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是找的人力资源公司帮找工作,交了钱后,不办事,也不退费,要了好久,一直推托,说今天退,说明天退的,就是不退,怎么办
回复:1、协商如果遇到找人办事没办成钱不给退,当事人首先应该同对方协商欠款的退回事项。当事人如果可以接受的话,可以适当的减少退换的金额。如果不能接受并且对方拒不退还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要回
2、起诉找人办事没办成钱不给退,当事人可以按照不当得利或者委托合同纠纷向法院进行起诉。通常情况下,找人办事是违法法律相关规定的,可以通过起诉认定委托事项无效,判令对方返还相关款项。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部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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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17:48
1、公司在未通知我试用期不合适的情况下,就开始给我现在的岗位招人,已招一个多星期我才知道
2、一个多星期过后我知道了,我可以什么时候就走
回复: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雇主和员工互相考察的期间,通常不超过6个月,同时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单方面解除,但要给予对方书面通知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出;另外,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违反相关规定,如不可侵犯的人格权等。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果你想离开公司,可以先与公司沟通,提出离职申请并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相关手续和事项,以免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须按约定支付你的工资、社保等福利,并办理其它手续。如果公司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的权益。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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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7 15:58
就是我在一个平台上卖号,然后那个平台就发来一个保险协议,当时我一心就想着卖号也没注意看那个协议就签那协议,然后 它就让我支付200块钱,不支付就配违约金3万,这怎么办
回复:法律分析:1、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2、要是实际造成的损失高于约定的违约金,那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予以增加。但增加的幅度也不能超过30%。三方协议违约金赔偿标准如下: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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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2:36
不是车户主把车抵押给车行,车户主可以不还押金拿回车子吗
回复:没经过车主本人同意,私自把车抵押给贷款公司,车主是有权把车拿回来的。未经车主同意,私自将他人车辆抵押给别人,属于民事无权处分行为。在车主未追认的情况下,无权处分行为无效,签订的抵押合同也就无效,车主有权拿回自己的车。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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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1:19
房屋租赁合同上面没有写违约情况,我住了一个多月想退租,现在房东只推半年房租,我接受不了
回复: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要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租金、违约责任等的内容。而有些租赁双方可能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那么租房合同没写违约责任能不能退房租?
一、租房合同没写违约责任,能退房租吗
租赁双方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承租人违约的,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属于法定的责任。而房租退不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承租人拖欠租金怎么办
出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权利,而交纳承租房屋的租金则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承租人不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经出租人限期后仍不交纳的,出租人不仅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而且有权要求承租人补交房租。在实际生活中,造成承租人拖欠房租的原因有多种,出租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 对于由于承租人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 出租人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体原因,尽量照顾承租人的实际困难,协助承租人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允许承租人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
2、 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承租人无法按时 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承租人交付。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意外死亡,承担人所欠交的房租可 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的遗产已被继承,则应由继承人按继承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担所欠租金。若遗产不足以偿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应予以注销。
4、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 交的,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是属于法定的责任,所以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同,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而租金退不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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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22:11
合同条款中指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如甲方自每月月底起3个工作日内仍未足额支付,乙方有权撤销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所有损失。”现在甲方没有结清款项,1、请问需要我方书面告知对方么?2、如果我方书面告知甲方撤销合同,那么前期未完成的项目是否需要继续去做,是否有退款的责任?
回复:合同撤销后需要怎么处理?
合同撤销后可能需要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所谓返还财产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对其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对方交付的财产则负有返还对方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已经签署完毕的合同如果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但是申请撤销后合同中涉及到的违约的行为和违约金是需要及时的进行返还的。如果双方就合同撤销产生一定纠纷的,可以先通过协商去处理,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起诉至法院去处理的方式。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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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14:31
商品房未能按时交付,开发区以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暖企纾困助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延迟交房,但通知时间有效期为2022年5月过期,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开发商违约交房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首先,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内容,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买房人实际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认真重新审查合同。主要看开发商交房的条款,包括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逾期交房的解决方式。而根据律师的维权经验看,因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大都页数繁多、合同比较厚,一般买受人并不能认真的审查合同,也就是翻看几页了事,并没有看合同的具体条款约定的内容,就草草签了名字并按了手印,而有的开发商,不乏知名开发商,包括万科、绿地等等开发商,也经常同买房人签订大量的《补充协议》,如果有《补充协议》大家更要注意了,《补充协议》的内容系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的阐明解释,如广告的说明、面积差异的具体处理说明、规划变更的解释等等,更重要的是,很多地方可能存在对原合同内容的变更,此时就需要注意了!
而自己做的案件,开发商亦同其签订了《补充协议》第10条第二款关于合同解除权的约定(2) 出卖人违约达到解除协议的,双方同意,合同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间,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为30天。时间计算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之日起计算该期限,有解除权的一方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灭失,当事人的不得再以相同情形及事由或主张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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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