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门面房没有房产证,开发商那有备案,现在想卖掉,具体流程应该是怎样的?需要怎么起草合同?
回复:管局备案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转让,方法有如下几种:房屋买卖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进行转让。这种方式属于二手房买卖,需要要缴纳的税费会比新房多一些。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等。这种方式比较简单直接,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不足之处就是税费相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直接更名转让。流程为卖房者需要首先还清银行贷款;卖房者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由购买者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如果是刚交了首付款,还没有办按揭可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进行转让。这种情况比较好处理,因为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转让,就是跟开发商商量好,跟买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并将老的购房合同收回即可。
拓展资料:没有房产证,先公证再过户是否可行?
根据规定,没有房产证的商品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在现实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商品房在等待房产证的过程中被转让。对于这种二手房,买家要想保障权益,应该在合同中约定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卖方取得房产证之时生效,并于取得房产证后一个月内办结产权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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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21:13
在本地粉条厂进了十几万元粉条,销售过程中被投诉罚款,厂家提供的合格证厂名与营业执照上厂名不一致,可以起诉厂家要求赔偿吗
回复:法律分析:
工商局查到商品无合格证会责令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限期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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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5:53
在本地粉条厂进了十几万元粉条,销售过程中被投诉罚款,厂家提供的合格证厂名与营业执照上厂名不一致,可以起诉厂家要求赔偿吗
回复:法律分析:
工商局查到商品无合格证会责令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限期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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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5:53
2023年1月5号,我通过微信群里免费学习板绘技巧的宣传,加上了网课助教的微信,助教联系我时告知一个月学费三百左右,最快一个月左右通过考核就可以兼职赚钱,报名之后一直到1月11日才开始第一节课学习,报名时却说是要交12个月的学费,优惠后课程总费用4100元。当时因为助教告诉我,为我留了优惠名额就报了,但是后来经网络查询所谓的优惠名额是虚假宣传,用以诱导学员报名。并且报名流程中索要了我的身份信息,人脸识别,验证码,甚至是家属信息,并催促我完成流程,导致本人并没有细看协议内容并且错看合同内容就签署姓名。之后家人告诉我这是贷款流程,并在确认我在报名中收到的信息里有来自启辰宝的验证信息,经确认这是第三方网络贷款平台,这表明我被隐瞒诱导欠下了网贷。我认为我受到了隐瞒和欺骗,在报名第十天就想要退学,但退学要按照协议走,协议本身是霸王条款,违约金要在我交了三百的基础上再交一千才能退课,这种条款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但我只听了一节课,还没有什么实际学习内容,不接受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去退学,这是我的诉求。
回复:一、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是多少
1、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对于合同违约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一个计算方法。
2、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二、三方协议可以不交违约金吗
1、不符合法律规定三方协议违约金不交是可以的。
2、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了专项培训费,并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服务期及服务期违约金后,劳动者违反约定的,需要交三方协议违约金。
3、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方面,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
4、“三方协议”就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主要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从学校角度而言,三方协议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重要参考,学校会根据协议书发放派遣证并转递毕业生档案。
5、对个人来说,签了三方协议,持报到证到就业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开始计算工龄,就业单位可以给个人缴纳各项保险,并在就业单位当地落户。
6、就接收单位而言,企业与个人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意味着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并保障学生的上述权利。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对于合同违约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一个计算方法。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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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23:54
我是高中生同时也是一个学生群的群主,前天群里面有骂人的我没有及时处理,被群里的人搬到了抖音上,学校的老师找到了我,要给我记处分,更气的是除了我以外那些骂人的在群里的那些人一点事情都没有,只有我成了替罪羊,原因就是我不是关系户,没给老师送礼,老师就让我成替罪羊,我既没有骂他们,也没有顶撞他们,就是一个群的群主,就让我全权负责,给我记了一个大过,并让我回家反省。
回复:微信群里被骂,群主要担责吗
1、从法律层面看,微信群主对微信群有管理责任和义务。
首先,群主对群内可能会出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或言论负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制止发生在微信群内的侮辱他人名誉的行为。其次,群主作为微信群管理者,比一般群成员多出发布群公告、将群成员移出群聊和解散微信群的权限,群主应当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预防和阻止群内的侵权行为。
群主“慢作为”“不作为”要担责,涉及判断标准的问题。一方面,群主应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公平、公正地处理和劝阻群成员之间的争执、谩骂,不能出于个人情感,偏袒发表侵权言论的成员。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到,群主的能力不可能无限大,只要尽到积极预防、阻止群内侵权行为的责任,就可以视为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应减轻或免予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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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11:37
1、18年办酒席后用公婆给的彩礼12万,公婆添了两万买了套安置房写在我的名下,买的人家家里要拆的,补的拆迁合同日期17年,领证是在19年,安置房我能独立占有吗?有一女我养,要求男方一个月1500抚养费不接受,能起诉得到法官的支持吗?3、我的10万嫁妆婚后放于在他手里,与家庭生活收支掺和一起,后被他私自借给他人未收回,我还能主张他归还这个十万嫁妆吗?
