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之前,男的拿了40万首付买的房子,用的女方公积金还贷款,所以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那结婚以后再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回复: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前买的房不管是不是个人出资,只要写上两人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买房时如果是个人出资,写两个人的名字,那就相当于是将房子的一部分份额赠送给另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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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8:52
没领证之前,男的拿了40万首付买的房子,用的女方公积金还贷款,所以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那结婚以后再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回复:婚前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如下情形除外:
1、夫妻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归共同所有的;
2、该房产虽为一方名下,但属于双方共同出资的,则在共同出资的范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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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