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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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案子已经由省高院受理申诉,一审法院仍然给原告寄送东西,可能是因为一审法院的程序尚未完全结束,或者是一审法院需要补充材料。具体情况需要您向律师或者法院进行咨询。
在此提醒您,如果您已委托律师代理,建议您与律师积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同时,也需要保持与法院的联系,确保自己能够及时获得有关案件的信息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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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3-05-12 10:52
广东 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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