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被起诉,法院下达了限制消费令,我通过法院官网获得执行局工作人员电话,执行局工作人员让我添加微信,给我一个对公账户,只要把欠款还进去,收取一个受理费,两三个工作日就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这可信吗?
回复:法律分析:
被下了限制高消费令,履行义务之后就能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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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2 20:40
被诬陷
回复: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当事人确有证据材料证明行为人为诬告陷害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主要要注意收集证据,否则在法庭上很难胜诉。一旦对方构成诬陷,会给予处罚,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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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19:11
办理汉堡店会员卡,老板跑路,现超市老板接手,于该超市商量会员卡无果,该超市老板要求充值同等会员卡余额可继续使用,如不充值,请找之前老板退款,现任老板接受不处理会员卡
回复:法律分析:
办会员卡后老板跑了不一定算诈骗,根据相关解释,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老板所在的店之前营业正常并且在您办理过会员卡之后还为您服务了一段时间,就不能界定为诈骗。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到法院起诉。如果是借着服务或者优惠的幌子骗你们充值办卡,那就是典型的诈骗,要到公安机关办案,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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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9 14:19
民间借贷纠纷
回复: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3、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合同编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5、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因借款而获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6、根据担保法,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且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字、盖章的或注明是保证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还款责任。
8、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也可以电话催款并录音。
11、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12、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3、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14、超过两年诉讼时效后,借款人答应还款后又不承认的,法院判决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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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15:59
我父亲借给我叔叔5万块钱有欠条可是看我叔叔的样子是不准备还钱了能不能帮帮我
回复:首先,借贷交易在法律上是合法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您和您的叔叔之间的借款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您有并保留好了真实的借款欠条,那么证据确凿,可以以此为依据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建议您首先尝试与您的叔叔沟通交涉,寻求友好解决。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1. 发送律师函或起诉。您可以联系律师,委托律师代表您起诉您的叔叔,来尝试追回欠款。不过,在采取法律途径之前,请务必确保自己有充足的证据和资料证明借款的真实性和欠款的事实。
2.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的叔叔依旧不履行支付欠款的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通过司法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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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18:08
我被网络骗了15块钱,我找警察可以处理吗
回复:网上被骗了钱,应当及时向当地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或登录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举报网站举报,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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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6 14:09
借款要不回来
回复:1、借钱要不回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向债务人催告,要求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
(2)经催告后仍然不还款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偿还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追讨欠款要什么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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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 15:32
如果老板被扫黄了,正在被拘留或调查中,那员工工资怎么办?
回复:老板因涉黄还在被调查中被拘留,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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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18:49
银行被冻结是对方要求才会冻结还是法院自动冻结
回复:是自动的。法院与银行有对接平台,可以在法院通过网上就能冻结银行卡
临控是什么意思
临控是监视、监管、监督与控制、管控措施,可以是对人的,也可以是对物的,比如手机电脑等,是一种侦查措施。公安机关临控拘留最长二十四小时,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证据的应该立即释放。
临控人员是指法院被执行人被公安部门网上布控的人员。由于法院被执行人难找,物难寻的现象比较严重,法院联合公安部门,建立“临控”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由公安局运用公安机关大数据系统,通过网上布控,在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住宿登记、购买机票、火车票、通过治安卡点等情形时,“临控”系统将自动报警,公安机关控制失信被执行人后,及时通知并移交法院处理。
临控机制的作用:
1、便于找到法院被执行人,
根据相关联动机制约定,通过“临控”模块,市高法院执行局将需要拘留或拘传的被执行人、被执行公司、企业、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的信息通过专线传送给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由该部门对信息进行处理。
相关系统收到对应人员在管辖范围内使用身份证信息后,立即以短信报警方式通知所在法院和执行法官。
2、有效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
临控联动机制是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采取的又一有力措施,切实司法为民,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3、可以有效整合资源,
“临控”平台自建立起来,有效整合了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资源,改变了法院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发挥出最大限度的执行力,为有效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增添了“千里眼”,实现寻找被执行人的快速反应和无缝对接,让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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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21:44
您好!本人去年牵扯一起刑事案件非法隐瞒犯罪所得,拘留37天无罪释放,期间委托律师三个阶段三万元,现在只介入了第一个阶段就无罪了,请问后面两个阶段的费用是否可以退款或者部分退款!
回复:您好,刑事案件请一个律师的费用,具体要看律师事务所的收费。 一般来说: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 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律师费的首要因素。 2、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不同的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会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过于侦查阶段的会见次数,有些委托人会要求律师在案情需要的会见次数外,增加不必要的会见次数,这会直接增加律师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从而导致律师费增加。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确定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3、律师的具体情况: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差异,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方面也有差异,律师的具体情况,是确定律师费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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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10:31
我小孩在外欠别人十万元没能力还被人起诉了我应怎么办?
回复:欠钱被起诉了确实没有钱还怎么办?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执行方式包括:执行存款、执行收入、执行财产、搜查财产、强制交付、迁出房屋。
二、借贷手续有什么要注意的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向他人借款的话,一定要考虑到自己的偿还能力,比如说在借款期限这个方面是可以作出协商确定的,当然了,如果到了还款期限,仍然没有经济能力还款,可以约定分期付款。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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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