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两年前,村里修路占用我们家的在基地,因为我们全家都在北京,并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就把我们家占用了,现在找他们一直踢皮球。
回复: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村里修路占家里的宅基地,可以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偿,或者重新划分宅基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综合
|
2023-03-18 10:48
结婚时间很短,因为婚礼后同居20天发现男方无性能,从始之终除结婚当天牵过女方手外,无任何身体接触。现离婚官司该怎么打?
回复:男人没有性功能离婚,性无能一般来说达到离婚条件的,但在法律法规中尚未进行明确,只能说是属于其他导致离婚的情形。
性无能离婚判定的话要分情况来说,如果男方同意离婚,是可以直接协议离婚的,只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协商一致就可以了。但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要离婚的话,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当然女方需要取证,一般需要一方性功能障碍的诊断证明,证明是难以治愈的就可以了,法院经过调解后,女方还是想离婚的话,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性无能的学名叫做性功能障碍,对男性而言是指性生活时射精时间过早或勃起硬度较差,严重的甚至不能勃起,导致性生活失败,久而久之还会引起一系列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例如在性伴侣面前表现出自卑、自闭、性冷淡等。该类心理健康问题还会折射到患者的日常生活中,给人以猥琐、不自信的感觉。正因为性无能的人会有上述心理健康问题,当面对婚姻问题时同样会表现出妥协和让步。至于是否会有害怕离婚的情况,还是要看个人,不能一概而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
|
2023-03-17 14:00
有人在网上暴露我电话并且拿到了我个人信息
回复:法律分析:1、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现在信息泄露十分严重,防不胜防,如果事事都要追究,可能不会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因此对于无关紧要的、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可以选择不予理睬。2、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3、收集证据。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4、对于凡是涉及汇款、邮购、推销产品之类的陌生来电,一定要谨慎、小心行事,以防上当受骗。同时也要掌握一些常见骗术,这样在遇到同样的诈骗电话时就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当你因诈骗电话而遭受经济损失时,应当第一时间到当地公安派出部门进行报案。同时尽可能的提供最直接有效的证据,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挽回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侵权
|
2023-03-14 12:41
合伙退出问题,有拟定好的合同,希望看下合同是否有效,付费咨询
回复:若是合同上只有一方进行签字的,另一方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那在法律层面上,这个合同就是不成立的,也不会有效。但若是在合同签字之前,已经有一方履行了相关义务,另一方也接受了,那这个合同也是有效的。
一、合同上只有我签字有效吗?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如果只有一方签字的话,通常情况下属于合同未成立,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盖章之前,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则该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签字能反悔吗
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需要屡行的义务,一般都是经过认真思考之后才签订。
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是不能随便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反悔的:
1、遇到不可抗力力;
2、合同约定的解除(反悔)条件出现;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反悔);
4、合同内容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可以反悔。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外,一律是不能随便单方面反悔的,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要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只要不出现法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都是合法生效的,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公司法
|
2023-03-13 18:26
3.6日签订以个人名义与其他两方了合伙经营协议书,我占30,a占60,b占10,钱已经给了,现在想要退伙,协议规定退出必须所有人同意,并且不退还资金,同时需要补偿其他人的损失,并且不得在注资店面方圆五公里内开店,协议规定有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则按股份比例50%以上人决定,或者多服从少,规定未尽事宜需集体讨论才可补充修改,规定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上只签了我的和a的,b的信息和签字都没有只写了股份,我想问下我如果想退出并且拿回自己的本金可以吗
回复:若是合同上只有一方进行签字的,另一方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那在法律层面上,这个合同就是不成立的,也不会有效。但若是在合同签字之前,已经有一方履行了相关义务,另一方也接受了,那这个合同也是有效的。
一、合同上只有我签字有效吗?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如果只有一方签字的话,通常情况下属于合同未成立,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盖章之前,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则该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签字能反悔吗
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需要屡行的义务,一般都是经过认真思考之后才签订。
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是不能随便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反悔的:
1、遇到不可抗力力;
2、合同约定的解除(反悔)条件出现;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反悔);
4、合同内容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可以反悔。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外,一律是不能随便单方面反悔的,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要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只要不出现法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都是合法生效的,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公司法
|
2023-03-13 18:51
我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一家企业签了合同,现在还在适用期,她想离职,但负责人不让她走,那里还有好几个人也是这种情况,怎么办
回复: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走人,不需要公司批准。公司应该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劳动纠纷
|
2023-03-10 23:47
欠钱不还3200两三年每次都说还一直往后拖现在不回消息了
回复:报警。欠钱不还的人不回信息可以报警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的时候一定要带着相关的证据,比如说借条或者是什么的。在钱不是很多的情况下,建议双方先私下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可以协商的很愉快,就不用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一、有欠条到期不还钱怎么办
写了欠条到期不还钱,当事人可以这么做: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2、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进行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需要事先准备借条等相关证据,然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
