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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专学生学校让签个合同没有老师事先说过告知我们就让我们按要求填还按手印填完就收了
回复:学校让签三方协议是否合法? 学校让签三方协议是合法的,但是不能够是虚假的。三方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插入对用人单位起到监督的作用。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二、签三方协议要留心哪些注意事项? 1、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3、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4、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5、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劳动纠纷 | 2023-03-09 21:21
律师您好,我在boss平台上找到的一个兼职,其招聘信息上表明周结(周日结上一周的工钱),然而到了结钱的时间,中介并没有发放工资,一直拖欠,想和他协商解决,他也不给予回应,怎么办?
回复:您好,法律分析: 中介公司不发工资的,员工首先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发放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后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的,他们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纠纷 | 2023-03-08 23:44
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对象在一个厂里上班,然后呢她是回民在培训的时候培训人员说在这吃饭的时候问一下里面是什么肉,然后就在前两天我对象打饭他问那个打饭的人里面是什么肉,那个人没说话直接收拾东西走了我对象看里面全是鸡肉就拿去吃了,吃到一半发现鸡肉里面混着猪肉,她去找中介中介就一直说这个餐厅做的是汉民餐你吃的时候自己注意,但是我对象已经提前问过了那人没说,要个说法中介说道歉是不可能的,那我对象就辞职呗,中介又说辞职得提前一个月说不然就扣半个月工资,但是这种吃饭都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怎么在这里干呢?我想向大家求助一下该怎么办。
回复:员工违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规定,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辞职提前一个月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这个是合法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没有提前就扣半个月工资,这个是不合法的。 公司如果要扣你半个月工资,前提得是你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离职,同时要求公司举证损失,否则,你方可以拒绝,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公司拒不发放的,你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 | 2023-03-08 22:33
律师你好,我这边是广州的。我目前是做it行业,具体岗位软件开发工程师,我的公司的外包公司,我和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我是被外派到甲方恒生银行里面的项目部门做数据开发项目。在上周3下午5点左右(也就是2023年3月3日下午5点左右),我电话收到我外包公司给我的微信电话说我的项目暂停了,我被告知我的最后工作日是2023年3月30日。后来我去和甲方的项目部门的人事沟通了解了下,就是我当时做的项目是2023年全年被暂停了(有微信沟通记录),而我在做项目期间是没有犯工作上的任何错误,这个项目被暂停我也是很突然,完全是懵的状态。然后因为我是和我外包公司在2021年5月3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是2021年5月31日到2023奶奶5月30日,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我工作时长有1年10个月了。期间试用期是3个月,转正了。然后我也在2022年7月8日涨薪了2000块钱。我可以向我外包公司申请N+1经济赔偿吗?盼复
回复:你好,辞退n+1的计算方式: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且需要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纠纷 | 2023-03-07 02:19
签了劳动合同上面提到不到期离职要付违约金,中途离职要不要承担违约金
回复: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 2023-03-07 04:12
律师,你好!我在中堂一公司做保安13年了因公司停机半年之久,把我以出差的行时调入东莞洪梅总公司上班,我不想去因我一家老小都在中堂
回复:你好,公司让去外地工作,不去可以有赔偿的。如果说公司要调你去外地工作且你不愿意的话,这是可以要公司进行赔偿的,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重大变动必须双方协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1、在生活中,企业领导强迫员工迁往偏远工作场所涉嫌违法。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张企业支付双倍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三种情况: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行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2、如果说未经员工同意,员工被调到其他工作地点或岗位,员工停止支付工资或未经执行被辞退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改变工作地点、岗位、减薪等,视为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达成协议,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分别持有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副本一份。
劳动纠纷 | 2023-03-05 23:09
我想问一下就是我现在在一个公司上班是试用期 然后我干了15天,然后我辞职了,我向公司要工 经理说试用期未满一个月不发工资
回复:试用不满十五天辞职没有工资违法。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节诶传统。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用人单位规定试用期不满15天辞职不支付工资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纠纷 | 2023-03-04 23:33
你好,我们是来自云南农村的一对打工夫妻。今年2月2日经云南省灏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招聘,被骗到安微天时新能源厂上班,说好的每月有6千到6千五的工资,毎小时l8元,可是到了这儿一个多月了,厂里就只安排我们上了十多天的班,期间我也向他们反应过,但他们承诺每月有二百四十小时保底,可现在他们又只按实际工时计算工资,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回复:你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劳动诉讼。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中的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不得有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行为,但属于合理代扣工资的则允许。员工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纠纷 | 2023-03-04 03:10
