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游戏账号卖了780,签了转让协议,现在我需要找回,赔偿3倍我认,但要我赔偿其他充到游戏里面的损失我不想认
回复: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其具体内容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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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1 16:47
律师,您好!有个人欠了我钱,没有还我。我申请了财产保护,冻结了他名下的一处房产,现在我想把这个冻结的房产租赁给其他人使用,即使最后欠我钱的人成功把房产赎回,但租赁协议未过期,此时租赁权大于产权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是否能对我的租赁人能进行法律维护?
回复:不能。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一、查封房产如何解封
1.可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由债权人主动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2.可以向法院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申请法院解除已经查封的房产。当然,这两种方案是建立在法院查封正确,债务人确实欠付债务的基础之上的。
二、查封房产流程
1.立案同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2.原告携带立案通知书去房地产权交易中心打印房产登记表(俗称查册);
3.联系担保公司开保函(给担保公司提供房产登记表和一套诉讼资料扫描件或者照片:包括立案通知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书、证据清单、全套证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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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1 11:58
你好,我想咨询下如果我现在工作的企业授权我与我自己持股的企业签订广告制作的委托合同,有效吗?
回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除了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无权签订或超越权限签订的以外,否则合同合法有效。
一、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需要授权么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需要授权。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签订合同。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包括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常见的合同主体公司就属于法人范畴。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可以授权法定代表人或他人签订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不存在授权问题,法定代表人可以根据法律或者章程规定或者单独授权对外签订合同,而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必须要有公司的授权,因为法律没有赋予其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无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授权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有效;超越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签订的合同无效,授权人追认的除外,但是越权或授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谁的权利更大?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更大。法定代表人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行政正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法人,其以公司名义对外做出民事行为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与此同时,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负责人,在一定的情况下要承担公司行为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权利有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及代表公司诉讼的权利。并且这两项权利是伴随法定代表人身份而存在的。除非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否则这两项权利不会消失。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不设董事会的公司负责人。只有小型公司或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方可设立执行董事,他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活动,并负责公司的决策和主持日常工作。《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有效吗
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看情况:如果是非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必须得到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明确授权,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经授权的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超越自身权限签订或经授权终止后,进行签订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但经授权人认可者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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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19:44
签约了艺人合同,但是老板现在已经撒手不管,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失踪,不知道合同算不算数
回复:1、协商。
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
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
3、仲裁。
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4、提起民事诉讼。
一、艺人合同纠纷的和解协议在哪些情形下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合同;
3、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二、艺人合同纠纷可以委托哪些人做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艺人合同纠纷案件中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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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02:01
你好,如果把房子租給別人,對方而1800一個月,3年提升10%,租約為8年,合理嗎,因為我是香港人,想問清楚內地法律.
回复:你好,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民事合同,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其他人的利益,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因此,关于三年后租金上涨不超过10%的规定是有效的。如果合同对上涨租金的条款已经明确进行约定,对双方来说就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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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02:18
上诉状怎么写呢,起诉流程是什么呢
回复:上诉案件流程首先是需要上诉人自己也提出上诉,也就是需要提交民事上诉状,之后就是有一审法院开具缴纳上诉费用通知书。等到当事人缴纳完毕上诉出费用之后,就可以将案件移交给二审法院。
民事上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
1、标题“违法缺席判决上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即转入正文。
(二)请求和理由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诉讼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这一来阐述。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其二,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的正确性。
(三)结尾要写清“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四)附项写明下列事项:
1、上诉状副本××份。
2、书证、物证各××件。
在当代的社会上诉案件在进行审理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流程的,首先是需要公民自己提出上诉,在这过程当中应当是按照对方的人数来缴纳民事上诉状。之后法院会要求当事人缴纳上诉费用,最后就可以将案件移交给二审法院。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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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09:23
商品房未能按时交付,开发区以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暖企纾困助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延迟交房,但通知时间有效期为2022年5月过期,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开发商违约交房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首先,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内容,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买房人实际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认真重新审查合同。主要看开发商交房的条款,包括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逾期交房的解决方式。而根据律师的维权经验看,因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大都页数繁多、合同比较厚,一般买受人并不能认真的审查合同,也就是翻看几页了事,并没有看合同的具体条款约定的内容,就草草签了名字并按了手印,而有的开发商,不乏知名开发商,包括万科、绿地等等开发商,也经常同买房人签订大量的《补充协议》,如果有《补充协议》大家更要注意了,《补充协议》的内容系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的阐明解释,如广告的说明、面积差异的具体处理说明、规划变更的解释等等,更重要的是,很多地方可能存在对原合同内容的变更,此时就需要注意了!
而自己做的案件,开发商亦同其签订了《补充协议》第10条第二款关于合同解除权的约定(2) 出卖人违约达到解除协议的,双方同意,合同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间,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为30天。时间计算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之日起计算该期限,有解除权的一方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灭失,当事人的不得再以相同情形及事由或主张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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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20:58
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我现在签了一份三方协议想解约,三方其中一份在自己这里没有上交学校盖章,就业信息也没有上报,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解约成功吗
回复:您好,三方协议怎么解约
第一步: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第二步: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第三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第四步: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学院备案 。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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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6 20:17
律师您好,房屋租赁问题,出租有四年了。今年房租价涨了,合同签的是20年,我想让他给补点房租,可不可以?
回复:您好,1、如果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了书面的租赁合同,那么在合同期限内,房东不能单方提高租金,除非经承租人同意。但合同到期后,房东要求涨价则不违反法律,承租人有选择接受或退房的权利。
2、若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那么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同时,房东也可以随时提出涨价。承租方和出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约定的房屋租金在租赁期间应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出租房不应在租赁期间上涨房屋租金。
3、如果出租房上涨租金的,承租方可以通过协商和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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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6 20:09
我储存自己的土豆 经过代办的手 让代办放在冷库里保管,他却偷偷给我卖了,这是违法吗?他卖完才告诉我,气死我了
回复:保管人私自出卖保管物的处理推定其拒不退还,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后将财物私自出卖,可推定其拒不退还,可以侵占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定诈骗。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找法网提醒您,行为人出卖财物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以较重的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应数罪并罚。
二、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如下:
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妥善保管标的物;按约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式保管物品;亲自保管物品。
2.不得使用保管物。非经寄存人许可,保管人不得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3.返还保管物。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及时交还。即使有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非经执行程序强制,保管人仍应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
4.附随义务。包括危险告知义务;孳息返还义务。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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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4 23:43
先交了钱后说的定金能退嘛
回复:定金交了不能退。
1、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商家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2、定金是不能退的,交付方违约不能要求对方退换定金,而收款方违约的,要双倍赔偿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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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23:27
高位截瘫交了几年的保险,退保能全额退吗
回复:交了几年的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钱,要看险种、缴费情况、缴费年限、保险合同规定等多因素来分析:
1、如果是一般保险单,交了几年的保险退保很明显已经超过保险犹豫期,此时只能退回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实际退保金额可立即在保险合同书中核查,或者直接电话咨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2、如果是分红险一类保险单有收益的,保险公司应当返还退保前时间所拥有的收益和利息,但额度不容易很高。
3、如果是属于消費险的,沒有存款作用,可能无法退款,具体都要以保险合同为准。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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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