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贷诉前保全冻结了,没有调解没有开庭,显示已结,是怎么回事?
回复:【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案件结案要给当事人发裁判文书,有没有可能法院给你邮寄裁判文书,但是由于无法联系你,邮件被退后,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地址无法送达的,也视为送达。如果你确实没收到,但是案件已经结案了,你可以去法院咨询一下情况。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上述第1-2项,为实际执行完毕,不用再恢复执行;上述第3-6项,为作结案处理,如被执行人没有实际履行或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以恢复执行;上述第7项为确定无法履行,以后不再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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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14:08
被申请诉前保全,没有调解和开庭就已结,是什么意思?
回复:【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案件结案要给当事人发裁判文书,有没有可能法院给你邮寄裁判文书,但是由于无法联系你,邮件被退后,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地址无法送达的,也视为送达。如果你确实没收到,但是案件已经结案了,你可以去法院咨询一下情况。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上述第1-2项,为实际执行完毕,不用再恢复执行;上述第3-6项,为作结案处理,如被执行人没有实际履行或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以恢复执行;上述第7项为确定无法履行,以后不再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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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14:04
公司因资金紧张向股东借款用于各项目施工经营,请问:现在不还款怎么处理比较好?
回复: 股东如果欠公司钱,解决方法如下:一、可以先私下催讨欠钱股东还钱,如果拒不偿还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该股东,从而达到让该股东还钱的目的;二、如果是欠钱的股东为规避责任的,以借款的方式拿回自己的出资的,那么直接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以上两种情况都可以直接向所在当地的法院对该欠钱不还的股东发起起诉,要求其还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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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08:31
各位律师好,执行法官对我说,债务人被多人申请执行了,我该怎么办,我能让法官提供都是哪些在执行人,执行到什么程度了吗,执行法官有没有责任告诉我
回复:一个债务人多个债权人的,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法院应当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债务人是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到法院的分配程序中。一般按债权比例分配所执行的财产。
2、债务人是法人,在符合破产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的,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获得清偿。
3、债务是法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按破产程序进行分配(一般按债权比例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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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20:04
之前加我好友说提供助贷服务,现在借了5000需要我支付750块钱服务费并10天归还1950块钱三十天结清,我该怎么处理
回复:放款之前先收费,是网络贷款诈骗最常见的伎俩,被骗者中十有八九就是掉入这个坑里。因此,贷款人要谨记,正规的贷款平台不会在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收取保证金。有贷款需求的消费者,要充分提高风险和防范意识,一是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官方平台贷款,不轻信网络、短信、电话等渠道发布的各类贷款广告和信息。银行和正规贷款公司都不会要求借款人预先支付手续费等各类费用,如果放款前让你缴纳手续费、解冻费、保险费等需要事先支付资金的,一定是贷款诈骗,切勿上当;二是如若接到陌生电话、短信询问您是否需要贷款,不要信!不要信!不要信!凡是正规的贷款公司都会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不会通过微信等私人账号联系您;三是莫要贪图便宜,抱有侥幸心理。
如您已经被骗,请立即拨打96110并前往附近公安机关报警。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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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08:39
粮库赊粮,粮库黄了,钱要不回来怎么办
回复:粮库欠钱不还农民可以与粮库的负责人协商粮款的支付事宜,若是粮库的负责人借口已经支付,或者是明明有支付能力,但是却借口暂时没有钱的情形,那么农民就可以书写诉状之后向粮库所在地法院起诉了。
农民遇到粮库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农民遇到粮库欠钱不还怎么办?
1、粮库欠钱不还农民可以与粮库的负责人协商粮款的支付事宜,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此时需要带着效欠款凭证等证据
2、粮库欠钱不还需要准备一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1)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二、一般讨债时的证据应符合什么条件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粮库在收农民的粮食之后,是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一定的粮款的,若是粮库遇到暂时的经济困难情形时,也可以与对方约定暂时先不支付,此时农民为了使得自己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可以要求粮库的负责人书写一个欠条,若是到期不还钱的,此时农民可以起诉粮库。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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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1:31
你好,想问一下法律上的中介服务关系是如何规定的,什么情况属于中介服务关系
回复:你好,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机构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中间人是指中间人向客户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客户支付报酬的制度。中间人是指为客户提供机会向第三方报告民事法律行为信息或提供媒体联系的中间人。中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指中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I)中介人的权利:
中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居间合同实际上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赔偿请求权
赔偿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和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金额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中介合同的报酬有两种支付义务:一种是向中介人报告。由于中介机构仅为客户报告签约机会,且与客户的对应方没有关系,因此报告中介机构仅为客户的付款义务;第二,媒体中介,因为交易双方都受益于中介的媒体,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应平等地承担中介的报酬
经纪人行使索取报酬的权利,并在收取报酬后支付报酬,即,合同仅限于建立其报告或媒体。合同尚未成立的,不得索取报酬;合同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接受对方利益,或者为对方利益违反对委托人的义务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报酬,不得行使向客户索赔的权利。报销经纪人费用的要求经纪人要求的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中。中介活动的费用通常由经纪人承担。未经特别约定,经纪人不得报销费用。但是,如果双方在中介合同中约定由客户承担费用,当中介违反其对客户的义务并做出有利于客户另一方的行为时,中介有权要求报销已支付的费用,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接受对方利益,即使事先约定有权要求成本补偿,也无权行使该权利(二)经纪人的义务:
1。报告签约机会或提供签约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忠诚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和其他有关情况。承担中介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承担。匿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体中介中,如果一方或双方指定中介机构不通知另一方其名称、商号和名称,中介机构有义务不通知另一方其名称、商号和名称,这是匿名义务。这种中介也被称为匿名中介或匿名媒体。是否允许披露自己的姓名和姓名是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委托人及其交易对手均可指定中间人,且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交易对手。那么,居间人应当在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期间或者之后履行匿名义务。居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对委托人在为委托人完成中介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交易机会、订立后续合同等保密。居间人违反匿名保密义务,对隐名当事人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干预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居间人在隐匿状态下,在一定情况下,居间人代替隐匿方履行助理职责,居间人收取对方支付的款项的义务。中间人的介入义务与中间人的匿名义务一致,即确保交易保密目的的最终实现。中介人仅在某些情况下有义务进行干预,不享有干预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中间人才有干预的义务,中间人无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干预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中介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没有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中介机构为订立合同提供媒体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平等承担中介机构的报酬。报销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不能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不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因居间活动发生的费用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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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1:01
丈夫向典当借款20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2016年违约被告,法院判决妻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列入失信名单。根据新的民法典规定,债务虽然在婚姻存续期间,但是是丈夫个人贷款,没有用于生活。请问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请移除失信名单吗?
