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上邻居帮我勾书包,不慎从楼上摔下,脚后跟骨头断了,应该怎么赔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因此,如果摔跤导致骨折并构成残疾,受伤者可以要求赔偿上述相关费用。
二、责任判定与赔偿主体
房屋主人责任:如果摔跤是由于房屋主人未能妥善维护房屋安全,如地面湿滑、存在障碍物等,导致受伤者摔跤,那么房屋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责任:如果摔跤是由于的原因造成的,例如其他访客的不当行为导致地面湿滑等,那么受伤者可以要求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如果房屋主人在此情况下存在管理不善的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受伤者自身责任:如果摔跤是由于受伤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例如走路不小心、穿着不合适的鞋子等,那么受伤者可能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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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