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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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自媒体平台上,使用影视形象人物肖像权的相关图片时,若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须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更不能出于其他不法目的或丑化他人形象来制作、使用、发布权利人的肖像。但是在自媒体发表的文章中,其配以名人肖像图仅是评论性或者展示性,而非建立在商品或服务上的行为,都应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2.画名人肖像是否涉及侵权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如果画名人肖像并无任何营利目的,单纯只是个人欣赏学习之类,就不会侵犯他人肖像权,但如果画名人肖像是用作营利,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九条 【人格权的合理使用】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画名人肖像是否涉及侵权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如果画名人肖像并无任何营利目的,单纯只是个人欣赏学习之类,就不会侵犯他人肖像权,但如果画名人肖像是用作营利,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九条 【人格权的合理使用】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回复于 2023-01-12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