二、别欠钱不还怎么办
别欠钱不还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诉。首先要写好起诉书,起诉书要简明扼要,内容应该包含原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携带相关的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且交纳诉讼费,相关的证据包含借条、转账记录或者是欠条、以及欠款的缘由等证据;法院受理之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法院开庭之后会针对双方举证制证的情况,通过法庭调查、辩论之后依法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债权债务
|
2023-03-07 22:27
被人骗下签了结算单。钱没有结算的
回复:签字单被客户骗去钱没付报警处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遇到合同诈骗行为的,建议立即报警处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觉得自己被骗了的话,你可以签合同时存在欺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法赋予你方合同撤销权或者请求变更合同条款。但是这种撤销权行使期限只有一年。
合同纠纷
|
2023-02-23 21:03
培训机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胜诉,但当时只起诉了公司,该公司有两个股东,注册资金1000万元,怀疑未实缴到位且公司现在无资产偿还。在首次申请强制执行时是否可以将股东和公司都作为被执行人。
回复:无论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都要承担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因股东无实际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导致不能偿还欠债的话,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责。
一、实缴资本可不可以取出来
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
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
2、股东借款。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就不能算作抽逃;
(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东借走,通常都会有适当的会计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而货币资金也好,应收款项也好,从会计的角度来看,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存在的状态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由货币资金变成了应收款项,但毕竟仍然归属企业。既然仍然还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抽逃一说就无从说起;
(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由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然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款项,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承担着无条件的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他对企业的担保责任并没有因为借款这一行为而降低。
合同纠纷
|
2023-02-22 17:26
之前加我好友说提供助贷服务,现在借了5000需要我支付750块钱服务费并10天归还1950块钱三十天结清,我该怎么处理
回复:放款之前先收费,是网络贷款诈骗最常见的伎俩,被骗者中十有八九就是掉入这个坑里。因此,贷款人要谨记,正规的贷款平台不会在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收取保证金。有贷款需求的消费者,要充分提高风险和防范意识,一是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官方平台贷款,不轻信网络、短信、电话等渠道发布的各类贷款广告和信息。银行和正规贷款公司都不会要求借款人预先支付手续费等各类费用,如果放款前让你缴纳手续费、解冻费、保险费等需要事先支付资金的,一定是贷款诈骗,切勿上当;二是如若接到陌生电话、短信询问您是否需要贷款,不要信!不要信!不要信!凡是正规的贷款公司都会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不会通过微信等私人账号联系您;三是莫要贪图便宜,抱有侥幸心理。
如您已经被骗,请立即拨打96110并前往附近公安机关报警。
债权债务
|
2023-02-22 08:39
公司老总跑路了,欠了几百万,法人是另外一个,这个人没有参与到实际经营,那么这个欠的钱是谁来还
回复: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而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其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2、其他。
公司法
|
2023-02-21 16:28
公司老总跑路了,欠了几百万,法人是另外一个,这个人没有参与到实际经营,那么这个欠的钱是谁来还
回复: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而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其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2、其他。
公司法
|
2023-02-21 16:29
撞死一个50到60岁之间的老人,次责大概要赔多少钱
回复:车祸弄死了一个五六十岁的人的话,需要赔偿多少钱的话,这要交警来判定,然后再对方的家属来协商这个赔钱的数额。一般的话都要六十万左右。具体赔偿的价格标准,要看所承担的责任,这个需要法院进行审理,进行责的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
这个需要赔多少钱,要跟家属来定的,而且还要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还有他的工作性质都是有关系的。有买保险的话自己承担的责任就轻一点 不同地域赔偿标准也不经相同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标准。出了车祸且当场致人死亡,你首先需要支付一笔丧葬费用,农村一般幅度在二十到五十万之间,一般就是这个数,至于赔偿:那么估计就得看法院如何去判决了。主要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死亡赔偿、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当地赔偿标准计算五年。各地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的。五六十岁老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十一周岁以下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均补偿五年。而六十岁的老人的话死亡赔偿金大概是二十几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
|
2023-02-20 21:10
在南通撞死了一个50到65的老人,次责,大概要赔多少钱,全责大概要赔多少钱
回复:法律分析:根据案情,致人伤害应负赔偿责任。如果负主要责任的话,所赔偿的金额可能在50万元左右。如果这位老人家里无其他亲人,所赔偿的金额还可以少些,大约30万元左右。赔偿范围包括老人的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次责,这要交警来判定,然后再对方的家属来协商这个赔钱的数额。具体赔偿的价格标准,要看所承担的责任,这个需要法院进行审理,进行责的责任划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
|
2023-02-21 09:31
撞死一个50到65岁的老人,全责,要赔多少,次责要赔多少
回复:车祸弄死了一个五六十岁的人的话,需要赔偿多少钱的话,这要交警来判定,然后再对方的家属来协商这个赔钱的数额。一般的话都要六十万左右。具体赔偿的价格标准,要看所承担的责任,这个需要法院进行审理,进行责的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
这个需要赔多少钱,要跟家属来定的,而且还要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还有他的工作性质都是有关系的。有买保险的话自己承担的责任就轻一点 不同地域赔偿标准也不经相同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标准。出了车祸且当场致人死亡,你首先需要支付一笔丧葬费用,农村一般幅度在二十到五十万之间,一般就是这个数,至于赔偿:那么估计就得看法院如何去判决了。主要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死亡赔偿、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当地赔偿标准计算五年。各地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的。五六十岁老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十一周岁以下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均补偿五年。而六十岁的老人的话死亡赔偿金大概是二十几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
|
2023-02-20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