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
回复: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开庭裁决,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1、劳动仲裁程序申请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由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劳动仲裁审查受理
3、仲裁准备
(1)、组成仲裁庭。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4)、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4、仲裁审理
(1)、通知当事人。
(2)、先行调解。
(3)、开庭裁决。
(4)、制作仲裁裁决书。
(5)、仲裁期限。
劳动纠纷
|
2023-03-19 20:51
劳动仲裁流程
回复:你这问的,直接去仲裁庭或委托个律师处理方便
劳动纠纷
|
2023-03-19 20:51
劳动法中,在中介那边签的合同期3个月没做满合同期,扣掉自己总工资都百分之30合不合法
回复:没做满合同期中介扣工资是不合理的。法律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于中介公司这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公司无故克扣工资如何处理
公司无故克扣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老板不发工资该怎么处理
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三、老板不给工资可以拿东西抵扣吗
老板不给工资不可以拿东西抵扣。根据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纠纷
|
2023-03-16 18:06
公司给我报了一个时长2个月的外部培训,报之前没有签培训协议,也没有告知我培训的费用。我在参加了第一周的培训后提出离职,过两天要办离职手续,HR要求我补签协议,我不想签。担心他们会直接扣我的工资或者以不签协议为名不让我办离职手续。
回复: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纠纷
|
2023-03-16 09:12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人不
回复:签了劳动合同是不可以随便走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什么
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具体如下:
1、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纠纷
|
2023-03-16 07:38
公司裁员领导要求员工提自离流程,事后一个月给裁员补偿。如果不给,公司证明员工自离怎么办?
回复:法律分析:不同意。公司要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纠纷
|
2023-03-11 22:06
1.被告方为代为交社保的公司
2.该公司法人代表为老板娘,老板未挂名
3.实际工作地点不在该社保公司的地点,工作内容云仓库管理为该公司发货,出入库,以及跟单,4.改工作地点公司的法人为老板亲属,5.工资均由老板和老板娘微信支付宝转账,现在对方以我不在该社保公司地址工作为由,老板不承认自己与该公司有关联,说我为个人雇佣,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回复: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一、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二、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5种方法:
首先,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第三,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第四,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第五,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上面这些方法都可以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能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也有可能属于劳务关系。而要是属于劳动关系的话,那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要对其合法权益给予保障才行。而实践中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外,工资条、打卡记录等也是可以证明有劳动关系的。
劳动纠纷
|
2023-03-11 11:57
朋友找我帮忙 ,我拒绝过朋友,但后面因为我某些原因失误不是故意的,帮朋友出现了问题,需要赔偿,那这个赔偿朋友让我全付,那法律,我是需要支付呢,还是风险共担呢,或者我不需要支付。
回复: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帮助别人,如果是在帮助其工作时受伤,根据帮助人和被帮助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被帮助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如果帮忙是有偿的,当然应当承担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果帮忙是无偿的,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是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在帮忙人有明显过失的时候,帮忙人才承担有限的赔偿责任。
5、帮助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助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助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助人予以适当补偿。
6、帮助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助人和被帮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
1、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都可以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2、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如犯罪分子)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3、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4、民事赔偿中,赔偿权利人要注意尽可能多地搜集和保全一切相关证据。
二、帮工和无因管理的区别
1、帮工是有因的,无因管理是无因的。帮工没有任何报酬,也不能事后要求支付报酬,无因管理管理人可以要求偿还支付必要的费用。
2、民法上设定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体现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增进社会成员之间的主动互助他人,无因管理人可以是任何人。帮工关系就不一样了,帮助人和被帮助人之间存在某种关系,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比如亲戚朋友其他认识的人,且被帮助人知道或者在场。
3、无因管理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损失,如不及时管理,他人就有可能受到利益上的损失。帮工则不然,帮助人帮助他人是一种可帮可不帮的,他人利益并不会因为没有帮助人的帮助就会受到损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帮工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由被帮助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被帮助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伤害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助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助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助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助人予以适当补偿。
劳动纠纷
|
2023-03-11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