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说地方没有减免物业费的规定 空置房物业费该交多少
回复:小区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按70%交纳。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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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8:14
房租租房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跟房东退房,房东不退押金
回复:租房提前退房房东不退押金时,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才能退还押金,那么房东不太可能退押金。提前退租可能还涉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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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0:12
母亲个人房产买卖过户给女儿,如何办理才能不属于女儿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回复:第一,遗嘱继承。遗嘱明确写上排除你配偶的继承权,房子只属于子女个人财产。采用继承过户房产,继承人需要办理各种证明,期间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日后出售时可能面临较高的税费。
第二,赠与协议。签赠与协议并公证,只赠与子女,与继承一样,日后出售时可能面临较高的税费。
第三,买卖过户。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与普通的交易方式完全相同,并无明显区别,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也与普通房产买卖方式毫无二致。这种方式很难排除子女的配偶,可以让子女与配偶签一个婚内财产协议,写明该房产的来源历史经纬,约定该房产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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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9:35
他人建房与我这口头商议交换其他土地,房子建成占用我土地已有十来年,现在不承认交换的土地是我方的,这种该怎么处理?
回复: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实现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在口头互换土地时达成了约定,但是未通过书面合同确认,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维护你的权益。首先,你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土地管理局等部门反映此事,并要求协调解决。其次,如果协调无果,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赔偿。在赔偿责任的确定上,可以依据你们的口头协议内容、土地当地市场价格以及对当事人行为进行综合考虑等方面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免影响后续维权哦。
1.在互换土地时,最好能够通过书面合同确认,以避免因口头约定而引发的后续风险。2.除了向行政部门反映此事和向法院提起诉讼外,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在以往的案例中,也出现过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情况。3.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土地的性质、交易价格等因素。比如,如果对方实际使用了这块土地十多年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投入,你一般需要在赔偿金额方面进行适当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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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20:22
男方婚前买的房,婚后一起还房贷,房贷还没还完,男方给女方写了条子说房子赠予女方一半,这个条子有效吗
回复:法律分析:
有效的。男方婚前的财产,公证赠与给女方一半,则属于赠与行为。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如果男方办理了公证手续,则依据赠与的相关规定,男方是不能反悔和撤销的。所以男方想把自己的婚前房产给女方,是有效的。但是要办理公证或者直接办理加名过户手续,否则,男方随时可以要求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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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20:28
购买的商品房承重梁有许多裂纹 开发商一直避而不谈,无视业主诉求,怎么办?!急
回复:商品房出现裂缝后,可以到开发商维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解决商品房裂缝问题。
如果不维修赔偿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帮忙一起解决。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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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8:26
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然后交了半年的房租,然后租一个月不想租了。 可以返还押金和租金吗合同上面写着,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回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租金押金不退这是合法的吗?我要是退租一分钱都拿不到吗
回复:租房合同为期一年,半年了不想租了,能否全身而退还是看你们当初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如何约定的。你方未到期提前退租属于单方面违约,一般情况下剩余租金和租房押金是不退的,因为你方违约在先。如果你想退只能和对方协商,如合同内有约定违约金比例按照合同执行。
一、如何办理租户提前退租
租房未到期就提出退房,是构成违约的。如何处理需要视房屋租赁合同而定。一般来说,中途退房的违约,都是以收取违约金的方式来处理的,至于违约金的多少,法律并没有对这一具体问题作出相应的细致的规定,违约金的多少,一般还是根据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的。实践中,一年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一般约定是一个月的房租,但也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看具体的个案合同约定。
二、租金违约金是多少钱?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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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20:23
兄弟之间的财产分割,被一方占有,另一方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吗
回复:1、兄弟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应是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
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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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20:21
买房一年不给网签,延期交房不给赔偿,乱收费
回复:1、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购房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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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20:41
二手房交易,钱付清了,卖方不给过户怎么办?
回复:1、买二手房不给过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或超过过户时间,那么卖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买方可以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要求违约方履行过户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过户义务,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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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