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索求经济赔偿怎么办?
回复:如果小三索求经济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理方式:
1. 如果小三与被出轨方有婚外情,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三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 如果小三与被出轨方没有婚外情,但是对被出轨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三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 如果小三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被出轨方的财产,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小三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小三的过错和被出轨方的经济损失。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行为。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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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8 23:22
夫妻有一个三岁的孩子,丈夫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继承,他们除了一套共同住房还有20万存款,妻子和女儿有权继承丈夫的部分遗产吗
回复:如果男方不幸死亡,那么女方作为配偶,可以跟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男方的全部财产(包括属于男方名下或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按这三个类别现有的人数平均分配,比如,男方有一个女儿,上面还有爸爸、妈妈,女方结婚时又带来一个年幼的儿子随嫁(在法律上这也属于跟男方存在抚养关系的儿子),那么,男方的遗产就是由女方、女方的儿子、男方的父、母、女儿这5个人平均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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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23:15
法律咨询电话24小时免费
回复:法律咨询电话24小时免费法律在线咨询中心聚集了全国各地的优秀律师,24小时为您提供法律在线咨询服务,还可以通过法律咨询热线或者律师在线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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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10
中国居住的中国公民是否可以办理马耳他结婚证
回复:1、中国人可以在国外领结婚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与国内公民自愿在中国境外结婚的,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但该登记信息或程序违反我国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2、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请问在国外领了结婚证,在国内还能领结婚证吗
1、不可以,已经在国外登记结婚的人士,回国之后是不可以再次领证的,国外结婚证公证认证后就可以在中国使用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中国人在国外怎么起诉离婚
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一)双方协商一致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
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
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
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二)双方不能协商一致
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
相关证据。
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
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
情况:
其一: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
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
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
处理。
三、在国外领了结婚证,在国内还能领结婚证吗
1、不可以,已经在国外登记结婚的人士,回国之后是不可以再次领证的,国外结婚证公证认证后就可以在中国使用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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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19:53
丈夫赌博,需要起草一份离婚诉讼,此人曾经因赌博而找亲戚借钱不还,数额高达万位数。并均由我们共同还钱,此次再犯,欠钱四万多。
回复: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有: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5.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
6.违约责任等。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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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6 22:19
我出生后不久就父母离异,母亲欠下十年以上生活费未支付,现如今我已经成人,准备追回母亲未支付的生活费,请问追回的来吗
回复: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所以过十多年后仍然可以追讨抚养费的。
但是如果被抚养人已经超过20周岁了,即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无论如何给付,原则上,都已经丧失了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但此时对方愿意给付的,还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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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23:48
2032.1.24 武汉市 和老婆 结婚 彩礼10万 酒席 五金 拍婚纱照 20万 装修婚房34万 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退回一半费用吗 没有原则问题 就是感情不和 结婚1年半
回复:可以。但要符合条件才能要回。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其他男方以红包形式给付女方家属的财产属赠与性质,对该部分男方请求返还时应不予认可。其次,应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前提。
一、未领结婚证彩礼如何退
婚前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本质上是以未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赠予条件为成就,赠与未实现,彩礼仍然属于赠与方财产,那么受赠人即有义务返还赠与物。因此,给付彩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直接向对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对方拒绝不退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实现自身权利。
二、结婚时彩礼钱归谁?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结婚彩礼钱法律上归谁,如果是女方未按照约定条件而导致最终婚约取消的,女方需要退还男方彩礼。如果是男方为过错方,存在欺骗隐瞒的情况,那么女方无需返还全部彩礼,可是具体情况退回部分彩礼。
2、女方以骗取财产为目的情况如果女方只是为了骗取彩礼钱而约定结婚,并且在拿到彩礼之后就立刻解除婚约的情况,这种是应该由女方完全退还彩礼全额的。
三、彩礼钱属于女方吗?
1、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约定婚约时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礼一般为女方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或者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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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4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