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回复: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交通事故起诉可获得多少赔偿
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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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27
交通事故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回复:(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代理。
通常每件案件律师费3000-5000元,差旅费300-500元。家庭情况特殊的,可酌情调整。
(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辩护与附带民事诉讼代理。
1、刑事辩护(含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代理)案件每件收费3000-10000元,差旅费300-500元。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理案件每件收费3000-5000元,差旅费300-500元。
交通事故起诉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起诉程序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立案—审理—执行。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通过起诉最后得到相应的赔偿,但并不是你要求多少的赔偿,法院就会支持多少,你就可以获得多少,这得要看你的证据材料。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法律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起诉的诉讼流程分为立案、审理、执行三个部分:
立案
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审查,立案法院阅读起诉状进行案件形式审查后,认为属于自己管辖范围、起诉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诉讼请求明确的,会做出受理的决定,并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计算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后,法院立案部门将案件整体移送至审判部门。
审判
办案法官收到案卷资料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将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副本交付被告答辩,并按照规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案情简单、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通常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即由一名审判人员进行审理,减半收取诉讼费用,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判决;一般案件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三名审判人员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判决,全额收取诉讼费用。一审法院判决后,各方在规定时间内都没有提出上诉的,裁判文书直接生效,二审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执行
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会规定判决文书的自动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起诉可获得多少赔偿
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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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26
交通事故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多少
回复:交通事故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代理。
通常每件案件律师费3000-5000元,差旅费300-500元。
(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辩护与附带民事诉讼代理。
1、刑事辩护(含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代理)案件每件收费3000-10000元,差旅费300-500元。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理案件每件收费3000-5000元,差旅费300-500元。
上述案件的交通事故诉讼律师费辩护与代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为重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特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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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26
交通事故律师
回复: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起诉的法律流程,起诉程序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立案—审理—执行。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通过起诉最后得到相应的赔偿,但并不是你要求多少的赔偿,法院就会支持多少,你就可以获得多少,这得要看你的证据材料。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法律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起诉的诉讼流程分为立案、审理、执行三部分:
立案,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审查,立案法院阅读起诉状进行案件形式审查后,认为属于自己管辖范围、起诉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诉讼请求明确的,会做出受理的决定,并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计算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后,法院立案部门将案件整体移送至审判部门。
审判,办案法官收到案卷资料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将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副本交付被告答辩,并按照规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案情简单、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通常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即由一名审判人员进行审理,减半收取诉讼费用,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判决;一般案件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三名审判人员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判决,全额收取诉讼费用。一审法院判决后,各方在规定时间内都没有提出上诉的,裁判文书直接生效,二审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执行,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会规定判决文书的自动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起诉可获得多少赔偿
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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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26
我们是出了事故,然后问了一下这边的律师,他们收费是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10%,他们这个收费合适吗?,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回复:这种收费方式属于风险代理。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认为不适用风险代理,大多数律师代理此类案件都是按件收费。但目前法律对此也并无明确的禁止性条款。本律师认为如果律师已经收取了一定的案件费,再来收取10%不太妥当。如果仅是收取10%作为律师费,除此之外再无收取其他费用是合理的。一、哪些案件不可以风险代理?(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五)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二、实行风险代理应当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第一,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即律师事务所首先应当向委托人告知律师收取代理费的政府指导价,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委托人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也就是说,是否实行风险代理应由委托人自行选择、决定;律师事务所不能为获取高额回报,而对委托人有所隐瞒。
第二,对以下八类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5、刑事诉讼案件;6、行政诉讼案件;7、国家赔偿案件;8、群体性诉讼案件。第三,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不得超过一定的金额,即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超标收取风险代理费属于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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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23:47
最近发生一场车祸,我们是直行,她是右行是一个老年人,她跌下车骨折了,现在是谁的责任,我们该不该出这个手术费
回复:
一般是由交警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认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右转弯车辆全责。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例如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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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20:52
开网约车撞到人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回复:1、网约车乘客开门撞人按照乘客与司机有无过错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别承担责任;
2、如果出租车司机在指定位置停车并且提醒乘客开车注意安全,那么司机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司机完全尽到义务的情况下,乘客就要承担主要责任。
损害赔偿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
