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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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32条,反诉应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抗辩是指针对对方提出的诉求进行辩解和说明,可以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例如案件中被告如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就属于抗辩的一种。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32条,反诉应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抗辩是指针对对方提出的诉求进行辩解和说明,可以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例如案件中被告如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就属于抗辩的一种。
回复于 2023-02-10 12:04
山西 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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