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24小时免费
回复:法律咨询电话24小时免费法律在线咨询中心聚集了全国各地的优秀律师,24小时为您提供法律在线咨询服务,还可以通过法律咨询热线或者律师在线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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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10
闯红灯被撞,但汽车逃逸,这事是责任是不是一人一半啊?
回复:闯红灯肇事逃逸,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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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00:38
在黄河票务买演唱会门票,平台不支持主动退款
回复:黄河票务一直不退款办法如下:
公司是法人组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主体之一,签订合同后要履行全责义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方公司合同违约不退款而产生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投诉方式一:12315平台。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截至2016年,全国县以上消费者协会已达3000多个,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31个。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设立的消协分会,在村委会,居委会,行业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厂矿企业中设立的监督站,联络站等各类基层网络组织达15.6万个,义务监督员,维权志愿者10万余名。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是理事会。协会的日常工作由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专职管理,并向会长负责。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经费由政府资助和社会赞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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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11:02
我想问下,对方如何通过手机号查到我住址的,
回复:可以根据手机号码查到住址。具体查询如下操作;1、通过运营商与公安系统联合查询运营商与公安系统联合的话,个人家庭住址很容易被查询。首先,当前所有的手机号码均是实名制注册,知道了号码也就意味着知道手机号码持有者是谁;其次,通过公安系统个人信息查询,一个人的居住地址也就能够被确认下来,甚至与此人有关系的亲戚也能够查询。2、通过网络大数据的方式进行查询通过网络大数据分析的方式也能够确定一个手机号码的具体居住地址。并且支持的方式并不止一种,只要你与网络发生了关系就能够进行查询。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已经很难脱离网络。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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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7:16
A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半年后 B公司发放工资 缴纳社保 这种情况我算A公司员工还是B公司员工
回复:A公司的。
解析:
员工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并没有与B公司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员工与A公司有劳动关系而与B公司没有劳动关系,虽然两个公司法人是同一人,但是你只与有合同的公司有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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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6:26
员工休假公司要求完成工作
回复: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安排工作是不合理的,如果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安排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以工作需要为名,要求员工暂停休假,恢复上班,是企业管理内部事宜,法律没有禁止,只有公司取消休假以后,既不给补休,也不给加班工资,那才是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当单位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因为单位安排职工补休,可以使职工恢复加班的疲劳,有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有利于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保障。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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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3:03
起诉状要写对方保险公司吗?
回复:以交通事故为例,一份完整的交通事故起诉书必须包含的内容有原被告、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一)原告为赔偿权利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
(二)被告为赔偿义务人。
第一种情况,首先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为同一人时,则肇事驾驶员为被告,同样根据其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其次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第二种情况,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时,除列肇事驾驶员为被告,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也为被告。
(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赔偿项目。
(四)事实和理由
(五)诉状落款
一、书写起诉书注意事项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
(二)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
2.2.事实与理由。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3.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三)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件除写明起诉状副本×份外,提交证据的,还要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数量。最后由起诉人签名盖章,写明起诉日期。
二、诉讼流程
法律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以民事诉讼为例,民事诉讼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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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16:38
微信上认识的朋友,去年6月份借了2W元,没还。看他情况不想还,怎么办?(有微信聊天借款记录,只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和全名,以及当时转账过去的银行卡账户和名字,银行卡不是他本人的,是他妈妈的)
回复:借2万元人民币不还的话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话就是起诉了,起诉是要债最有效的方法,但是起诉要制作民事诉讼状,要准备对方借钱不还的证据,借钱不还的证据不能只有借条,不然很难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借两万块人民币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借两万块人民币欠钱不还怎么办?
1、协商处理
2、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欠钱不还起诉后诉讼费谁承担?
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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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08:36
您好,我想问一下遇到性侵怎么办?
回复:您好,法律分析:当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要第一时间告诉家人,并且报警求助,不能因为害怕就默不作声,导致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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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05:45
昨天晚上八点左右 被人打了 现在该怎么办才能获得最大赔偿
回复:被人打了一巴掌怎么获得最大的赔偿
通常情形下,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这巴掌构成轻微伤及以上的伤情,那么只有当事人双方协商赔偿金额。但若被害人因故意伤害导致耳膜穿孔或者其他严重伤害结果,可以进行伤势验证,构成轻微伤的,赔偿相对较高,这种时候务必保留好医疗票据凭证,用以与施害者协商赔偿事宜。
被人打赔偿
二、
被打如何要求对方索赔
首先,被打致受伤,可以找对方赔偿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次,如果经鉴定为轻伤以上伤害,加害人要承担刑事责任,请求赔偿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后,如果加害人不必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
被打伤了赔偿标准
可以先进行伤害鉴定,确定等级。根据你的情况确定赔偿项目,比如有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
至于打人者以上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由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确定。
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它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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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5 20:12
我现在高一,我的舍友给我起了外号,并且加以传播,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网上说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我该怎么在我的能力之内解决这个问题
回复:同学起外号侵犯名誉权。我们国家名誉权主要是包括两个方面,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如果存在着侮辱诽谤的行为给他人起绰号,那么就属于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同学起外号侵犯什么权利?
一、同学起外号侵犯什么权利?
同学起外号侵犯名誉权,法律当中规定的是其绰号属于侮辱行为。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
2、权利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对他人的名誉权进行侵犯,一般是对他人名誉进行贬低,而对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有三种,包括侮辱、诽谤以及新闻报道严重失实导致他人名誉受到了损害。而在被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时,侵权人需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而被侵权人此时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可以看到有一些校园之间存在着起绰号的这种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对于他人的不尊重,而且也触犯到我们国家《民法》的相关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对于他人是一种侮辱诽谤的行为。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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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23:16
您好,请问一下,假设一个人当街过激杀人,致使两死三伤,而家族有遗传精神病史,大概会怎么判刑?
回复:您好,精神病杀人怎么判刑
第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华律网
第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是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的,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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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17:14
农村宅基地以墙以外多少米属于我自己的
回复:农村院墙外0.5米属于自己的,是指以墙的外壁再外扩0.5米作为土地权属界线,表明墙外0.5米也在该户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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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