2、各方当事人必须具有调解的合意;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必须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提出;
4、必须以法定形式,即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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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23:51
年前 目前被起诉 状况 不和解
回复:法律分析:
在经过充分协商后,如果仍要起诉,则要积极应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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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23:19
判刑以后怎么认罪认罚
回复: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一、签了认罪认罚多少天出结果
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在十日以内要作出决定。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坚持证据裁判、坚持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原则等。
2、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认罪认罚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3、明确了“从宽”的把握。从宽处理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罚,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可以从宽”,是指一般应当从宽,但不是一律从宽,应当区别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罪行严重程度等,综合考量从宽的限度和幅度。
4、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保障和被害方权益保障。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值班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值班律师可以查阅案卷材料。
5、明确了审前程序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虑因素。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积极开展认罪教育工作。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加强对侦查阶段认罚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确保犯罪嫌疑人在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签署具结书。
二、认罪认罚是否必须律师到场
认罪认罚并不一定要律师到场,认罪认罚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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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23:22
肇事罪怎么才能不被判刑
回复:交通肇事者无视国家法律,忽视交通安全,直至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获得其谅解,并与被害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综合被告人犯罪行为、情节,犯罪后果及悔罪表现,法院酌情予以较大幅度从轻处罚,做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决定。
法院针对特殊情节,结合现实法律背景做出有利于社会效果的判决,是司法活动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兼顾。为使法律作用的结果达到法律的预期目标,法院的执法活动逐渐向衡量社会效果倾斜。力图通过法院的审判和执法活动使法的本质特征得以体现,法的秩序、自由、正义、效益等基本价值得以实现,从而使执法的结果得到社会的公认。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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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23:09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维修车辆要求我方赔偿折损费用法律是否支持这种诉求?有没有这种案例?我会被判败诉吗?
回复: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交通事故全责一般不需要赔偿对方折损费。虽然车是由于此次事故会对车的价值造成影响,但是车辆折损费一般只能在将车辆出售是才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如果车没有出售,那么折损费是不能以可估量的数额体现的,只是个虚拟损失。如果就此主张的话,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法律条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zui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员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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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21:05
刑事责任判刑多长时间
回复: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判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以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犯罪情节较轻。
4、有悔罪表现。
5、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6、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条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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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22:39
判刑之后能减刑吗
回复: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判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以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犯罪情节较轻。
4、有悔罪表现。
5、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6、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条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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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22:43
刑事责任能判缓刑吗
回复: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判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以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犯罪情节较轻。
4、有悔罪表现。
5、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6、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条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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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22:41
律师在线咨询免费24小时电话
回复:律师在线咨询免费24小时电话“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职责,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等。“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更名为“12348”法律咨询电话,启用全国统一服务号码“12348”,并归并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举标志着“12348”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 完善 “12348”法律服务平台的网络化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协调与沟通,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更好地实现“12348”求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行政执法的衔接,确保工作实效。
(二) 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提高“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社会知晓率,提高区市“12348”接话量,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专线的服务质量。由于专线涉及面广泛,咨询者时常言行过激,这对接话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进一步强化自身素质,规范服务用语,提高服务水平,使“12348”专线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法律服务专线。
2010年上半年,哈尔滨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听来电咨询9043人次,其中民商经济类咨询7747人次,占全部咨询总数的85.67%;刑事类咨询337人次,占全部咨询总数的3.73%;行政类咨询235人次,占全部咨询总数的2.6%;其他方面咨询724人次,占全部咨询8%。提供上门服务129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423.26万。
2022年12月8日消息,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至今已累计为群众提供812.9万次服务,年均增长24.5%,群众满意度持续保持在99.4%以上。 [3]
随着“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公众知晓率的不断提升,上半年来电咨询量同比09年下半年有了明显增加,共来电咨询9043人次,同比09年下半年增长16.03%,其中市中心接听来电咨询7879人次,同比2012年下半年增长6.16%。从来电咨询的人群类别数据来看,其中来自农民工、农民、残疾人、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军人军属、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共计2964人次,女性咨询者3269人次,分别占咨询总数的32.78%和36.15%,从中也反映出我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已成为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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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