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鹏
帮助人数:6303
咨询电话:13972459275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任何单位不得违反。
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仅因劳动者工作不满一年就扣减工资,显然是违法的。
当然,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如提前离职且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的行为确实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扣减的工资应当与实际损失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任何单位不得违反。
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仅因劳动者工作不满一年就扣减工资,显然是违法的。
当然,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如提前离职且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的行为确实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扣减的工资应当与实际损失相符。
回复于 2024-12-15 15:32
广东 深圳
举报
赞同
咨询我
知名平台
极速回复
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