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单休人员可休几天?
回复:2024年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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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11:15
在吉汝砍树,树砸伤二脚趾骨折,时间12月26日,现在是保守治疗
回复:职工的脚趾粉碎性骨折,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会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但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费用由单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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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09:39
离职日期会影响赔款金额么
回复: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日期不是离职日期,应该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离职日期。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劳动者不想干了,是可以提前解除的。
但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只要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无需支付违约金。
干满时间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不存在离职问题,因为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由于是劳动者自己不想干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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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18:23
我妈妈在做事的途中 刀片划破了手缝了9针 然后现在手好了 这个走法律能赔多少
回复:工伤并不是伤者伤口缝针就可以有赔偿金的,实践中大多工伤案件只要不是伤筋动骨,没有涉及伤残内容,赔偿都是比较简单的。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非因工导致伤残的案件中,赔偿主要有如下方面的内容:
1、医疗费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数额依据相应的单据简单相加即可。
2、误工费
也可以称为“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可以凭医院的相关证明确定)。
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注意:伤害不大的情况,通常也就医疗费、误工费。此外,工伤职工还可以主张一定的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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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12:22
没有签合同的劳动纠纷
回复:没有签合同的劳动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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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05:59
律师你好,我这边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今年17岁,然后跟我朋友找了个酒吧的工作,我朋友也是17,我们22号入职,交了400块钱,但是我们当天入职的时候有督查,未成年不能进去,然后我们就不想做了,想申请那边退款,但是他那边说是退不了,当时是说未成年也能做,但是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然后现在这边说没有退款,我想问一下,这种还能退吗,在东莞桥头,星汇酒吧
回复:你好,可以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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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19:39
入职半年刚刚怀孕一个月被辞退
回复:1、劳动者入职半年就怀孕,如果被公司要辞退的,可以与公司协商,拒绝该要求;
2、如果被公司违法解约的,则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由公司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给予本人赔偿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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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16:14
你好,我想问一下,申请劳动仲裁会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吗
回复:你好,法律分析:
会影响毕业生身份。因为劳动仲裁的时候会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有了劳动关系就没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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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5:10
底薪四千包含500社保补贴在里面,上班15天离职,应该拿多少薪资 没签试用期合同
回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班半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的,是有劳动报酬的,工作多少天就能获得多少天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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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4 19:08
公司还没协商一致后,给我发送调岗通知书,是否可以拒绝调岗?工作职责和劳动合同不符,仲裁时应该以哪个为基准呢?
回复:1、可以拒绝。职工岗位是职工与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确定的,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企业提出不合理调岗要求,是属于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职工有权拒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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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 11:49
我是用人单位,我想问,现在有一部门职员在工厂工作了7年,因疫情原因工厂订单减少,此职员每天基本无工作可做,调其到其它生产部门工作,其拒绝。要求工厂辞退其以便可以拿到每年一个月的遣散费,工厂多次沟通无果,每天上班打卡不做事,工厂不想辞退,请问怎么做可以合法解决?
回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相关法律:《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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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16:31
甲方公司并没有给签劳动合同并在试用期內辞退我
回复:1、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3、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4、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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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14:42
在一家外企工作21年,今牟已拿退休工资,今天厂里要辞退我,请问一下,我还可以继续留在厂里工作???如果是被辞退,厂里还能给我补偿金吗?
回复:到了退休年龄辞退,是公司给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解除了劳动合同,还是没办理退休就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是前者,那公司不用给补偿,因企业为办理了退休手续,后续可以领取退休费,那不算辞退,如果想继续工作,需要与公司另外签定劳务合同。如果是后者,那公司必须按劳动法规定按N+1赔偿。
法律分析
到达退休年龄的人是不可以辞退的,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予到达年龄退休的人先办理退休。像这种违反规定辞退的情况,应该给予比较大额的补偿。应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劳动者未到退休年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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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