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要我了,因为我生病了
回复: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辞退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所以要看自己是属于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然后向用人单位索要补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进行经济补偿,具体金额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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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11:54
我是应届毕业生,通过校园招聘,今年找到一份工作,在与这个公司签完合同之后,我体检查出自己生病了,然后公司也让我回去手术,让我签无薪事假,之后我康复了,要求复工他们就说不要我了
回复: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辞退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所以要看自己是属于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然后向用人单位索要补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进行经济补偿,具体金额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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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11:57
想咨询下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问题
回复:(一)协议的合法性
目前,司法解释认可了一般情况下代持协议的合法性,但是如果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协议仍将被视作无效。
(二)条款约定不明
目标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代持协议应当预见到这些可能发生的变化,并作出相应的约定。
(三)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实际出资人想从幕后走到台前,成为法律认可的股东,光凭一纸代持协议是不够的。根据司法解释,必须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实际出资人方可向法院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四)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
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很可能出现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
(五)名义股东的风险
以上几点,均反映了实际投资人的种种风险,以此看来,似乎名义股东在双方的法律关系中占尽主动,高枕无忧——毕竟,股权在我手中我怕谁?
但是情况并非如此,名义股东的风险有时并不比实际出资人小。比如:当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在承诺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而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六)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
当然,如果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各司其职良好合作,以上风险也许都能避免。但是代持协议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即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
当条件成熟、实际出资人准备解除代持协议时,税务问题就随之而来——从外观上看,实际出资人是从名义股东那里受让了股权,当然需要缴税!通常,税务机关对于当事人辩称因为股权代持关系,并未发生股权转让的说法并不认可,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税。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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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11:38
律师您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实缴金额比注册资金高,是否要签补充协议?
回复:您好,1、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金也许是公司股东追加的投资 ,公司可以变更登记增加注册资金,不增加注册资金的话则应将股东投入超出注册资金列入资本公积金,而不能记入实收资本。
二、实收资本可以高于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可以高于注册资本,当企业的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时应该将多余的资本作资本公积处理,多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贷方。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即构成企业的实收资本,也正好等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
企业实收资本比注册资本多是不合法的,任何企业若是想要注册,那么各位合伙人必须要注册之前就确定注册资金,若是各位股东暂时没有足够的注册资金,也可以认缴,也即正常情形下,实收资金会少于注册资金,对于那些实收资金大于注册资金的情形是违法的。
三、企业实收资本比注册资本多是合法的吗?
企业实收资本比注册资本多是不合法的,我国规定实收资本是不能大于注册资本的,只可以小于或等于。如果你投100万注册60万,那么实收资本只能是60万,剩下的40万座资本公积处理。如果想加大注册资本,要去财务部门申请增资。按公司法来说,投入公司的钱全部都是不能随意抽逃的,这100万只能用于公司经营,随意抽逃会被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法律责任】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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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12:50
合伙退出问题,有拟定好的合同,希望看下合同是否有效,付费咨询
回复:若是合同上只有一方进行签字的,另一方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那在法律层面上,这个合同就是不成立的,也不会有效。但若是在合同签字之前,已经有一方履行了相关义务,另一方也接受了,那这个合同也是有效的。
一、合同上只有我签字有效吗?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如果只有一方签字的话,通常情况下属于合同未成立,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盖章之前,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则该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签字能反悔吗
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需要屡行的义务,一般都是经过认真思考之后才签订。
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是不能随便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反悔的:
1、遇到不可抗力力;
2、合同约定的解除(反悔)条件出现;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反悔);
4、合同内容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可以反悔。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外,一律是不能随便单方面反悔的,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要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只要不出现法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都是合法生效的,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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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8:26
3.6日签订以个人名义与其他两方了合伙经营协议书,我占30,a占60,b占10,钱已经给了,现在想要退伙,协议规定退出必须所有人同意,并且不退还资金,同时需要补偿其他人的损失,并且不得在注资店面方圆五公里内开店,协议规定有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则按股份比例50%以上人决定,或者多服从少,规定未尽事宜需集体讨论才可补充修改,规定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上只签了我的和a的,b的信息和签字都没有只写了股份,我想问下我如果想退出并且拿回自己的本金可以吗
回复:若是合同上只有一方进行签字的,另一方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那在法律层面上,这个合同就是不成立的,也不会有效。但若是在合同签字之前,已经有一方履行了相关义务,另一方也接受了,那这个合同也是有效的。
一、合同上只有我签字有效吗?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如果只有一方签字的话,通常情况下属于合同未成立,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盖章之前,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则该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签字能反悔吗
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需要屡行的义务,一般都是经过认真思考之后才签订。
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是不能随便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反悔的:
1、遇到不可抗力力;
2、合同约定的解除(反悔)条件出现;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反悔);
4、合同内容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可以反悔。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外,一律是不能随便单方面反悔的,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要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只要不出现法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都是合法生效的,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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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8:51
公司老总跑路了,欠了几百万,法人是另外一个,这个人没有参与到实际经营,那么这个欠的钱是谁来还
回复: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而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其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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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6:28
公司老总跑路了,欠了几百万,法人是另外一个,这个人没有参与到实际经营,那么这个欠的钱是谁来还
回复: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而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其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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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6:29
注册公司控股另外一家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回复:一、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而且,全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
如涉及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出资方式,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三、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
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
1、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出资时,应承担缴纳出资和应向足额出资的股东进行违约赔偿的责任。
2、股东出资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指未按照协议约定出资的股东对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以及其他已出资的股东对该股东填补责任的连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是只适用于公司股东的特殊出资责任,这种责任是连带责任,股东中的任一人对全部公司的资产不足均负有充实责任,先行承担资本充实责任的股东,可以向违约出资义务的股东求偿,也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分担。这种责任是法律强制责任,不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约定、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来免除。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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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