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2年8月9月两个月没给开资,一直拖着不给
回复:你好,公司连续两个月无故拖欠工资的,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纠纷
|
2023-08-31 15:53
您好,我想咨询当月出勤满22天合应为打定节假日不满22天的方面,因为一年中满22天的也就4个月
回复:您好,工资的核算方法有多种:月薪制、日薪制、按30天/月计、按21天/月计等,具体怎么算企业有明确规定。如按30天计算的,清明节(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工资;如按21天计算的,清明节(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就没有工资。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劳动纠纷
|
2023-04-26 11:55
我想咨询,当月出勤满22天和因法定节假日一年中满22天的也就4个月方面的
回复: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26。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就是7休1制度,推算每月最长工作约26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一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纠纷
|
2023-04-26 11:56
您好。当月出勤未满22天,和加了法定节假日出勤不够22天的区别
回复:您好,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每月出勤工作日(不包括周末和法定假日)应当不少于22天。如果员工当月的出勤工作日不足22天,那么他的工资应根据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无需扣除工作日的数额。
如果员工当月参加了法定节假日的工作,而出勤工作日不足22天,那么他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以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计算方式计算工资,而不是简单地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一般而言,企业会在规章制度中对节假日加班的薪资计算方式规定得比较详细。例如,法定节假日加班可能会按照日工资的200%计算,而加班餐补也会有不同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作日也不足22天,那么根据《劳动法》规定,他的工资应当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因此,要区分好这两种情况。
劳动纠纷
|
2023-04-26 11:37
公司拖欠工资,催了不发。而且五险一金也是断断续续的缴纳
回复:1、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纠纷
|
2023-04-19 10:05
我是山西的去安徽实习,然后二月份结束但是现在那个劳务中介还没有给我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怎么办
回复:中介公司不发工资,可以与负责人协商解决,申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起诉。
一、公司没生意,把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合理吗
不发工资是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等举报投诉,要求处理;未果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扣发工资并赔偿损失;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索偿。
二、厂里不按时发工资怎么办
不准时发工资的处理方式:1、先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工资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2、如果协商不成,保留好所有能够证明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单位给交的保险等,然后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三、饭店老板不发工资的怎么处理
饭店老板不发工资的有以下处理方式:
1、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饭店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饭店支付拖欠工资和赔偿金;
3、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有欠条的,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纠纷
|
2023-04-17 22:16
2021年2月28日合同到期了,上了三个月班,停薪留职了三个月,9月份又开始上班,上到12月底,放假到现在,放假期间每个月给980元,现在要和辞退我
回复:公司单方面辞退劳动者的,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过错行为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不要求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一、工作七年退休能赔多少钱
如果被用人单位辞退,每工作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工作了7年,可以得到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即双倍赔偿共14个月的赔偿金。
二、在为公司企业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了怎么赔偿
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因员工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不赔偿。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病假多久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病假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病假期间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纠纷
|
2023-03-26 13:39
公司想做外包,相当于我们是项目承揽方(乙方),现在要招聘10个员工,项目期限不确定,项目类型是长期多类型的,有什么注意事项吗,劳动合同跟本公司员工的是否一致呢?工作地点如何约定呢?由于项目地点不确定,在约定工作地点时是否可以写:指定项目工作地点。在后期项目地点发生变更时,应该如何处理?公司在同甲方签订外包合同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谢谢。
回复:劳务外包合同与劳动合同两者均是以劳动力为法律关系客体,即这两者均是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行为为合同价值的对象,通俗地说就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接受劳动力成果。
一、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外包合同与劳动合同,两者有明显的不同:
第一,受约束的法律不同,即两者依据的法律不同,劳务外包合同依据的是普通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
第二,签订两者合同的主体有差异,劳务外包合中的主体(当事人,即签订合同的人)一般均为单位,而劳动合同肯定是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自然人,个人)。
第三,劳务外包合同中的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不具有人身人性,同时发包人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发包人可以随时更换劳动者(需要劳务外包合同中没有禁止性约定)劳务合同也无需变更;而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人身依附性,劳动者更换时,劳动合同需要发生终止或变更。
第四,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行为责任由劳务承包方承担后果,一般不需劳务发包方承担后果。
第五,劳动合同的内容需要法定,甚至对条款有细致的法定要求;而劳务外包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只要内容不违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主体可以随意约定合同内容。
第六,劳动发包人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只依据劳务外包合同向劳务承包人支付费用,由劳务承包人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二、劳务外包协议属于什么合同
劳务外包属于属于承揽合同。外包用工是指发包人将其特定的工程或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招用劳动者来完成所承包的项目。承包人从发包人处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劳动纠纷
|
2023-03-20 14:19
公司想做外包,相当于我们是项目承揽方(乙方),现在要招聘10个员工,项目期限不确定,项目类型是长期多类型的,有什么注意事项吗,劳动合同跟本公司员工的是否一致呢?工作地点如何约定呢?
回复:针对公司想做外包的情况,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
1. 招聘员工时,需要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并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该与本公司员工的合同保持一致,但需要根据外包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在约定工作地点时,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如是否需要出差、是否需要在客户公司工作等,以便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4. 在签订合同前,需要与客户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期限,以便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5. 在项目期限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便在项目结束时进行解除合同。
6. 在项目类型是长期多类型的情况下,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以便在项目变更时进行调整。
公司在做外包项目时,需要充分考虑员工的权益和客户公司的要求,合理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以便在项目期间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劳动纠纷
|
2023-03-20 11:20
你好,请问大专实习期公司没签任何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回复:你好,1、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申请人需要提交可以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证件,如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对仲裁不服的,或者经过调解后不履行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劳动纠纷
|
2023-03-16 15:18
东山大学
回复:你想咨询什么事情。
劳动纠纷
|
2023-03-13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