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想要你了,但不给你安排上班时间,还不跟你说离职,但让你找其他工作,我该如何做?以我上班情绪化为由
回复:公司不给安排工作也不辞退的处理办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恢复工作、支付你全额工资;
2、向公司发出书面辞职,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辞退劳动者,又不安排其上班,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没有上班期间的工资。
公司不开除也不让上班,但是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就还是属于单位员工,享受正常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和获得工资报酬等,如果单位不安排当事人上班,也应该发放工资报酬,工资报酬应该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即最低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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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18:59
在中介找工作4.2中介推中介面试,现在工作退费,对方一分不退。
回复:法律分析:
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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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17:19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 和交社保可以索赔2倍工资 仲裁需要上交什么材料证明
回复:(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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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20:24
医保问题,目前怀孕七个月,公司在我怀孕快五个月时候与我协商提前扣除我产假期间的五险一金,我当时不同意后来没办法妥协了。 我想知道这种预扣五险一金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
回复:产假期间的社保公司要交具体如下:
1、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继续缴纳,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2、企业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企业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是多久: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4、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5、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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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 19:23
发生工伤,需要仲裁劳动关系
回复:发生工伤事故后,要不要申请劳动仲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因工伤医疗费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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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