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横幅标语在车上行驶曝光小三犯法吗
回复: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拉横幅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如果涉嫌损害诋毁对方声誉的,则对方可依照民法起诉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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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2:48
遗嘱房产继承,农村家有四层房屋,孩子奶奶爷爷离婚,各自分得二层房屋,孩子奶奶想把自己的房屋以遗嘱的形式给我两个女儿,请问两个孩子一个八岁一个六岁可以受遗嘱继承房产吗?还有遗嘱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回复:农村房屋继承权分配原则:
1、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
2、如果没有,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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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9:54
我怀孕了,公司给我调整薪资,我这边不接受,公司也不给方案,然后我想休假,公司不批假
回复:如果本人不同意调整的,用人单位应继续执行原订劳动合同的岗位,不得调整,而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如果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与之适应的工作,但不降低其工资待遇或增加劳动强度。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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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20:30
因为工作上失误导致同事受工伤,公司现在要开除我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经济补偿谈不拢,是否需要劳动仲裁
回复:1、被单位辞退没有获得经济补偿金并不是一定要提出劳动仲裁,只能说在满足法定获得经济补偿条件的情形下,有提出劳动仲裁的权利。
2、具体以下纠纷发生之后,都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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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0:25
我是一名民办教师,已在本校教了十三年,上学期,校长去本地教育局投诉我下班后帮学生有偿补课,现在老板要我一学期巡堂,扣除3000元,出了通告,我也签名了。老板借这次机会不想要我,叫我辞职,我不想辞职,我该怎么办?可以培偿?
回复:学校违法违规收费补课,教育主管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国家三令五申明确规定,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违规补课,特别是占用学生休息时间、收取学生费用的补课,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早就三令五申、严令禁止。也就是说,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补习班、特长班或其他形式的教育机构,都必须获得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否则就是非法办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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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3 19:45
我买了一个二手车车商承诺无重大事故并写在合同里了,我现在查询到车辆以前出过重大事故并赔付了61万,我觉得他违约了属于欺诈行为违反合同,我想要退车让他退款可以吗
回复:买到二手事故车,一般能要求退货。对于卖方交付的车辆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视情况要求卖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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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3 19:43
我的案子已经结案了 但是强制执行我不知道怎么去做 想着请个律师帮我一下
回复:准备以下材料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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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10:25
在公司午休时间猝死
回复:员工在工作地猝死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在工作地上班时猝死应算工伤。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伤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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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10:30
在公司午间休息,突然猝死,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回复:员工在工作地猝死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在工作地上班时猝死应算工伤。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伤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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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10:49
处对象不到半个月,我给她买了金首饰,我想要回我的东西,他不给
回复:处对象时候送的东西在分手之后一般都是通过协商解决,能够协商当然是最好的,如果不能协商,可以起诉或者是报警,由警方进行调解。
男女双方在交往期间为表达感情,出于自愿所给付的价值较小的物品,比如说请客的花费,逢年过节等人情往来的消费性支出,应当认定为赠与行为和人情行为,给给付人要求返还的法律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男女双方在交往期间为表达感情,不是基于彩礼习惯给付的金钱或者是贵重物品一般认定为赠与行为,给付人要求返还的,应按照一般赠与的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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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