回复:一般情况下,安置房不是户主一人的。安置房属于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属于所有有拆迁补偿利益的人共有,至于分配比例,可以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一般会进行诉讼,申请法院查询拆迁底档,根据拆迁底档判断各个人的分配比例。
《民法典》规定男方给彩礼12万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的。法定的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有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一、女方退婚女方不退彩礼怎么办?
返还彩礼纠纷中,涉及女方退婚不退彩礼情况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且后两种情况必须双方离婚才可以主张返还。
二、离婚案件纠纷怎样请求彩礼返还
离婚纠纷中,男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请求女方返还彩礼,但前提是要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法律规定,离婚后彩礼返还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如果夫妻间没有上述情况,那么男方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三、彩礼不能超过多少?
国家没有规定彩礼不能超过多少。有彩礼的数额由双方决定,双方也可以约定不支付彩礼。一般情形下彩礼支付后是不需要返还的。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形应当以离婚为前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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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22:33
在学校丢了九百元,想问问报警的话能不能处理
回复:可以报警,但是并未达到立案标准。【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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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18:18
目前面临合同到期,单位应工作岗位取消的原因准备不在续签合同,想问下都能合理的要求那些补偿。
回复: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就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以外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说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可以包括: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约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职位、福利待遇等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不愿续订的等。
二、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从何时起算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才有的新规定。由于《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根据法无溯及力的一般原则,计算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不应当包括劳动者2007年12月3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而应当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当然,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其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则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算。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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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11:57
娶了一位单亲妈妈,但是还行还没有上户口,能领结婚证吗
回复: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
没有户口本,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照样给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还要开。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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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2:18
我们一行五人从南向北,一辆全封闭电动三轮车停在最右边,我们两轮车在其左侧靠右停着,当时我们在说话处于未行驶状态,对方从西面行驶,对方速度特别快,撞到我们后继续向前行驶最终突破东面铁皮驶入麦地,对方下车后说他全责他赔钱,还说刹车坏了,男∶后脑着地当时发懵,小腿部多处疼痛难忍站不起来,右肩肿胀疼痛使不上力气,女∶脸部嘴角右上方和右下方两处贯穿性伤势,左右手肘关节处挫伤肿胀,右膝关节处多处瘀血胀痛,右脚瘀血胀痛
回复: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 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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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2:38
2023一月31日,在河南商丘,目前已被辞退,老板无理扣钱,回答个同事问题说我阴阳怪气把我辞退了
回复:离职后工资被乱扣首先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不足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一、压工资辞职不给怎么办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
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开除了不发工资怎么办
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很多劳动者一直疑问,怎么界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规定,拖欠工资的争议,以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作为标准。)4、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三、离职后工资被乱扣怎么处理
离职后工资被乱扣的处理方法是:
1、首先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仍不足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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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