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东西,然后不出货我要退款,然后退款经理说得要在把原来买东西的钱打在本人卡上,用来资金带动退款,这是有风险的吗
回复: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对是否有风险作出简单的回答。首先,你要确认退款是来自于认可的网站或者商家,否则可能存在欺诈的风险。其次,一般情况下商家会直接退款到你购买时使用的支付渠道或者账号上(例如支付宝、微信、银行账号等),同时,退款流程也会有具体的操作指引。
我建议你首先确认退款流程和商家的资质,不要轻信来自退款经理的陌生要求,如果有疑惑可以和商家客服联系确认。如果你的退款流程存在风险或者不确定,建议你不要轻易操作。如果你仍然有疑虑,建议你联系相关消费维权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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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3 01:29
拿货不给钱,一两个月了,后面还了一部分,目前还差了三千。签了欠条,目前就是一直说目前,同时不接电话,不回复信息
回复:1、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相应货款。
2、对方拿了货不给钱属于违约,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给付相应的违约金。
3、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根据损失进行赔偿,一般包括既得利益损失以及可以预见的损失。
4、对方不愿意支付货款,也不愿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相应货款或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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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