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同学叫我去野外游泳,一共有6个人,然后我和另外一个下水了,另外一个淹死了,我没救到,要负责任吗
回复:未成年溺亡同伴不需要负责任。未成年人结伴游泳溺亡,同伴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未成年人是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对其子女依法负有教育、监督、管理和保护义务。
一、谁对脱管未成年人负有照顾义务
1、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结伴参与活动,成年人对脱离监护人及受托人监管的未成年人依法负有照顾和安全保护的职责义务,如果未尽到足够的安全防范义务和后续的施救责任,对他人遭受的损失将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应对子女进行有效监护和教育,避免发生悲剧。
二、孩子溺水,谁之过
1、结伴野外游泳的参与者负有互相照顾、救助义务,若参与者未尽到相关义务,应当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水库管理人负有确保水利设施建全、功能完好等保障义务,但对进入水库游泳者不负安全保障义务。
3、未成年人到水库游泳,不慎溺水身亡应由监护人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三、未成年人一起游泳,淹死了一个,另外的人有责任吗?
1、未成年人擅自外出溺水死亡,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负监护不力的责任。作为未成年人的其他孩子受认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相互间无法定的监管和照顾及救助义务,对小朋友的溺水死亡如果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和违法行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但小朋友毕竟是和他们一起玩,而且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他小朋友的监护人于情于理给予适当补偿也应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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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23:46
您好,我想问一下遇到性侵怎么办?
回复:您好,法律分析:当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要第一时间告诉家人,并且报警求助,不能因为害怕就默不作声,导致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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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05:45
您好,请问一下,假设一个人当街过激杀人,致使两死三伤,而家族有遗传精神病史,大概会怎么判刑?
回复:您好,精神病杀人怎么判刑
第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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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是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的,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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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