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女方起诉离婚,小孩子想归男方,在没开庭期间,女方每天开视屏辅导小孩子学习,这样会不会对女方离婚不利呢
回复:如果离婚期间孩子的生活现状没有对其成长不利的因素,尽量不要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前面是谁直接照顾的继续由其照顾。能够表达意愿的孩子,孩子愿意跟谁共同生活,就跟谁共同生活。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二、抚养权如何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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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17:49
我父亲没有民事能力,我母亲出轨,没有做到第一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能不能让我母亲放弃第一监护权。不需要我母亲承担任何治疗费用
回复:父母不能放弃监护权。
《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有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监护人才能由其他亲属担任。
虽然监护权不能放弃,但是监护权是可以通过法院予以剥夺或者变更的。
如果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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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16:35
结婚刚一年,彩礼女方委托女方姑姑授权彩礼,我们给她10万彩礼,她姑姑自留9万只给了女方家一万,女方家现在不愿意了,她姑姑不给女方父母钱,现在我们孩子也有了,请问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回复:需要退还大部分。 彩礼是否需要归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您可以依据以下规定来判断: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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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20:27
父母离婚后,离婚协议中是将现住房屋的产权归在我的名下,但一直未过户,现我母亲同意过户,我父亲不同意,这样起诉的话能把房子的产权归在我名下吗?并且他们有做抵押贷款。
回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协商决定将房屋赠送给孩子,但是还没有过户的,未过户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没有过户之前,双方的任意一方都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为房屋所有权人还没有变化
离婚房产归孩子,但未过户期间,房产证上面的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归属就是是谁。所以在房产赠与孩子之后,当事人需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时履行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房子不过户协议有效。因为就算离婚房子不过户,离婚房子不过户协议依然有效。合同的有效成立仅需要满足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合规不违反公序良俗,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等条件即可,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房屋是否过户,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一般情况下,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离婚不过户无法拥有产权。
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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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20:26
离婚诉讼该怎么去起诉对方
回复: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
(一)写离婚起诉状;
(二)准备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如遭受家暴后医院的诊断记录、与他人同居的照片等;
(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所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四)交纳诉讼费用,等待被告答辩期满开庭;
(五)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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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0:27
婚后借款买了婚房,现在把婚前自己个人的房子买了还婚房债务,请问婚房能属于个人所有吗?怎样才能保全自己的权益?
回复:婚前买房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个人出资首付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首付部分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以及还贷的额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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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0:24
因为离婚,结婚前她交的首付买的车离婚这个车是不是有我一半
回复:如果是婚前个人出首付贷款买的车,那车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需要分割。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出首付贷款买的车,那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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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0:23
律师,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是我们在婚期间有一套按揭房,是前夫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协议上面房子房贷归前夫一个人,但是现在他没有还房贷了,法院要执行他的房子,这样我有什么牵连吗?
回复:1.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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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20:24
感情破裂怎样对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快速离婚,
回复: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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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20:22
夫妻想离婚,女士不同意,该怎么做
回复:离婚女方不同意,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之间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法院进行调解或者诉讼:
1、法院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一方不愿意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或者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等等的材料;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然后等通知;
(6)法院给相关案件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然后通知开庭时间;
(7)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8)法院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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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17:19
和女友分手了 花的钱可以还给我吗
回复:给女朋友花的钱分手了是否可以要回来,分情况:
1、关于是否需要偿还该笔款项,需要以给付款项的性质决定:
(1)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借贷或者不当得利,或者是以结婚为特定目的的赠与,则女方需要返还;
(2)如果是借款,出借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普通赠与,则女方不需要返还该笔款项:
(1)婚恋关系中当事人实施的小额给付如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可不予返还;
(2)除此之外,还有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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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17:19
我和我媳妇离婚6年了我想让我父母看看孩子女方不让看触犯法律吗
回复:离婚后不让见孩子不违法,但是也不合法。离婚后不让见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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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