友圈攻击我说我打过胎现在好多人都知道这个事情。
回复: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权。因此只要有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而我认为该不法行为只能是积极地作为,不可能也不会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因为公民权的实现,只要求他人不加损害,并不要求他人的积极协助即可实现。
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间接地因果关系,一般不予考虑。但是,在名誉侵权行为中,由于侵害名誉权造成的损害主要是精神损害,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都是通过无形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对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拘泥于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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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15:16
律师你好 借款债务人跑了好几年一直找不到 最近银行一直打电话 担保人应该怎么做?
回复:一、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出借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但是要注意在一般担保需要先起诉贷款人没有能力清偿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担保的情况下是可以任意起诉的,双方连带责任。如果只起诉了担保人一定要要求追加贷款人做共同被告,这样执行的时候可以提供贷款人的财产线索,尽量避免自己的财产先被执行。
二、担保责任具体怎么承担?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在借贷关系中,如果存在担保人,对于借款人逃跑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出借人可以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是还款责任,但是担保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相应的免责情形存在,所以作为担保人时,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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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2:27
网上卖东西遇到白嫖党如何起诉
回复:商家在遇到买家白嫖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第一、联系平台客服介入,进行申诉,挽回损失,当商家对平台的售后处理和判责结果不认同时,可以在申诉期限内提起申诉。另外,也可以向网络举报网站投诉举报。
第二、遇到买家在快递派送时申请退款或买家退回来的商品不是自己的商品时,应及时联系快递员追回快递或拍照及时向平台进行举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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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21:18
家暴
回复:1、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起诉,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自身合法权益。
2、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家庭成员有权提出请求,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λ应当予以调解。调解主要适用于比较轻微的家庭暴力,它的好处在于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根本转变加害方的错误思想,有利于维持家庭团结,维护加害方的自尊心理,从而尽早、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发展的苗头。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这种救济方式主要适用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受害人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而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2)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4)受害人为妇女的,被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单λ查处,保护被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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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03:49
孩子起诉抚养权
回复: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稳定性、经济状况等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归谁抚养,因此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法院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2、起诉前要考虑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方案,很多时候双方为了抚养孩子会在财产方面做些让步。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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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