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买的水果,挺贵的说是日本进口的,但是包装上产地写的中国。现在怀疑不是进口水果能怎么维权
回复:建议先同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1、买完东西后发现被骗,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反映、投诉。
2、也可以拨打电话12315向当地工商局或者登陆12315官网投诉,同时要收集和保留商品的相关证据。
3、请求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4、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5、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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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12:43
员工休假公司要求完成工作
回复: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安排工作是不合理的,如果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安排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以工作需要为名,要求员工暂停休假,恢复上班,是企业管理内部事宜,法律没有禁止,只有公司取消休假以后,既不给补休,也不给加班工资,那才是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当单位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因为单位安排职工补休,可以使职工恢复加班的疲劳,有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有利于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保障。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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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3:03
昨天晚上八点左右 被人打了 现在该怎么办才能获得最大赔偿
回复:被人打了一巴掌怎么获得最大的赔偿
通常情形下,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这巴掌构成轻微伤及以上的伤情,那么只有当事人双方协商赔偿金额。但若被害人因故意伤害导致耳膜穿孔或者其他严重伤害结果,可以进行伤势验证,构成轻微伤的,赔偿相对较高,这种时候务必保留好医疗票据凭证,用以与施害者协商赔偿事宜。
被人打赔偿
二、
被打如何要求对方索赔
首先,被打致受伤,可以找对方赔偿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次,如果经鉴定为轻伤以上伤害,加害人要承担刑事责任,请求赔偿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后,如果加害人不必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
被打伤了赔偿标准
可以先进行伤害鉴定,确定等级。根据你的情况确定赔偿项目,比如有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
至于打人者以上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由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确定。
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它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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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5 20:12
校园霸凌
回复:校园欺凌已经侵害了学生的权利,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可以起诉。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本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利用体能、人数或者家庭背景等条件,蛮横霸道、恃强凌弱,通过以下方式蓄意或者恶意实施欺负、侮辱,侵害另一方身体、精神和财物的行为:
(一)在班级等集体中实施歧视、孤立、排挤的;
(二)多次对特定学生进行恐吓、谩骂、讥讽的;
(三)多次索要财物的;
(四)多次毁损、污损特定学生的文具、衣物等物品的;
(五)实施殴打、体罚、污损身体等行为的;
(六)记录、录制、散布实施欺凌过程的文字、音频、视频等信息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欺凌行为。
诉讼的条件要求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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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