请问主动离职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吗
回复:自己主动离职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只有用人单位辞退的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对劳动者的劳动补助。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向当地的失业主管部门申请失业金的领取。 领失业金需要哪些证明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 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劳动纠纷 | 2023-03-03 15:15
请问自己主动离职能否申请失业金
回复:自己主动离职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只有用人单位辞退的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对劳动者的劳动补助。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向当地的失业主管部门申请失业金的领取。 领失业金需要哪些证明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 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劳动纠纷 | 2023-03-03 15:11
我想问一下,我到现在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交社保,我可以直接离职吗, 或者需要提交什么书面辞职信之类的。
回复:法律并没有规定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事实上,只要劳动者开始提供劳动,不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之间的劳动关系都已经成立,如果要解除,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纠纷 | 2023-03-02 11:33
我们公司租用了一家建材公司的两栋楼,同在一个院内办公。我们公司的员工食堂、物业保洁、门卫也都是这家公司在做,因不满意服务在合同到期后改签了另一家物业服务,引起该建材公司不满,以两家公司同在一个院内,要保障财产安全为由要用他们的人做门卫,并每天阻碍我公司外聘员工进入院内,经协商只能以正式员工到门卫带入的方式进来办公,不同意以工作证的方式进门,这样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正常办公秩序,我们作为租赁房该怎么保障自身权益。
回复:一、 扰乱办公秩序怎么认定   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具体是指机关、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实施这种行为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施加压力,制造事端,以实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者发泄不满情绪。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扰乱办公秩序 二、 扰乱单位秩序罪立案标准   扰乱单位秩序罪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范畴,法律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扰乱社会秩序的立案标准为:   (一)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三、 扰乱公共秩序罪怎么判   常见的扰乱公共秩序罪包括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妨害公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劳动纠纷 | 2023-03-02 08:47
离婚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附近
回复:一、 离婚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 在结婚登记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结婚登记地可以起诉离婚的。找法网提醒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而双方起诉离婚应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才能判离婚   起诉离婚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判决生效之后能离婚;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劳动纠纷 | 2023-02-27 16:10
劳动仲裁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回复:劳动仲裁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一、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被申请人就是我们要告的一方,比如个人告公司,公司就是被申请人。如果我们手头没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可以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入该公司页面,将网页打印下来。 3.证据目录和证据 劳动纠纷用到的证据有很多,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比如劳动合同,每月工资的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记录,打卡记录,对话录音录像等等都是证据。这些证据不能装到一个袋子里递进去。要编辑好目录,订成一本册子。 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这个申请书就是写一份书面的情况说明。 开头要写清楚申请人姓名、年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抬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然后写清楚仲裁请求,如果涉及到金额,一定要把数目写具体,不能太笼统。比如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2021年1月至3月3个月的工资,合计12300元。不能只写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再然后写纠纷的前后经过,把为什么会发生纠纷,发生纠纷后又出了什么事情说清楚、讲明白。 最后写理由,为什么我会提出这样的仲裁请求,依据哪条法律,哪些证据。这里要注意,我们前面不是准备了证据和证据目录吗?这里引用证据的时候,要在后面标注上证据的页码。 5.授权委托书 如果找了律师,或者自己不出庭委托亲戚、朋友代为出席,需要额外再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 二、劳动仲裁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仲裁的申请材料并不复杂,唯一麻烦的就是写申请书。如果大家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写申请书可能无从下手。