回复: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签名和协商一致对外借款,只在下列情况下一方承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按现行及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形是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4、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的一方单独承担。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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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7:56
我欠银行十几万近二十万,我屡次申请协商不过,现在银行说要起诉我,是否能够有办法进行减免利息再进行展期的协商?因为签合同时他们的利息很高,但当时急用钱也就签了,现在能不能够停息挂账,现在光利息费就好几万。
回复:银行到底能不能停息挂帐?
银行到底能停息挂帐,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停息挂账:
1、已经确认欠款金额明确超出欠款人的偿还能力。
2、欠款人要有还款意愿的前提下,逾期之前主动和银行协商沟通。
3、有合理的理由,例如因外界因素导致未能如期还款,因失业,生病等原因。
二、信用卡逾期后被银行催收怎么办?
1、全额还款。
有条件的情况下,要把信用卡的逾期的滞纳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还上;
2、和银行协商和解。
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可以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负责人员说清楚;
3、配合诉讼。
没有钱还,和银行也没有达成和解,等待的只有诉讼了。
三、恶意拖欠信用卡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恶意拖欠信用卡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停息挂账的这种还款方式主要是针对信用卡客户的,信用卡也属于银行卡的一种,对于无力偿还信用卡债务的持卡人来讲,可以尝试向银行申请停息挂账,但没有正当理由的,比如完全是因为透支造成无力偿还信用卡的,银行不会同意停息挂账。
在当代的社会申请的银行信用卡之后,那么就可以开通使用了,但是一定要注意款期限,一定要及时的还款,恶意的拖欠信用卡将会构成相关的犯罪行为,当事人如果因为经济方面确实是存在着问题没有办法还款的,这个时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申请停息挂账。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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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4:45
律师您好,我想起诉朋友欠钱不还,但朋友户籍和常住地在两个不同的省份,我的户籍在保定,常住地在容城,请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递交诉状呢?谢谢律师回复~
回复:您好,欠钱不还不在一个地区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在一个地区的可以先想办法和债务人沟通,协商不成的需要收集证据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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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1:58
请问所谓威远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3)川1024民初465号法律文书是不是真实有効的法律文件?被告人为什么没有收到传票和原告起诉书?
回复:没有传票是还没有进行排期,可能主办法官想先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才发传票,也可能是法官还没来得及排期,因为起诉书需要及时送达,但传票可以提前三天才送达。
法律分析
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七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十天到一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法院一般让原告找被告人,实在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如果确实没有联系到对方,且没有依法送达传票的话,确实不应当正式开庭。打电话不通,可以提供具体地址后,在法院也无法联系到对方前提下,进行公告诉讼送达,公告期满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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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01:41
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在游戏上面处了个对象有一次一起玩的时候他突然送了我一个车皮肤还有一个新出的皮肤现在我们分手了他想要回去他就在装失忆说他是把号借给别人了一个星期还不敢接视频露面在网上随便找了个照片给我发过来说这个是他他想让我把钱还他一共是1千2百多我让他找借他号的人赔他说那个人跑路了还说明天要带人来找我这个到底怎么解决
回复: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是否应当返还?
1、如果赠送的贵重物品,像金银珠宝、房产、汽车这类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如彩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的规定,当条件未成立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恢复至初始状态。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所赠送的小额礼物,一般请求返还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在恋爱期间,一般来讲如果只是小额礼物,那很难说以结婚为目的,大都是互表爱意而为之,如果对象没有谈成,主张要求返还,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恋爱期间恋人送的贵重财物可以要回去吗?
法律对于男女恋爱期间赠送的贵重物品分手后是否可以要回去没有明确的规定。除非是彩礼,法律有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分手,这个彩礼需要全额退赔。
彩礼与一般意义赠与不同,彩礼是以双方感情为基础,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送,是一种基于婚姻身份关系的财产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給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一规定是基于传统习俗和现代社会的人情伦理,而赠与是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行为,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体现了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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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03:00
您好,我跟我前女友谈恋爱期间地方给我买了iPad现在分手后要求我归还,我想问一下这个是必须还的吗?
回复:您好,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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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09:53
男方欠银行款还不清,现在女方与他离婚,房子过户给女方,房子是否会给法院查封
回复:协议离婚后房产归女方,男方因欠银行钱无力偿还,法院起诉不会拍卖房子。因为离婚后,房子归女方,因为房子没有过户,所以属于女方的房子银行没有理由拍卖,另外咱们需要注意的是婚内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分摊,所以协议离婚后房产归女方,男方因欠银行钱无力偿还,法院起诉不会拍卖房子。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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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