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团购软件购买了大量饮料,然后申请退款,但是不退货。我可以用什么罪名追回
回复:团购不允许退款不违法。
只要对方在团购说明页面说清楚了这点那么接受并下单了,这个条件就可以成立。
团购是团体购物,指认识或不认识的消费者联合起来,加大与商家的谈判能力,以求得最优价格的一种购物方式。根据薄利多销的原理,商家可以给出低于零售价格的团购折扣和单独购买得不到的优质服务。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通过消费者自行组团、专业团购网站、商家组织团购等形式,提升用户与商家的议价能力,并极大程度地获得商品让利,引起消费者及业内厂商、甚至是资本市场关注。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根据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故意拖延退款,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卖家可以找买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平台介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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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2:01
你好,我在天津的驾校报名花了3199元,没有体检,只去了两次练习科目二,现在只能退一千左右,这个合理吗
回复:你好,驾校退费相关的内容如下:
1、如果申请人单纯就是在驾校内报名,并没有参加体检,或者体检后不合格的情况下,无法达到考驾驶证的要求,此时申请退学费,扣取的费用会少一点,一般都是几十元左右。
2、如果已经顺利参加科目一的考试,此时申请退费,通常就是会扣除科目一考试和联系的费用。
3、如果学员已经在驾校内参加了科目二的培训,之后由于某些原因需要退学费,在这种情况下,扣取的费用会多一点,也就意味着到最后不会退回多少费用。
如果学员不想要继续参加考试,有退费的想法后,可以先跟驾校负责人沟通,了解清楚退费的规定。如果感觉退费不合理的情况下,就能跟驾校内的领导沟通。实在没有办法沟通,就可以直接拨打12315电话投诉,或者也能找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通过投诉的方式,就能在更短的时间内解决。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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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2:16
您好,亲戚孩子上学想要借用我家的购房合同办理入学,会对我家的房产继承以及转让产生不良影响吗?
回复:您好,借房产证给别人家的孩子报名上学,有可能会影响自己家孩子以后上学的。因为有的地方政策是一套房子一定年限之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所以要了解清楚政策,万一以后自己孩子学位被占就麻烦了。而且这个政策即便现在没施行不等于过两年不施行,所以要慎重。拓展资料
关于”学区房“1、学区房,从某种意义上讲,学区房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教育资源垄断导致阶层固化的结果,也是现代教育改革的主要阻碍。2、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各国上个世纪定下的教材学科内容已经跟不上时代需求的步伐,学区房的出现折射出现行教育体制方面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个城市教育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造成一些所谓的“好”的优质中小学,这也同时体现出教育的不公平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权利。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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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1:43
我们进行合租,快到期前室友不准备租了,我们58上找了一对夫妻,夫妻将前室友那部分押金以及剩余租金交付后搬了进来,我们择日和房东签定了下账期的合同,现在我发现室友未经我允许擅入我房间并且被监控记录下来,我要求他们在合约时间之前搬出去,我可以退给他们押金以及房租,男方要求我赔偿他们的损失500元,否则拒不搬走,是否合理,我应当如何解决
回复:一、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未到期搬走赔偿的话就可以要求赔偿。1、当在外面租房的时候,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家,我们可以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如果房东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为理由要求承租人搬家,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东买卖他房屋的行为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房东卖房是可以的,但是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而且,作为承租人,还可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东让我提前搬走怎么赔偿
房东要求租客提前搬走,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租客有使用房屋的权利,房东无权要租客提前搬走。房东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向租客提前提出正式通知,才可以让租客搬走。按照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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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0:46
我去年手受伤了
回复:积极收集证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就可以要求赔偿。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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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02:05
1.去年:不清楚具体月份,地点:四川省成都市2.我在办理了户籍迁移之后,没有上交以前的身份证,旧的身份证掉了
3.新的身份证和旧身份证户籍所在地不一样,旧的身份证还可以办理银行的挂失以及贷款金融等业务吗?以及一些非法犯法的事情。
4.在此之前第一个掉的身份证补办过一次也挂失过一次,这次我仍然持有新的一个身份证,需不需要再去挂失以及登报呢
回复:换新身份证旧的不上交不可以。领新证的时候是一般根据各地的派出所的要求一定要把旧的身份证交上去,居民补办身份证时,身份证号码不变,里面的住址等信息一般也不变动,唯一发生变化的是证件的签发日期。当公安机关进行查验时,就能识别旧证失效,新证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
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办理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有哪些
1、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的本市居民,需申领身份证的,须带本人户口簿和二张大头身份证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申请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2、补领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失,在身份证丢失3个月后仍未找回需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须持本人户口簿、个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补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3、换发身份证,市外迁入、变更居民身份证项目、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身份证损坏、残缺需换领新证的,须持本人持旧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换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4、办理临时身份证,因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尚未领到证件,需用身份证的,须在办理正式身份证以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头照片四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临时身份证申领表》后到分局户办大厅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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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02:38
我2兄弟,我已经分户独立20多年,我弟弟和我父亲一个户口,8年前弟弟户口迁出,父亲单独一个户口。现在我回村里申请建房,镇里说要拆我父亲唯一一户住房,才能批准我宅基地申请。我父亲不同意拆他的房子,我就无法建房。请问这种情况我符合一户一宅吗?该如何申请在基地建房?(我名下无任何宅基地)
回复:如果两兄弟都想在农村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兄弟两个是可以分户的,一个人分户出来,另一个就跟父母一起住,那样跟父母住的可以得到父母的宅基地跟房子,而分户出来的就可以再申请一块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基原则,那都是可以得到一块宅基地盖房的,这种情况就可以很好解决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了。
分户条件:
一: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过个的,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分户。
二:要求分户的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
三:结婚可以成为分户的条件和理由。
四:离婚也是分户的条件和理由。
一户一宅两兄弟分户的流程如下。
1、村支部开具农户家庭状况的证明信。
2、携带村支部开具的证明信,需要分户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开具立户调查证明,还需要到国土部门开具宅基地的使用权证明。
3、拿到以上证件与证明文件,再去当地户籍管理科室进行分户申请,经过户籍管理核实调查后,如果切实符合分户的条件,就会给予办理分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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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0:02
提起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回复:提起诉讼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具备明确的被告;
3、提出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受诉法院具有相应的管辖权,且适用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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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20:56
律师您好,三年前和一个男孩子发生了关系 你情我愿,我也是男生,他现在要告我,该怎么办?
回复:您好, 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就不属于。 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就不属于,不构成罪。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即如果在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的,则不管女方是否自愿,都属于,构成罪,而且应以罪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奸节恶劣的;
(二)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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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21:01
我爸的房子大产权 但是现在房产证一直下不来 我爸想要做公证等房子下来给我 然后他现在想结婚 公证后这个房子是不是就是我的了 有用吗律师 去做公证我们需要带些什么呀律师
回复:房产证没下来能继承公证吗,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可以。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即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实践中,法定继承公证占了房产继承公证的大部分。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都由法律作出规定。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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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9:23
未满14周岁的同学私自调查我的家事,告诉了很多人,对我造成了伤害
回复:违法,不满14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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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9:59
我和我奶奶去信访局上访,没有刷身份证,但是实名登记了,对以后有没有影响?我还在上学
回复:去信访局登记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到信访局要求解决问题,属于公民正常的诉求方法。只要有充足理由,可靠的证据,到信访局上访是公民的权力,对自己是不会有影响的。但是对于无理上访,或者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上访行为,可能会对上访人产生影响。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短信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请求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
综上所述,正常上访是不会有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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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