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房子,付了首付,没有办理按揭,而且房子也没有盖好,还能退全部首付吗,
回复:按揭贷款申请不通过的,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不是购房者原因不能通过的,开发商要退还首付款。购房者应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并根据按揭申请不通过的原因确定违约方,由违约方根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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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 20:42
房产证上增加名字。但是没有继承权可以吗?
回复:房产证能加别人的名字。全款购买的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添加共有人;贷款购买的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贷款银行同意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添加共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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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21:25
买的期房烂尾了,后来镇府接管了,说的弄好一期的房子就盖二期的那一栋,按合同2023年12月底就该交房,现在连主体结构都没建好。现在一期交房了,二期至今没有动工,听别人说县里把二期项目的监管资金挪到别的地方临时用了,现在监管账户没钱。像这种情况怎么办
回复:法律分析:首先,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可以复活。其次,如果开发商破产楼房烂尾,不可将房子退给开发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在之后法院的拍卖破产偿债先后里,优先级别低于消费者关系。最后,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期房进行买卖时消费者应当签订预售合同,先付款后交房,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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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21:19
,我想咨询一下以下问题: 关于购买商品房,我签订了认购,没有签网签与正式合同,也交了定金与首付款,但我现在迟迟未收到开放商的返一成首付给我,(时间上只有口头承诺3到6个月,但时间已过)导致我贷款一直没有下来,还没开始月供,我现在可以退吗?要承担什么损失?盼复,谢谢
回复:签了认购书交了首付,没有签定正式合同,从法律上说房子不属于买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以登记发生物权效力,在没有进行房屋确权登记前,与开发商之间只存在债权关系。只有在不动产登记后,房产才真正属于卖方。
法律分析
房子交易是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虽然交了首付,但并没有正式的文件约定,有关双方的权益和违约责任,存在很大的法律漏洞。所以,定了房子交了定金,应该尽快催促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开具正式发票。一般开发商在客户交齐首付款的时候会同时签订买卖合同,也有开发商会在贷款通过审批、首付交齐的情况下,才签订合同。消费者交了首付,买了期房之后,就可以凭借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到有关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将消费者要求开发商交房和办理产权过户等预售合同上的权利,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买卖房屋合同,从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房屋的物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另外,对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的,当事人都可以作预告登记的约定。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不动产权属证书尽管具有证明作用,但其证明力源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而不是证书本身就是物权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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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7 17:01
作为房东,提前收回商铺,需要退还租户未使用租赁期的房租吗?还是只要赔付违约金就行。
回复: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针对租房,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由于各种原因要收回房子,这个时候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东不履行租房合同,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也可要求支付解除租赁合同的损失。房东既不履行租赁合同也不承担违约赔偿,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租赁所在地提起法院诉讼。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针对租房合同,如果有违约金的明确规定,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金额来赔偿,如果没有明确租房违约金的金额,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约定违约金的金额。对于房东违约,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一般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的。
针对购买二手房,如果房东违约了,可以要求房东退款并赔偿违约金。购房合同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达成的协议,一般包括土地使用情况、商品房的相关状况、房价、付款约定、交付约定、质量标准保修责任、产权登记、购买方使用权、认定的仲裁机构及违约赔偿责任等。房东出现违约,可以根据情况要求其支付损失赔偿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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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20:41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付的首付写的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婚后要夫妻二人还房贷,儿媳是否可以申请更改房产名字,条件是什么
回复:房子分配给男方。根据《新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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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