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鹏
帮助人数:6042
咨询电话:13972459275
这套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提到的房产因为登记双方的名字,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其父母能够证明该房产,属于出资方,可以按照债务关系处理。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提到的房产因为登记双方的名字,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其父母能够证明该房产,属于出资方,可以按照债务关系处理。
回复于 2023-07-20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