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6年在长岭县用磁吸号牌的 方式被当地交警抓到的,但是给我开具的违章是50022违章,而且即没扣押我的驾驶证,也没扣押我的机动车,直到今日也没有人联系我处理这个违章,我先问一下,这个他们交警部门是否有执行的期限。这么长时间时候还具有法律效应了么?
回复:您好,如果是驾驶人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违章,那么是有处理期限限制的,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交警队接受处理。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则一般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完毕就可以了。
一、处理违章去哪里交罚款
一般来说,违章分为现场和非现场两种。如果是违停被贴罚单,这种就是现场违章,当车主收到罚单后,就可以直接到罚单上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如果是闯红灯被电子眼抓拍,这类非现场违章行为的话,一般会接到通知单,然后交管部门确认罚单,最后去指定银行交罚款就可以了。另外,拿到罚单后,就要尽快到银行缴纳,一般是在15天之内,不然会有额外的处罚方式。
二、开别人的车违章扣分怎么处理
违章处理流程:
1、准备材料。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照,只拿行驶证就可以;如果是超速违章,要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贴条了,要拿着处罚决定书和行驶证。
2、去车管所。准备好材料后,去车管所查一下是不是真的违章了,看看照片,然后填写确认书。
3、交罚款。拿着确认书去车管所制定的银行去交罚款,去指定银行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一般在自动取款机就可以办理。
4、如果是在外地违章了是个比较麻烦的事情,一般要在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异地处理的话有两种方法,一个是自己去办理,此方法比较麻烦。另外一个是托朋友办理,托人办理的话要把自己的资料寄过去。
三、闯红灯违法处理必须一个月内完成吗?
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可以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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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9:27
您好,我是2016年在长岭县用磁吸号牌的 方式被当地交警抓到的,但是给我开具的违章是50022违章,而且即没扣押我的驾驶证,也没扣押我的机动车,直到今日也没有人联系我处理这个违章,我先问一下,这个他们交警部门是否有执行的期限。这么长时间时候还具有法律效应了么?
回复:您好,如果是驾驶人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违章,那么是有处理期限限制的,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交警队接受处理。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则一般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完毕就可以了。
一、处理违章去哪里交罚款
一般来说,违章分为现场和非现场两种。如果是违停被贴罚单,这种就是现场违章,当车主收到罚单后,就可以直接到罚单上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如果是闯红灯被电子眼抓拍,这类非现场违章行为的话,一般会接到通知单,然后交管部门确认罚单,最后去指定银行交罚款就可以了。另外,拿到罚单后,就要尽快到银行缴纳,一般是在15天之内,不然会有额外的处罚方式。
二、开别人的车违章扣分怎么处理
违章处理流程:
1、准备材料。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照,只拿行驶证就可以;如果是超速违章,要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贴条了,要拿着处罚决定书和行驶证。
2、去车管所。准备好材料后,去车管所查一下是不是真的违章了,看看照片,然后填写确认书。
3、交罚款。拿着确认书去车管所制定的银行去交罚款,去指定银行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一般在自动取款机就可以办理。
4、如果是在外地违章了是个比较麻烦的事情,一般要在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异地处理的话有两种方法,一个是自己去办理,此方法比较麻烦。另外一个是托朋友办理,托人办理的话要把自己的资料寄过去。
三、闯红灯违法处理必须一个月内完成吗?
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可以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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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9:24
取保候审保证金
回复:《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鉴于公安机关乱收保证金,收了保证金不退还等现象,新《刑事诉讼法》对保证金制度作出新的规定。
一、向谁收取保证金?
1、向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收取保证金。
不是交了保证金就可以取保候审。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收取保证金,不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
3、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该单位交纳保证金。
二、保证金的数额是多少?
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08月04日实施)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4.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各省对保证金的数额规定不同。一般为一至五万元。
三、谁有权决定收保证金?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办案警察无权决定收取保证金。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机关无权决定收取高额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没有相关负责人批准,办案人员私自向犯罪嫌疑人家属收取保证金是违法行为。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四、如何缴纳保证金?
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传统的做法是,犯罪嫌疑人家属将保证金交到公安局。等到被告人判了刑,很少有人敢向公安机关要求退钱。
从2013年开始,公安机关不得再直接向犯罪嫌疑人收费。
五、如何退还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不必在找公安机关。
凭“有关法律文书”也可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有关法律文书”是指能够证明案件已经结束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
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确保保证金的退还。
六、如何没收保证金?
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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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