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厂里面不给合同看,只知道让我们签名,后面跟我们说要做六个月以上才能辞职
回复:您尚未阅读合同的内容,但实际上尚未达成协议,因此无效。 您的老板以这种方式违反了劳动法,对您非常有害。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要求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 我将帮助您准备申请表和另一方的信息。 您可以使用身份证进行申请。 我也可以帮助您与公司进行谈判。 对方不愿出庭,谈判成功率也很高。
公司有什么证据让您看不到合同? 其他员工的情况是否相同? 您是否有任何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作服和工作许可证?
关于收集证据和申请仲裁,您可以查看我的页面。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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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20:00
从售楼部购买的精装房装修有问题,一直迟迟不予处理
回复:1、分清责任主体。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那就是售房者、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售房者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也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2、慎重要求退房。无论是在竣工验收阶段还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只要出现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均可要求退房及要求赔偿损失。但是,法院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情况不多见,建议购房者慎重要求退房。
3、注意收集证据。如果要收集证据,可采取诸如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必要时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方式来实现,这样才能在诉讼时有更大的把握成功维护自己的权益。
4、要求承担违约侵权责任。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者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售房者交付不合格的房屋,给购房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购房者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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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0 19:42
离婚后 请问有房贷的房子怎么才可以拿到手?
回复:1、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子,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对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根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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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9 20:28
请问未成年在工地干活后工头拖欠工资不给,怎弄
回复: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很多劳动者一直疑问,怎么界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规定,拖欠工资的争议,以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作为标准。)
4、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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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9 20:22
是这样的,女方欠款,男方不知情,要求男方还款,离婚会判共同还款吗?
回复:1、对于夫妻一方的借款,如果该借款是用于家庭开支,则不管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该借款不是用于家庭开支,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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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20:10
想离婚但是男方不愿意,不协商签字,怎么起诉离婚
回复: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签字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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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7 20:10
入股一家理发店但是没有签合同、现在退股他们一分钱不退怎么办
回复: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一般是不能退股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撤回投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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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6 20:45
想问下高速拆迁连排独栋房屋,红线范围内三家拆除,其他的房子拆吗,独栋连排,但是每一栋相隔不到两米,全部房屋在一排
回复:在修高速公路的时候,公路两旁的地都是要征收的,相关部门也有划定相应的征收范围,在红线范围里的土地必须要全部征收,不能够有任何的建筑物或耕地。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
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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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20:19
游泳馆提前交报费不能退是允许的吗
回复:游泳馆的责任可以要求退款
如果是游泳馆的责任的话,大家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但并不是游泳馆的责任。如果还要要求对方尽力赔偿,确实是不符合道理的。这件事情还是建议大家思考清楚再说,办理一些游泳卡,或者是健身卡都是需要缴纳很多的费用。如果自己没有这个耐心学习的话,还是建议不要去进行办理。但如果是因为在学习的过程当中,游泳馆的教练没有认真的教学,或者是做出了其他的行为。也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但是需要证据。
办理会员卡应该想清楚
不能说自己不想学习了,就直接的要求游泳馆进行退款,如果是这样的话,生意根本就做不成。大家在办理一些会员卡之前,就应该要了解清楚这些所有的相关事项。要知道当自己交钱了的时候,就证明已经是认可了,这家游泳馆。但如果后来因为自己不想要学习,或者是没有时间学习,就要求游泳馆退费的话,这也是不符合常理的一件事情。
自己的原因不可要求对方退款
但如果游泳馆的设施不太好,或者是游泳馆的卫生做的不够好的话,大家是可以要求游泳馆进行赔偿。毕竟如果是女孩子办理了游泳卡,其中的水不干净,也是会有妇科病的现象发生,所以说找游泳馆的缺点能够指点出来。这样的话也是可以要求对方颓废的,但通常情况只是自己不想学习了,就要求对方退费90%都是不会同意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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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4 11:52
我们2019年购房未按时交付,延期一年多,可以退房吗?已经按揭三年,请问
回复:1、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购房者是能退房的,但是构成违约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首先,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议解除购房合同进行退房;当事人在制定购房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购房合同解除;购房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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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3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