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门口被摩托车撞了,然后他直接跑了,后面知道他是学校的老师,他有打过一通电话,后面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可以索要赔偿吗,去医院拍片子骨头没事但韧带伤了,左手现在动不了
咨询用户:会员_falvzhijia****
山西 太原
2023-02-17
交通
详细描述 (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
在学校门口被摩托车撞了,然后他直接跑了,后面知道他是学校的老师,他有打过一通电话,后面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可以索要赔偿吗,去医院拍片子骨头没事但韧带伤了,左手现在动不了
1位律师回答
王正纲
帮助人数:16
咨询电话:13068046167
报交警了吗?
回复于 2023-02-17 16:52
咨询我
没有我想要的答案?立即咨询在线律师
法律之家
相关咨询
送外卖与代驾撞了,保险陪了对方医药费,摩托车修理费4500现在对方又问我要误工费,请假10天,保险陪了5天,那5天让我陪,这个钱我应该陪吗,如果起诉了我,我该咋办
史鹏律师 回复:
发生车祸误工费应该是由保险在其责任限额内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包含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应当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是误工费的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受害人相关的证据证明。法律依据:发生车祸误工费应该是由保险在其责任限额内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包含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应当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是误工费的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受害人相关的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昨天晚上我妈出车祸住院了 咋和另一方沟通处理呢
史鹏律师 回复: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与对方进行协商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交警主持调解
如果双方愿意协商且争议不大,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交警会协助双方达成协议,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方案。这种方式较为常见,特别是在事故责任明确且双方对赔偿金额无较大分歧的情况下。
二、保险公司主持调解
保险公司也可以主持调解,此时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如果达成协议,保险公司会将赔款直接转给伤者,或者双方可以依据调解内容到交警队出具调解书。这种方式适用于涉及保险赔偿的事故,可以简化赔偿流程。
自行协商
除了交警和保险公司主持调解外,双方还可以自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就事故责任、赔偿金额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如果达成协议,可以签订书面协议以确保双方权益。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各方还可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确认。这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确保调解结果的执行。
在协商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言行。同时,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协商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另外,请注意协商的时效性。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提起诉讼或申请调解,可能会丧失相关权利。因此,在协商过程中要关注时间节点,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出了车辆事故,对方花了30万,算完以后还有五百块钱对方不给,给对方献血时候骂的我很难听,需要报警讨要吗
史鹏律师 回复:
1、实践中,有常见的两种方法:一是双方协商分期赔偿,达成分期赔偿的相关协议。二是由受害方起诉,交由法院审理判定,法院会依情况,以及受害方的申请,执行。最后可就肇事司机的财产,依法进行拍卖赔偿。(1)有保险车主有购买车险的,可以通过“车险代位赔偿”实现赔偿。车险代位赔偿的意思就是在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先行向垫付维修费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譬如,你的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无经济能力,无法进行赔付。这时候你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把维修车辆等相关费用赔付给你,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2)没保险车主没有购买车险,或在车险赔付范围之外的,可以拿着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找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索偿损失。2、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我想咨询下16周岁小孩坐别人电动车大腿被摔骨折,我想让对方经济赔偿 可以吗?
史鹏律师 回复: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这些费用:1、赔付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2、赔付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赔付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你好,血检144,超速撞车,双方占道,无人员伤亡。判多久
史鹏律师 回复:
你好,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一般对行为人判处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同时吊销驾驶人驾驶证,五年之后才能重新获取驾照,并处200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我出的钱 我没驾照 朋友驾照租的车 然后我把车开走了以后 另一个朋友开着车把这撞了 这个事情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史鹏律师 回复:
您给一个朋友开出了事故:您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未尽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主把车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的,车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是连带赔偿责任 。
我出的钱 我没驾照 朋友驾照租的车 然后我把车开走了以后 另一个朋友开着车把这撞了 这个事情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史鹏律师 回复:
您给一个朋友开出了事故:您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未尽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主把车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的,车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是连带赔偿责任。
电动车交通事故认定我全责后我带对方去医院进行检查,查出对方是扭伤后开了三天的假条并且留下了1000块钱复查费 今天是第三天,对方并未提出误工费的费用以及复查的情况,我该对其进行赔付吗
史鹏律师 回复:
法律分析: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正常靠道路右侧步行被私家车撞伤祝愿怎么索要赔偿,住院期间我经营的餐饮店也无法营业,受到的损失怎么办
史鹏律师 回复:
交通事故受害方主要赔偿方式有三种:协商、诉讼、调解。
1、简单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2、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诉讼程序:可分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亦可分为合同违约之诉及过错侵权之诉。
现在不是保险公司可以垫付吗?我有垫付的义务吗?我有不垫付的权益大?
史鹏律师 回复:
发生车祸后的医疗费可以自己垫付、保险公司垫付或者肇事者垫付。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车祸的医药费,也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实践中哪一方垫付都可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现在不是保险公司可以垫付吗?我有垫付的义务吗?我有不垫付的权益大?
史鹏律师 回复:
发生车祸后的医疗费可以自己垫付、保险公司垫付或者肇事者垫付。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车祸的医药费,也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实践中哪一方垫付都可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