如果法律引用错误,或者仲裁请求提的不合法规,可能直接导致仲裁失败。 鉴于每个人情况的不同,这里没法给出一个具体的公式。建议大家可以在线上或者线下找专业的劳动维权律师咨询下,咨询费大概在几百到几千不等,没有电视上演的动不动几万几十万那么夸张。 2.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很多人以为劳动仲裁要花很多钱,其实不然。首先,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其次,劳动仲裁不一定要请律师,可以选择自辩,或者事前向律师咨询。 3.材料准备3份 一份材料是给劳动仲裁委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一份材料是给被申请人的,如果有多个被申请人,就要准备多份。比如我们是劳务派遣工,我们要告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就要提供两份。同样的,如果被申请人后面提供了证据给仲裁委,也要一并给我们一份。 前面两份材料是要递进申请窗口的,最后一份留给自己,虽然我们有原始材料,但是还是要备份一份。一是为了出庭时自己使用,二是为了万一要告上法院,我们有一份仲裁资料留底,方便查证。 三、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递交材料 我们准备好材料后,就要去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向委员会窗口递交申请资料。如果材料不齐全,会被退回。我们补齐,再提交就好了。材料被窗口收进去后,会给我们一张回执单。 2.仲裁委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前面窗口审核材料只是初审,材料被收进去后在5个工作日内,委员会会做出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申请,会将一份材料寄给被申请人。 如果不受理,会向我们说明理由。这时我们可以选择接受结果,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提供材料 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委寄过来的材料(就是我们前面准备的材料),如果有什么异议或要求,一般要在10日内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和材料。同样的,仲裁委会将答辩书和材料寄给我们一份。如果被申请人不做任何回应,并不影响仲裁的开展。 4.仲裁委组织调解 在开庭前组织调解是正常流程,我们可以接受调解,也可以不接受。这主要取决于我们掌握的证据,以及我们个人的精力是否有限。 5.进行劳动仲裁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在庭上互相辩论举证,最后由劳动仲裁委做出裁决。 写在最后 仲裁材料的准备其实不难,哪怕是申请书,网上也有很多现成的模板可以套用。难得是理清思路,到底自己有哪些权益被侵犯了?要主张多少金额?有什么法律依据? 不管是咨询律师,还是上网查资料,如果大家遇到劳动纠纷,建议把《劳动合同法》看一遍。注意不是《劳动法》,而是《劳动合同法》,特别是第36条到47条。
劳动纠纷 | 2023-02-27 16:10
前单位在新疆,是一家事业单位,个税申报总比自己工资应发工资高是怎么回事?这样单位涉嫌违法吗?自己在离职时,二次分配前单位扣发了,但是申报个税时有笔钱不知是什么,自己本人没有收到这笔钱,这种情况能直接与前单位沟通吗?他们会不会在得知后做修改,消除证据,我能否通过这件事与前单位沟通要回自己的二次分配的钱?
回复:公司申报个税的工资比实发的工资要多很多是因为其包括了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对公司没有好处的,其属于合法行为。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3、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劳动纠纷 | 2023-03-01 11:22
前单位在新疆,是一家事业单位,个税申报总比自己工资应发工资高是怎么回事?这样单位涉嫌违法吗?自己在离职时,二次分配前单位扣发了,但是申报个税时有笔钱不知是什么,自己本人没有收到这笔钱,这种情况能直接与前单位沟通吗?他们会不会在得知后做修改,消除证据,我能否通过这件事与前单位沟通要回自己的二次分配的钱?
回复:公司申报个税的工资比实发的工资要多很多是因为其包括了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对公司没有好处的,其属于合法行为。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3、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劳动纠纷 | 2023-03-01 11:20
前单位个税申报总比自己工资应发工资高是怎么回事?这样单位涉嫌违法吗?自己在离职时,二次分配前单位扣发了,但是申报个税时有笔钱不知是什么,自己本人没有收到这笔钱,这种情况能直接与前单位沟通吗?他们会不会在得知后做修改,消除证据,我能否通过这件事与前单位沟通要回自己的二次分配的钱?
回复:公司申报个税的工资比实发的工资要多很多是因为其包括了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对公司没有好处的,其属于合法行为。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3、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劳动纠纷 | 2023-03-01 11:12
律师你好,我去年装修施工了一个商铺的室内装修,装修完工后业主未按合同日期结清我剩余尾款,至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可以怎么起诉业主
回复:你好,一、装修尾款业主不给怎么办?   装修完了业主拖着尾款不交,作为装修公司是可以依法进行维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装修尾款业主不给怎么办?   二、装修公司不给材料明细该怎么办?   如果经营者不提供可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或向消协反映,也可以申请专业鉴定机构对产品质量、环保等问题进行鉴定,如确有质量问题或环保不达标,可要求修复、更换或者退货。如商家仍置之不理则需要通过诉讼解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三、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当业主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或者当事人约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一条到第二百八十七条
劳动纠纷 | 2023-02-28 12:39
几年前拿手工回家做,到现在老板拖欠工资,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工资
回复:讨薪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纠纷 | 2023-02-28 02:05
法律援助
回复: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将“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确定为“十五”社会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和“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的拓展和突破。 在当前的中国,仍然还有一批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这也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劳动纠纷 | 2023-02-2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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