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1年把劳动关系移到失业中心,2004年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欺诈,涉嫌侵权。
今年退休时刚刚知道。
电力公司,工作年限18。
回复: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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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 17:04
两口子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在女方这,现在不过了孩子是不是得归女方,还是得有什么条件才能归女方
回复: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离婚孩子怎么判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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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8:18
离婚2年了,为了离婚被迫答应了不公平条约,请问一下离婚协议有效吗
回复: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离婚协议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订协议书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这个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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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0:14
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我方全责,保险公司直接联系对方 对方联系我说保险公司不赔偿他到4s店的油费过路费 要我赔偿 我可以拒绝吗 如果对方一直找我 我应该怎么处理
回复:1、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处理方式如下:
(1)保险公司一直不赔偿的,受害方可以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起诉处理;
(2)也可单独起诉保险公司,起诉中需要调对方车辆的三证一单,事故认定书以及证明各项话费的发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实际的费用为准;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的时间以及护理人员的收入确定;
4、造成残疾的根据残疾程度确定。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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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20:44
我想咨询,女方起诉离婚,小孩子想归男方,在没开庭期间,女方每天开视屏辅导小孩子学习,这样会不会对女方离婚不利呢
回复:如果离婚期间孩子的生活现状没有对其成长不利的因素,尽量不要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前面是谁直接照顾的继续由其照顾。能够表达意愿的孩子,孩子愿意跟谁共同生活,就跟谁共同生活。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二、抚养权如何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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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17:49
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我骑电动自行车逆行,对方骑电动车醉驾,双方相撞,请问下是谁的责任
回复:电动车因逆行导致事故发生则电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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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17:31
交通事故当时选择私了,过了3天后,后续再沟通的时候未达成共识,选择再报警处理,是立即报警还是等医院检查治疗结束后再报警
回复:当事人选择私了,那么警方可能会在了解双方意愿的情况下,放弃对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这意味着事情并未被正式记录在案。但是,如果事后协商不一致,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重新报警:如果您意识到已经犯了一个错误,那么您可以重新报警,告诉警方事情并没有解决,希望警方重新介入,解决问题。2.寻求帮助:您可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等渠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处理事情的方式,寻找专业人士的帮助,协助解决问题。3.调解:您也可以协商找专业的调解机构,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希望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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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20:42
八月十三号,被通知不要来上班了。但是工资要下个月二十三号才给我。我在那边没工作几天从九号到十三号
回复:被公司辞退,工资是离开时结算。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结清工资。并且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进行支付,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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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08:47
没有结婚证,要离婚,财产怎么分,车子怎么分
回复: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没有结婚证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2、同居期间,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4、协议不成的,法院可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什么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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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19:07
事情发生在2022年3月 对方欠我20万元至今赖帐不还 有对方的借条及转账记录
回复: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会优先调解;
如果一方不接受调解,或者调解失败,就必须开庭审理,如果胜诉,法院依法判决债务人在什么时间内将钱还到指定的账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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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9 18:50
买车交过定金一直不给车,也不退定金,现在钱也要不过来,也找不到人,请问应该怎么弄
回复:1、买车交定金没提到车不退定金的,经销商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购车者可以要求经销商双倍返还定金,不返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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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