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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女儿2岁。五一路有个房子30万给了。朋友的房子3年内给清40万。21年给的到现在30万了,可我没有合同。没有房产证也办不了。我想争房子。 农业银行今年3月份贷款20万两个人一起贷款的。出来账在他手里。由于他平常用公款最后这20万他还给了他的公司,我一分钱没见到。他说罗用公款是平常家里开销了给我零花钱了也。 所以我担心20万贷款要分我。房子还给不了我。一辆车,领证之前买的。相当于彩礼吧18万今年刚还清。他就给我孩子跟车子。 贷款他的。房子他的。我不同意。 房子我要。贷款我没花一分钱。
回复:1、一般情况,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女方的;婚礼上的彩礼或者礼金,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彩礼的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话,那就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2、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予,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3、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房产纠纷 | 2023-09-29 18:36
物业说地方没有减免物业费的规定 空置房物业费该交多少
回复:小区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按70%交纳。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房产纠纷 | 2023-09-26 18:14
邻居房檐强制在我家滴沿怎么办
回复: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作为业主,你对于共有部分是享有权利的。
房产纠纷 | 2023-04-19 16:13
法律规定中 居民住房外售室内垂直车位最小尺寸是多少
回复:车位尺寸国家采用的是宽2.5米,长5.0米到5.5米之间的标准,最常用到的是长为5.3米,宽为2.5米的尺寸,这尺寸是规划车位时的首选,这样的长度与宽度不仅能保证相邻两车在停放之后,车门能顺利打开不碰撞,还能满足现在常见小车的长度。
房产纠纷 | 2023-03-31 11:14
您好,地点:山西,时间:2013年 事件:城中村改造拆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已盖村委会公章(属于私下和村长达成的协议),但是村长后期因为私人原因被查出问题并处分,目前服刑中,所以拆迁安置没人处理,但是村委会不予兑现,存在类似问题的我们村大概有二十户,均未处理,改造商品房目前处于搁置状态,想问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状告村委会,让予以兑现拆迁补偿。
回复:您好,对拆迁安置不满意可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如果还不能解决那么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其他村民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已经盖有村委会公章,因此该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村长因私人原因被查出问题并处分,也不应该影响您和其他村民的权益。 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1.与村委会协商:您可以与村委会进行沟通,要求其兑现协议书中的承诺。如果村委会不予理睬,您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2.起诉村委会: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兑现协议书中的承诺。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协议书、公章等。 您和其他村民签订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应该兑现承诺。如果村委会不予兑现,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产纠纷 | 2023-03-29 16:20
1.买新房但是和沙盘不一样;2.交房日期延迟半年怎么办
回复:如果交房日期延迟半年,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查看购房合同:首先,您需要查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交房日期延迟的条款。如果有,您需要了解延迟交房的具体原因和解决方案。 2.与开发商协商: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了解延迟交房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如果开发商承认责任,您可以要求他们提供一些补偿措施,例如延长贷款期限、减免利息等。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开发商不愿意协商或者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应该采取的措施。 4.维权:如果开发商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维权。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如果您购买的新房与沙盘不一样,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开发商协商: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他们解决问题。您可以提供证据,如照片和视频,以证明您购买的房屋与沙盘不一样。 2.咨询专业人士:您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如房地产律师或房地产评估师,以获取建议和帮助。 3.要求退款: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要求退款。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监管机构投诉,并要求退款。 4.起诉开发商: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您可以起诉他们。您可以聘请律师代表您起诉开发商,并要求赔偿。 无论您采取哪种措施,都应该及时采取行动,以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
房产纠纷 | 2023-03-28 13:13
我通过中介在农村买了一套房,卖房人不是原户主,只是出具了一份与前户主的交易合同和宅基地使用证(证件未改名),该村也出具了我购房的证明并盖章,那我这房以后出现纠纷问题,我的这些证明具备法律效应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法登记。因此,您需要确保您购买的房屋已经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手续。如果房屋所有权已经登记,您持有的交易合同、宅基地使用证和购房证明等证明文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但是,如果房屋所有权未经登记,您持有的证明文件可能无法保护您的权益。因此,建议您尽快核实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情况,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房产纠纷 | 2023-03-24 11:40
山西阳泉,未婚 共同买有一处房产,房子目前有买卖协议(男女双人姓名),但未正式过户。 其中男方出资贷款11w(至今未还款),现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在双方协议之下,男方承诺将房送于女方,若女方将房过户后,是否也会承担这笔债务?若须承担,请问该如何
回复:婚前协议赠送房子给女朋友有法律效力,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男方自愿将房产赠与给女方的,协议有效;男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将房产的产权过户给女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房产纠纷 | 2023-03-12 22:37
我想问回迁房还都没有房产证只有双方签的协议上面只要户主签字还是配偶和继承人都要签,还有就是如果以后可以办房产证了但是原户主去世那么这个该怎么过户
回复: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后才能过户。房产继承公证办理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一、父母留下的房子怎样继承 父母留下的房子,具体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的法定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1、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6、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7、所需费用: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
房产纠纷 | 2023-03-04 00:11
我想请问一下,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在不经过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卖给了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那这个房产,女方有权追回吗
