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工资形式是基本工资+补贴+加班工资,现在我们有个员工工伤,不是那么厉害,也没住院,医生给开了半个月的休养假,可这休养期间,他遇到轻松活儿的时候,他来上班赚加班费,遇到重活的时候,他就休假,现在这休假的期间的加班费应该不应该支付?他想着工伤休假这几天虽然没上班,没加班,但是也应该给他加班费
回复: 首先要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次要计算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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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20:02
为了申请学历补贴公司老板要求将毕业证交到公司不能取回,否则不能申请补贴。这种公司靠谱吗
回复:这种公司的做法并不合理,因为毕业证是个人的重要证件,应该由个人保管。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将毕业证交到公司,而且不能取回,这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权益的问题。建议您谨慎考虑是否要将毕业证交给公司,并在签署相关协议前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对公司的做法有疑问或担忧,可以向相关部门或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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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11:58
您好,我在1月17日去医院挂号就医确诊后医生开具15天病假条,以为是骨伤所以钉钉提请了30天假,单位也批复通过了。现在单位因医生病假条为15天为理由要求我补齐剩余15天的假条。因为就是骨伤在家休养没有在期间进行复查并开具剩余15天的假条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回复:您好,法律分析:开假条的时候,医生会结合患者自身的情况来决定休息天数。医院只有权为公民出示最多不超过15天的病假证明。
病房的患者都经过一段时间住院,出院时会有一个“诊断证明书”,如果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在处理这一栏中可以要求医生写明休息多长时间,办理好费用后统一在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
门急诊是比较常见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诊或门诊挂号,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一张“诊断证明书”,写好基本信息和诊断后,会给出治疗方案,其中会写明全休或者半休几天。
填好文书后到门诊专用窗口出示当日看病的病历后,工作人员在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方为合格有效。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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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1:23
如果想要讨债,拉横幅,但是横幅上面的内容里讨债对象的名字的字,故意写错别字,这样会涉及到侵害对方名誉权吗
回复: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讨债打条幅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贬损他人名誉的,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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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4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