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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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您在地摊上购买了过期食品,而且没有发票,只有付款记录,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1. 与卖家协商退货或换货。您可以向卖家提出退货或换货的要求,如果卖家同意,您可以将过期食品退回或换成新的食品。
2. 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卖家不同意退货或换货,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处理此事。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主张构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已过食品标明的保质期但仍然销售的;(二)未能提供所售食品的合法进货来源的;(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且无合理原因的;(四)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五)虚假标注、更改食品生产日期、批号的;(六)转移、隐匿、非法销毁食品进销货记录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七)其他能够认定为明知的情形。第十条规定: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销售过期食品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主张不低于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而且该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不以造成损害实际发生为依据。
1. 与卖家协商退货或换货。您可以向卖家提出退货或换货的要求,如果卖家同意,您可以将过期食品退回或换成新的食品。
2. 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卖家不同意退货或换货,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处理此事。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主张构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已过食品标明的保质期但仍然销售的;(二)未能提供所售食品的合法进货来源的;(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且无合理原因的;(四)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五)虚假标注、更改食品生产日期、批号的;(六)转移、隐匿、非法销毁食品进销货记录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七)其他能够认定为明知的情形。第十条规定: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销售过期食品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主张不低于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而且该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不以造成损害实际发生为依据。
回复于 2023-03-14 15:06
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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