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抚养权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律师
回复:1、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由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好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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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10:23
叔叔甲向侄子乙赠与一台小车,并约定如果甲未按约定履行就要支付2万违约金,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如果甲支付违约金之后反悔,称自己可以撤销该赠与,主张撤销赠与并请求返还违约金,应该获得支持吗
回复:根据您的问题,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如下:签了赠与协议后反悔可以撤销赠与。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协议赠与房地产后后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撤销赠与。若已过户,法律上房屋所有人已变更,赠与不能随意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过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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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7:22
如果因药品(异维A酸软胶囊)引起的攻击行为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回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11日发出通报称,常用于治疗青春痘的异维A酸(旧称异维甲酸)口服剂可导致罕见且严重的皮肤损害,其他罕见不良反应包括抑郁自杀等,建议医生与患者沟通药品的潜在风险信息,权衡用药利弊。
药监局:
2004年以来全国报告259病例
8月11日药监局通报说,自2004年至2010年7月15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异维A酸口服制剂病例报告259例,其中严重病例4例。不良反应主要涉及皮肤及附件,如皮肤干燥、皮疹、瘙痒、脱屑、脱发、口唇干燥等,未见严重皮肤损害;其次为神经系统损害,包括头晕、头痛、感觉异常、嗜睡、失眠等;其他不良反应还包括:肝功能异常、胃肠道反应、过敏样反应、肌肉疼痛、听力异常等。
异维A酸可能引起精神系统紊乱。患者可出现情绪不稳定、精神异常症状,并可能出现攻击行为、抑郁、自杀观念、自杀企图或自杀行为等罕见不良反应。因此,医生在开异维A酸前应询问患者是否有精神障碍史,向患者说明可能造成的严重精神疾患及后果,并评估患者用药后的精神状况。
皮肤病专家:
外用异维A酸副作用少
记者日前采访了两位本地皮肤病专家。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皮肤科主任杨慧兰认为,宿迁的自杀事件主要跟死者用药不慎有关,异维A酸一般每天服3次,每次10毫克,考虑到剂量的累积,一般不能连续吃3个月,重度患者不能服用超过半年。对于治疗青春痘,轻中度患者可外用一点异维A酸,副作用比口服剂型少很多。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刘仲荣称,异维A酸是治疗重症痤疮的首选药物,也是一种严格的处方药,但抑郁的发生率不高。他还表示,异维A酸可影响夜间视力,晚上开车的司机长期服用就要警惕。此外,记者还在网上发现,异维A酸可能导致了6个墨西哥男患者阳痿。
市面:处方药专柜有售
记者近日实地调查,在海珠区一家连锁药房提出要买治疗青春痘的“泰×丝”异维A酸胶丸(宿迁自杀事件涉案品种)时,售货员称没有售;而在越秀区一家连锁药房,该药在处方药专柜有售。
案例回顾
2008年7月30日,江苏宿迁一名23岁男医生跳楼身亡。其父母发现,儿子曾长期服用异维A酸胶丸治疗痤疮,国内生产厂家在该药的说明书上对自杀等风险的说明比较简略,而美国厂家的说明书上却详细列出“药品可引发抑郁、幻听、自杀……”于是他们将药厂告上法庭。宿迁宿城区法院最后判被告赔偿家属5.5万多元。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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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7:43
人意外死亡,保险公司赔付了5万6到银行卡,借款公司自动划扣完了,借款本金是1万,能起诉追回吗
回复:借款本金是1万,是多久时间,欠款利息多少,“高利贷利息过高可以拒绝偿还利息过高的部分,原则上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和相关的利息,你应当归还。放高利贷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利息过高的部分严重损害借款人的利益,即便是借款人被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放贷方过高的利息部分,一般只要求偿还本金和正常利息部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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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4:22
你好 我想问下我在公司做了10年了 如果公司要辞退我 请问要怎么补偿
回复:你好,工作十年被辞退怎么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劳动者存在过错被辞退,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过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法定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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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14:16
二人合伙购房,购房资金一人一半,因不能合伙,房屋名字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另一人如何拿回自己的购房款?
回复:根据您的描述,这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解决方案。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另一方同意,可以将房款退回给另一方。
2. 起诉要求返还: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另一方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返还房款。但是,由于房款是一人一半,需要证明自己支付的部分,否则可能会影响诉讼结果。
3. 等待房子过户:如果房子还未过户,可以等待房子过户后再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子过户后,另一方不同意分割,可能会导致更加复杂的纠纷。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解决方案。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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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04:13
婚前买的房,婚后办的证,户主只有我一个人,如果另一方想卖房,是不是要户主带上身份证才能办理?
回复:1.如果房屋属于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人可以单独卖房,不用经过配偶同意。
2.如果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人在卖房前应当先与配偶协商,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了房屋的,配偶有权要求所有权人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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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20:53
下学期没有去复读学校读书给学校交的学费能退吗
回复:法律分析:
学校可以退还学费,但前提是你已经办理好退学手续。如果退学手续已办妥,学校学籍管理应出具退学通知书,由你持退学通知书或由学籍管理部门直接通知档案管理部门将你的档案以机要件形式发回原籍。
法律依据: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学费 高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位、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各类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以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形式学习的本科阶段的学生;自费来华留学生;参加高等学历教育文凭考试、自考助学班、应用型自考大专班学习的学生等收取学费。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住宿费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现行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住宿条件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进行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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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20:32
我爸爸昨天11点多脑梗送去医院直到下午六点多医院说它设备有限要我们转院,这算不算它耽误我爸爸救治最佳时期啊
回复:医院耽误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导致病人昏迷不醒,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及时办理委托手续,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尽早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协助患方搜集相关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二、把所有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评价,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并因为这些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三、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取得客观鉴定意见书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律师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
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计生局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
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定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客观,所以一个公正公平客观的鉴定,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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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 02:18
我爸爸昨天11点多被医院救护车救走,直到下午六点多医院医生才说它医院设备有限要转院,现在人已昏迷不醒,它医院算不算耽误最佳时期
回复:医院耽误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导致病人昏迷不醒,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及时办理委托手续,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尽早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协助患方搜集相关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二、把所有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评价,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并因为这些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三、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取得客观鉴定意见书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律师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
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计生局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
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定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客观,所以一个公正公平客观的鉴定,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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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 02:25
发生意外 对方全责 坚定不了伤等级的 可以要求赔哪些费用
回复:车祸对方全责无等级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对方全责对方可以要求交通费吗
发生了追尾的事故,交警已经裁定追尾车辆的全责,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就完毕了,下来的赔偿,也就是赔偿被追尾车辆的车损,被追尾车辆损失严重的,修车需要一段时间的,被追尾车辆的司机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其他都不赔偿了,像有些车主认为是新车,要求赔偿折旧费,贬值费等,法律都是不支持的。
就是修车期间的交通费,保险公司都是不愿意赔偿的,要是得到赔偿的话,就要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会判决赔偿一定的交通费,但也是只赔偿修车期间从家里到单位直线距离的打车费,还要有票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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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 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