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拘留所拘留了,没收到拘留通知书,也不清楚是为什么被拘留的,用不用找律师
回复:法律分析:
被刑事拘留没收到通知书性质是比较严重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通知书可能是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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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22:52
职中的实习手册可以盖个体工商户的章吗?
回复:可以。
个体户的章也可以盖,但最好大学生实习证明是实习单位的公章,如果没有,那就盖人力资源部的章也可以。
个体工商户盖实习章,是表示有学生在个体工商户的店铺从事实习活动,需要个体工商户在实习表上盖章来证明。个体工商户能够代表其起证明事项作用的,只有个体工商户的公章,个体工商户公章就是代表个体工商户的店铺名称的。
实习证明的作用
1、 帮助求职 。在求职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在校期间有丰富实习经历的同学往往更容易求得心仪的工作。实习证明和学历一样,就像是一块敲门砖,可以帮助求职者获得企业更多的关注。
由于简历上的实习经历可以捏造,如果能附上一张名企开具的实习证明函,一定能为求职者博得HR更多的好感,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录用的几率。而实习证明上如果能有一些实习期间上司对其实习工作的评价则更佳。
2、 获得学分 。大学一般以学分来计算学生毕业资格,修满一定学分才能毕业。而这些学分中,除了文化课以外,还包含了实践学分、实习学分等非文化课内容。按照规定,高校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一定时长的实习才能获得实习学分,而学校判定的依据则是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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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 02:26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一个卖假药诈骗的公司,你工作是美工,负责P图把那些没治好的患者图,P成治好的患者反馈图上传到网上,还自己P了治好的患者聊天记录,这种情况会负刑事责任坐牢吗?
回复:法律分析:公司涉嫌诈骗,参与员工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达刑事追究标准的,也会被追究治安行政责任。诈骗数额达3000元到10000元或者电信诈骗3000元者,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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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19:22
你好,工人因为受工伤,做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现该工人向我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付14万余元,我想咨询一下具体赔付金额应该如何界定
回复:你好,工伤认定十级赔偿的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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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19:41
律师你好,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罪.,目前检察院刚录完笔录说认罪认罚的话减轻处理, 因为之前借了4张银行卡给朋友获利2000元,但是我朋友通过我的银行卡流水达到了75万,被骗金额有24万,现在检察院说认罪认罚的话,返还赃款有助于减刑,但是到我卡里的钱都是通过别人直接转走了,我所拿的都没有,这样我该是返还赃款还是不返还呢,家里情况也比较复杂说让我尽力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回复:你好,检察院阶段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有期徒刑的相关规定
《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 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一年,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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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16:05
在幼儿园只有口头合同三个月的试用期,可以不可以直接提出辞职
回复:幼师在试用期内当然也不能随时辞职,幼师只是众多工作类型当中的一种,所以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没有针对幼师有什么其他特殊的规定,幼师如果想要在试用期内就辞职的话,应该提前3天就通知幼儿园的,不过,试用期之内的工资幼儿园是不能随意苛扣的。
一、临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
具体详见以下所述:
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
2、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已过的临时工辞职。过了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提出辞职三十天以后才可以离职。
3、没有签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时不受约束,可以随时辞职并且当场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的法律上没有临时工这一概念,所以只要临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临时工在离职时就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临时工辞职时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当天就可以离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二、暑假工期未到可以辞职吗,在合同到期后5
暑假工一般情况下也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其实在我国的法律上对暑假工是否可以随时辞职的这个问题没有做出什么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是不可以的,暑假工辞职的时间应该提前和用人单位商量清楚,一般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三、试用期离职提前几天告知
试用期是指在工作中并没转正的时候,但是在试用期的过程中也不是随意的想走就走的,也需要提前的告知,否则也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试用期离职提前几天告知的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依此规定,劳动者若是想在试用期内“跳槽”,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时卷铺盖就走人。如果要留下良好的职业口碑、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应估算你手头的工作,尽量留出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不过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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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06:52
我的手机被学校教师没收,在晚上翘窗进入办公室,没找到就走了,目前的疑问是,我15岁,这种行为是否犯法
回复:一、学校没收学生手机违法吗
1、学校没收学生手机违法。手机是学生的合法动产,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二、学生被没收手机不归还的后果有哪些
学生被没收手机不归还的后果如下:
1、老师以任何理由将学生的手机长期扣留,并于学生毕业后方返还,都属于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违法行为;
2、将他人的代为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经讨要后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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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7:42
手机在学校充电被教室没收,于是翘窗进入办公室,没找到就走了,我15岁,犯法吗
回复:一、学校没收学生手机违法吗
1、学校没收学生手机违法。手机是学生的合法动产,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二、学生被没收手机不归还的后果有哪些
学生被没收手机不归还的后果如下:
1、老师以任何理由将学生的手机长期扣留,并于学生毕业后方返还,都属于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违法行为;
2、将他人的代为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经讨要后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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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7:45
在社区团购软件购买了大量饮料,然后申请退款,但是不退货。我可以用什么罪名追回
回复:团购不允许退款不违法。
只要对方在团购说明页面说清楚了这点那么接受并下单了,这个条件就可以成立。
团购是团体购物,指认识或不认识的消费者联合起来,加大与商家的谈判能力,以求得最优价格的一种购物方式。根据薄利多销的原理,商家可以给出低于零售价格的团购折扣和单独购买得不到的优质服务。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通过消费者自行组团、专业团购网站、商家组织团购等形式,提升用户与商家的议价能力,并极大程度地获得商品让利,引起消费者及业内厂商、甚至是资本市场关注。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根据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故意拖延退款,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卖家可以找买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平台介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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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2:01
你好,请问,我通过网络渠道,接触一些情感有问题的人,收费了几千元,这个适合,因为客户自身问题,需要退费,不退费算违约吗
回复:1、合同上写着不予退款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合同的订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单方加重对方主要义务,免除对方主要权利或己方主要责任的条款均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的协商来进行确定。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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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