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钱连本带利18万 他名下有套房产,但是抵押给银行了,现在他个人的状态是被限制消费了,终本日期在去年中旬,这笔钱我有希望要回来不
回复:1、如果此事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解决。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有以下两个:
(是应确保自己的欠条没有超过时效;
是要书写起诉书,另外还要保证不超过诉讼时效,借贷关系明确。如果最后胜诉后,对方仍拒绝偿还欠款,根据相关法律,相关部门有权利根据数额的多少实行拘留、查封拍卖财产等措施。
2、《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3、《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定。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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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16:29
我居住在在湖北十堰陨西县,肖某于2023年2月23号前后共借13万,我和肖某通过腾讯电子签签署借条一张,约定次日归还,到现在他没有归还,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请问我可以如何维权?”
回复:签订腾讯电子签后不还钱处理方法如下:是遇到了欠钱不还的情况的话,我是比较建议您尽快去催还(如果还联系得上对方的话),如果联系不上或对方一直拖延的话,那我建议您还是尽快的通过诉讼的方式,去索要您的钱款的。 另外您这边要记得注意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等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如果是数额较大,或像我上面说的那样,对方根本没有还钱的意思,或是想赖账的,我建议您是真的不要犹豫,直接走起诉要求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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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15:47
朋友欠款不还,有聊天记录,几个月了
回复:法律分析:
可以起诉,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如能体现转账的用途为借款,胜诉的可能大一些,但法律对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必须符合证据的规定才会被法院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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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14:28
身份给人家开淘宝店两年现在拿回来改了密码违法吗
回复:是否违法违约,具体看情况吧,既然是别人在运营,总有个运营依据的,比如协议什么的,擅自修改密码拿回账号,可能自己是违法的违约的。
如果账号本身是禁止他人使用的,只能本人使用,则运营和本人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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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13:31
你好,有人欠我钱,写了欠条,3个月开始还钱,一个月两千,但是他没有钱还,我能起诉他吗?
回复:你好,一、写了欠条没钱还如何办
1、写了欠条但是没钱还的,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或者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否则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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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10:54
我的玉货别人拿去卖,突发心脏病死了和他一起拿货的人现在又不提供信息,怎么样才可以把货追回来?
回复:客户拖欠货款的,可提供以下证据起诉追回货款:
1、有买卖合同的,债权方可证明和客户公司存在销售或供货等法律关系。
没有买卖合同的,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有签收书面凭证的,债权人可证明实际发生的交易次数,仅凭签收凭证或结合买卖合同,可证明实际交易的货款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拓展资料: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
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六种债权标的形式中,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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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21:47
如果一个人欠很多的钱,同时有三个人起诉了,其中一个人做了财产保全,被告房屋拍卖后的资金有没有对财产保全的人有优先,还是三个人按欠款金额比例分配,
回复:法律分析:
拍卖房子所得的钱会根据每个原告的钱按比例分配的。财产分配的顺序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一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这几个原告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第二种情况:多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这几个原告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哪个法院先查封、扣押、冻结,就先受偿的原则,也就是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第三种情况:这几份判决中,有的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债权、有的是金钱给付的债权,物权优先受偿。比如你主张这个房子给你提供了担保,那么担保权优先受偿。以上这些优先受偿的债权清偿完毕以后,还有剩余财产的,那么剩余的债权人可以按照债权的比例接受清偿。清偿以后剩余部分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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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15:22
我父亲没了,我和父亲一个户口,父亲有女朋友没登记,丧葬费和她有关系吗,我现在给她转了3W有转账记录,我能要回来吗
回复:他没有登记的配偶不可以领取死者的丧葬费。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的,不存在继承问题,不能领取。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丧葬费计算标准: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丧葬费领取流程如下: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3、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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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14:57
欠钱不还3200两三年每次都说还一直往后拖现在不回消息了
回复:报警。欠钱不还的人不回信息可以报警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的时候一定要带着相关的证据,比如说借条或者是什么的。在钱不是很多的情况下,建议双方先私下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可以协商的很愉快,就不用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一、有欠条到期不还钱怎么办
写了欠条到期不还钱,当事人可以这么做: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2、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进行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需要事先准备借条等相关证据,然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
二、别欠钱不还怎么办
别欠钱不还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诉。首先要写好起诉书,起诉书要简明扼要,内容应该包含原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携带相关的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且交纳诉讼费,相关的证据包含借条、转账记录或者是欠条、以及欠款的缘由等证据;法院受理之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法院开庭之后会针对双方举证制证的情况,通过法庭调查、辩论之后依法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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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22:27
前女友欠我一万两千块钱欠条什么都有之前说的好好的到期就还现在都逾期了告诉我这个钱是我俩一起花的只能还6000剩下的不还了怎么办,
回复: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如果在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仍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欠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一、失信人员欠钱不还有哪些方式可以追讨?
失信人不还钱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在向欠款人讨债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归还借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由请支付令。如果借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钱。可以直接先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判决胜诉后,如果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归还借款,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及时掌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防止逃避债务。
二、有能力还钱但是就是不还应当怎样处理
债务人有能力还钱但是拒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欠款: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三、一直不还钱怎么办
欠款人长期不还钱的解决:债权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的,还可以选择起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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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20:00
我在前年4月分借给同事53000块钱,当时说很快就还,然后一直拖着,拖到现在。到现在让他补一个欠条,他都不愿意,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报警吗。可以找到转账记录和聊天信息
回复: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报警之后警察也没办法管,当事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
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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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8:41
5年前对方去法院起诉我,今天法院才联系我。之前的钱还完了,对方人死了,他老婆手里有欠条
回复:您是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如果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规定,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据此可知,在民事诉讼中,不仅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要承担证明责任,被告在反驳或者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时也要提供证据,否则,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虽然您已经将借款归还给某,但是,您如果要在法庭上提供出该事实来抗辩诉讼请求,您就必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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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2:25
是这样的情况 我欠对方十万元,有欠条,然后我还了,是现金还的,没有证据,对方去世了,他老婆拿着欠条起诉我,已经5年了,法院要我提供证据,我提供出来,这种情况下我能胜诉吗
回复:您是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如果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规定,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据此可知,在民事诉讼中,不仅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要承担证明责任,被告在反驳或者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时也要提供证据,否则,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虽然您已经将借款归还给某,但是,您如果要在法庭上提供出该事实来抗辩诉讼请求,您就必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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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4:33
是这样的情况 我欠对方十万元,有欠条,然后我还了,是现金还的,没有证据,对方去世了,他老婆拿着欠条起诉我,已经5年了,法院要我提供证据,我提供出来,这种情况下我能胜诉吗
回复:您是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如果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规定,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据此可知,在民事诉讼中,不仅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要承担证明责任,被告在反驳或者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时也要提供证据,否则,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虽然您已经将借款归还给某,但是,您如果要在法庭上提供出该事实来抗辩诉讼请求,您就必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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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4:33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民事起诉欠款,且已经终本了,金额不大,现在我想要把这个钱还上但是联系不到执行法官该怎么办
回复:法律分析:
法院强制执行了联系不到执行法官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时间是2年,可以让法院重新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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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0:57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民事起诉欠款,且已经终本了,金额不大,现在我想要把这个钱还上但是联系不到执行法官该怎么办
回复:法律分析:
法院强制执行了联系不到执行法官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时间是2年,可以让法院重新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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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