回复: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共同制。即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一般情形下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共有的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应构成无权处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夫妻另一方有权追回,但是符合下列情形的,构成善意取得,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另一方不能再追回房屋。具体情形为:(1)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所谓“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该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不知道夫妻一方是擅自出卖,已经尽到了必要的审查与注意义务。(2)第三人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款。所谓“合理”,是指房屋价款与房屋的价值基本一致,不属于不合理低价或者无偿转让等情形。(3)该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即房屋已经过户登记至第三人名下。上述擅自处分本质上属于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侵权,夫妻另一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房产纠纷 | 2023-03-02 23:06
两口子闹离婚,双方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离婚协议第一条就规定等孩子18岁后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作为条件女方不带走任何财产及钱款。双方本意是都不要房子,把房子留给孩子。 离婚协议最后一条规定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之所以有最后一条是因为当初孩子还小,另一个原因是房子还有尾款未付清。 问题是没想到离婚后男方意外去世了。现在孩子已成年,房产局却不给孩子过户房产,理由是房子是男方的遗产应该有孩子及男方父母共同继承。 这样就违背了男女双方当初离婚协议的本意,现在女方该怎么办?
回复:离婚协议中房子可以归孩子,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留给孩子必须是双方有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房产给孩子,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或者是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或者一方有权就自己分得的财产赠与给孩子。 一、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容易争议的问题 (一)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二)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4、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二、写一份房子归孩子所有协议 离婚协议房子归孩子实际上就是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孩子,这个赠与内容可以重新拟定一个赠与协议,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项下单列一条写上赠与内容,将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与孩子这个协议不需要办理公证,只需要在协议上有父母及自己孩子签字,该协议就可以生效,每人都持一份,上面要有签订日期,将房产过到孩子是名下即可。 三、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对于房产分割,首先看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如果有协议并且有效离婚时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要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 (一)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的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会依照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一方、照顾带孩子一方有适当倾斜。 (二)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的部分通常法院会认定为是共同财产,房产整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会依照照顾女方、无过错一方、及带孩子一方的利益。另外,双方可以协商房子的所有权归一方,给予另一方折价款,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给登记一方,未还贷部分可以是登记一方还贷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还。另外,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房子可以拍卖或者依法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产纠纷 | 2023-02-27 16:58
租房交税
回复:租房子要交哪些税: ①、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其中对于将房屋出租个人居住的,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 ②、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登记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对符合免交房产税的个人,也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营业税 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④、城镇建设维护税 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为依据,按使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税。缴纳人所在地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围内,以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六个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其余的税率为1%; ⑤、教育费附加 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⑥、印花税 应于签订合同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规定的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⑦、个人所得税 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缴纳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扣除20%后的应缴纳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按20%。 租房前要明确哪些问题 1、业主身份。如果签订合同之人不是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业主本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业主本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 2、明确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应支付多少,应当按照租期长短、装修程度、家具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来确定,押金数额越高,对出租人保障性能越强。 3、家具、家电等设施约定清楚。并且对于这些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明确约定。 4、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负担清晰。 5、出租人出售房屋的,承租人有保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租人出租房屋时,承租人可获两重保障:第一,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第二,如果承租人不想购买的,也没有关系,房屋买卖行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出租人将房屋出售了,买方也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6、违约责任要明确。比如,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以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若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房产纠纷 | 2023-02-25 12:59
私产房回迁,初始拆迁缴费合同中没有 按平米收费变成大红本的钱,后来去缴回迁房费用他们想收取这笔费用
