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原是内地户口,男方为香港户口,双方于内地结婚。婚后女方申请移居香港及已领取香港身份证。现在双方申请协离婚,昰否能返回内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吗?(女方已取得有香港律师<同一人身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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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深圳
2023-02-21
婚姻
详细描述 (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
女方原是内地户口,男方为香港户口,双方于内地结婚。婚后女方申请移居香港及已领取香港身份证。现在双方申请协离婚,昰否能返回内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吗?(女方已取得有香港律师<同一人身份公证>)
1位律师回答
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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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离。
回复于 2023-02-2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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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权给到了小孩爸爸,小孩爸爸从此不让小孩见妈妈,想要寻求法律援助,应该怎么做
史鹏律师 回复: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协议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并签字即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定期探望子女,有经济能力的还应当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经过协商签订的抚养协议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进行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老公给第三者的钱可以要回吗
史鹏律师 回复:
如您所说,这些款项完全可以讨回来,但需要考虑到丈夫向第三者支付的财产是否构成夫妻共有财产。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假如这类资金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产物,那么丈夫此举则可视作他未经授权便擅自处置了这份共同财产。
鉴于这种情况,针对丈夫转账给小三的资金能否追回的问题,答案是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以下将进行详细说明:
1.若丈夫转移出去的金钱确实属于夫妻两人共享的财产,那么这份财产显然是可以依法收回的。
毕竟家庭成员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因此小三将会被视为恶意第三者,其接受共同财产的行为会被视为无偿赠予,其中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益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从而导致捐赠行为被判定为无效。
关于夫妻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以下四类物质应列为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和奖金;
(2)通过生产和运营获取的收益;
(3)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以及
(4)继承或赠与所获之物。
2.如果证据表明丈夫转给小三的金钱属他个人所有,并且有确凿的证据支持这一说法,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资金便无法试图追回。
至于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几类物质:
(1)婚前财产;
(2)遭遇人身伤害后的赔偿或补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属某一方的财产;以及
(4)专供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
我跟他办了酒席,但是没有办结婚证,现在分手了,当时我就家给了10万彩礼,现在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史鹏律师 回复:
可以要求退回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男的家暴想离婚,女的在结婚之前借了一点钱是两个人用了,现在离婚想要男的还这个钱可不可以
史鹏律师 回复:
夫妻共有的债务,需要离婚时协议分割。可以共同偿还,也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债务,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但是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对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家暴离婚债务怎么解决
夫妻共有的债务,需要离婚时协议分割。可以共同偿还,也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债务,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但是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对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规定家暴离婚债务怎么解决
夫妻共有的债务,需要离婚时协议分割。可以共同偿还,也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债务,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但是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对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长期异地,感情破裂,现在提出离婚,无共同小孩,关于房产如何分配?
史鹏律师 回复: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说明的,没有子女的情况下,是不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但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情况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对于一方的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2023年女方提出离婚,前期认为感情不和才导致离婚原因,最终和平离婚。离婚协议也签了。儿子由女方抚养,但是最后发现女方婚内出轨导致感情破裂。 这种情况孩子的抚养权与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作废。
史鹏律师 回复:
协议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方向更改抚养权的,可以根据以下方法来更改:
1、可以和对方达成协议,约定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对方不愿意更改的,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变更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存在正当变更理由的,人民法院才会判决更改孩子的抚养关系,未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支持,判决不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婚姻律师
史鹏律师 回复:
一般离婚请律师费用需要根据案件是否涉及财产来确定,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可以采用计件收费,根据政府指导价规定,无财产争议的普通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在6千元-10万元之间协商收取。
涉及财产的可以采用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一般律师费是根据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的,但需要依据政府指导价标准。
按件收费:
⑴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⑵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023年女方提出离婚,前期认为感情不和才导致离婚原因,最终和平离婚。离婚协议也签了。儿子由女方抚养,但是最后发现女方婚内出轨导致感情破裂。 这种情况孩子的抚养权与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作废。
史鹏律师 回复:
如果已经依据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方法如下:
1、如果双方都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协议变更;
2、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刚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举办婚礼,女方动不动就吵的离婚,我想问问彩礼能退回来吗
史鹏律师 回复:
通常情况下,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按照到底习俗给付的彩礼,男女双方已经领了结婚证即使没办婚礼彩礼也不用退,因为对于领了结婚证的人员来说的话,彩礼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予退还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一起共同的生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证明下是可以进行退还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我和女方在一起三年。我父母期望我们结婚给予她们家的礼金,后因为二人相处不和,谈了分手 现在女方不退换礼金
史鹏律师 回复:
律师解析:
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退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退回:(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2024年,广西贺州;2.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内,2016-2017年男方要求女方单独签字,以双方共有的房产做抵押,像广西农村信用社贷款130万元,未在女方监管下,擅自使用130万元贷款,所使用的去向不知,男方并涉及家暴,恐吓不允许女方参与贷款的使用;3.目前贷款可能涉及转移资产,想请问如何追查这130万贷款资金去向,男方通过第三方的银行卡将贷款转出,使用情况不清。
史鹏律师 回复:
离婚转移存款当然是能够查得出来的,如果诉讼需要,可以申请法院查询。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通过银行查对方的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支行,律师建议,一旦进入了离婚程序或者一方已有离婚打算,对方很有可能提前转移财产。等对方转移财产之后,再想要对方的存款就比较困难了。
一、离婚被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走到诉讼离婚地步的夫妻,往往已经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在这种情况下,好多夫妻都抱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让对方得到一分钱的念头。尤其是存款,调取银行流水不易,且如工商银行一类的银行又一般不配合调取,那么在这种情况,如何避免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呢。答案是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方收入高出另一方较多的情况,尤其是在中年夫妻离婚案中,由于一些传统思想的存在,夫妻双方往往将自己的收入视为个人财产而不愿与另一方进行分割。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但是由于民众对法律的不了解,往往会选择在财产上做一些手脚(最常见的为转移存款、股权、基金),追查时也比较麻烦。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出现。在诉讼前如果确实存在对方有明显转移财产行为的迹象,建议向法官申请诉前保全。以上是对您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二、婚姻纠纷期间如何查询对方隐藏财产所藏
一、调查银行存款:想要了解对方可能隐匿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二、调查股票;三、调查房产: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查找不失为一种快捷的途径。
三、证明夫妻财产是共有财产的证据如何
证明夫妻财产是共有财产的证据具体如下: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出轨怎么认定然后怎么办
史鹏律师 回复:
婚内出轨的认定如下:
1、通奸,是偶尔的婚外情,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司法实践中,捉奸在床、无故与婚外异性深夜单独开房的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通奸行为;
2、同居,这里的“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持续共同居住两三个月以上构成同居;
3、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破裂男方拖延不肯离婚
史鹏律师 回复: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拖延不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起诉离婚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分居且双方并无感情,两小孩留在老家爷爷奶奶带,不让看小孩并且也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想要离婚并且要一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史鹏律师 回复:
律师解答: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律师解析:
2、分居期间不让看孩子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分居三四年,两方没有任何感情,有两个小孩,现在也不让接小孩,也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需要怎么才能离婚?
史鹏律师 回复:
律师解答: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律师解析:
2、分居期间不让看孩子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你好离婚后可以要回小孩吗
史鹏律师 回复:
你好,离婚之后还可以起诉要回孩子,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