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人发生了口角,对方给我打,但他自己肋骨折了了,经过了当地出所,调取了监控,人证都证明我没有我没有打他,请问我有责任么
回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当事人已报警并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确认您并没有对对方采取打击行为。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您没有责任。但是,您与对方发生了口角,导致对方受伤,仍然需要谨慎处理这种情况,以避免发生潜在的纠纷。
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尽可能了解对方的想法和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避免进一步的冲突和误解产生。如果对方对您进行威胁或滋扰,您可以寻求警方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任何形式的暴力或威胁都是不可接受的,平和、理性、合法的解决方式应该是我们所追求的,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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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7 02:59
我老来得子有两个孩子,大闺女跟她妈我带儿子,想留一笔钱给两个孩子又不想让监护人她妈得到,可不可以立遗嘱在她妈妈过世后才能继承?执行遗嘱都牵涉哪些费用?
回复:老公有委托书遗嘱不给妻子可以吗
老公遗嘱不给老婆是可以的。个人财产个人可以自由分配,但遗嘱所要处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而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约定无效
、法院执行遗嘱的费用是多少钱?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 遗嘱的特征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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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01:11
我们家以前和我叔一家和我爷都住在一处公租平房院里 户口都落在这次院内。2010年 公房改私房 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叔一家私自购买变为私房 后房屋动迁分得房屋 而我父亲作为拆迁安置人只是安置到一处无照房屋 含恨致死。 由于当时我年轻没有主意也不懂。但最近我奶奶去世。叔叔姑姑又要霸占我父亲的无照房屋。说不是我父亲的 是爷爷奶奶的财产 。 我现在想知道 当初公改私时我父亲有没有资格购买 我叔一家瞒着我父亲购买有没有过错。在有我父安置的无照房屋属于谁 。我的权益有哪些
回复:首先要明晰的就是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如果房屋已经办理权证,那么房屋所有人就由不动产的物权。如果是没有办理权证的房屋,房主没有无权。因为无证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物权未设立,只有等到权证办理完毕之后权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权利。尽管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期待权的相关权能,但就法理而言权利人对无证房屋的期待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可继承性。
无证房屋的权利归属事根据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来决定的,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权证,那么房屋的所有者就拥有了房屋的物权,如果没有办理权证,需要等到权证办理之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权利。
一、对于用老房屋换新楼户是如何确权的
用老房屋置换新房,往往发生在城市拆迁过程中。老屋被拆迁,户主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拿到新房。想要对拆迁安置房确权,主要就是办理房产证。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很多人担心不尽早起诉确权或分割,会导致己方取得安置房屋的权利受到损害,比如安置房屋被擅自登记在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名下,初始登记时同住人的权利被否认等等。但实际并不需要多虑,在开发商取得大产证至办理初始登记即小产权证之间还有一个过程,此时完全可以起诉确认房屋权利或者析产。
即使在房屋已然办理了产权登记之后,如果觉得产权被侵,认为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和归属有错误的,仍可以随时起诉确认自己对房产所拥有的权利。而且由于房屋本身的特殊属性,只要通过确权实现了自身的权利,就能恢复对权利的行使,通常不会造成财产损失的不可逆后果。而且通常认为物权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影响。
二、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卖吗
房子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卖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有关房地产物权转让的管理性规定,也就是没有依照法律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进行物权转让,房地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但是,当事人就该房屋签订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不直接发生物权转移的效果,所以出卖方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的。
一、房屋买卖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缴纳税费;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二、买卖房屋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要明确房屋权属。要注意产权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是同一个人,是否存在共有人;
2、选择正规中介机构;
3、注意房屋结构以及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注意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总而言之,在城市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肯定是不能卖的,根据规定,未依法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子根本就无法过户,可是房子的产权归属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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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