回复:1、回迁房交房时,需要交的费用一般是根据合同中的协议来定的,例如房子的尾款是需要全部交清的,然后就是物业管理费肯定是需要交的,再有就是交房后需要装修的话,要交装修保证金。 2、如果是在北方地区,冬天交房的时候还需要交暖气费。只有把把这些费用交清了,你才能拿到房子钥匙。 3、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4、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而不是房产证,回迁房房产证办理也是开发商委托代办的,回迁房房产证费用一般要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一、回迁房买卖政策如何规定的 1、签约主体的合法,一般回迁协议上的回迁安置人是可以处置房产的所有权人,在签署回迁房购买协议时必须确定卖方是回迁协议上的被安置主体; 2.建议购房者最好签订定金合同,如果购房人需要交纳20%以上的预付款的,应尽量减少预付款的比例; 3、尽量避免在签署协议时将房款全款付清,建议留一定的尾款,待成功办理房产证过户后付清; 4.注意一房二卖的情况,出现该情况时可以要求卖方赔偿; 5.在过户时通常会产生一些税费,一般卖方比买方承担的税费要多,在此种情况下可以在协议上约定,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等; 6.在购房时,最好能让卖方提供一定数额的履约担保。 二、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 1、严防一房数卖。搬迁房屋买卖不能办理预告登记,给卖方一房数卖留下漏洞。一旦房价上涨,违约成本太低,卖方很可能会把房子卖给别人; 2、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时间。出卖人在签订拆迁房屋买卖协议时,未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我们必须约定房地产转让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应当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 3、注意资金安全,不要一次性付全款,买方要留尾款; 4、注意要求共有人签名; 5、注意在取得房产证后交易过户。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在诸多风险,规范违约责任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支付法院诉讼费、律师费、时间等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房产纠纷 | 2023-02-24 14:55
我正在买房子,交了首付和定金,看到给我发的是入伙通知书不是交房通知书,有点怀疑,怕交不了房到时候没法维权。还有定金11天前交的,首付6天前交的,不想买房的话能全退吗?
回复:如果购房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子了,就会归责于购房者,购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交了买房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一、交了买房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一般是不能退的,定金协议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此可以得出,如果购房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子了,就会归责于购房者,购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退还购房定金 1、由于开发商的问题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也就是说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比如,房地产政策出台,购房资格被限制了、首付比例提高、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存时限变长,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3、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由于发生了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不符合当事人交纳定金时的条件,如果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就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是全额返还购房定金。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房产纠纷 | 2023-02-22 21:38
开发商未如期交付等相应问题咨询
回复: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外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卖方不能按期交房的,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每迟延交付一天,按预期交房部分房款总值计算向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怎么办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致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现象逐渐增多。那么,在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按时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以上规定中,两个催告和两个三个月的规定应当区分清楚,一为购房者催告开发商交房,一为开发商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一为购房者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取得解除权,一为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的解除权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鉴于以上的规定,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催告最好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在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开发商长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房产纠纷 | 2023-02-20 10:35
房子交了首付,签了合同,没有办贷款,我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回复:交了首付款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交了首付款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二、交了首付款退房的法定理由   交了首付款退房的法定理由如下:   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   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了房屋的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朝向等。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首先应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5.约定期限内购房人未能拿到产权证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房人可以退房,并且得到相应的补偿款。   6.房子产权不清楚   三、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退房违约金按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违约金的约定来执行。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双方协商,协商解决不了则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来处理。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房产纠纷 | 2023-02-19 22:57
父母买的房子,上的儿子的名字,然后拆迁了,还是儿子的名字,女儿觉得不服,应该怎么办
回复:父母买房的时候是不是说了房子给儿子呢?需要根据购房的情况、儿子、女儿的年龄、父母的意愿等综合判断,如果给儿子的,女儿应该是没有权利分的。
房产纠纷 | 2023-02-12 12:34
我父亲前年去世,今年我想把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因为是家里唯一的儿子父亲生前也和继母姐姐妹妹商量好的房产归我。可今年过户的时候妹妹不同意,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能立案吗
回复:父母房产继母子女有继承权吗 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能够对当事人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是,如果该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产生扶养关系,那么,就无法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房产纠纷 | 2023-02-1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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