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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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转租行为是否取得出租人同意而效力不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该法律规定,房屋转租是否有效,可分下列三种情形:
(一)、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依此订立的合同依法有效;
(二)、房屋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表示反对房屋转租,但在一年内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的,视为认可转租行为,该房屋转租合同同样有效;
(三)、房屋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状态下,房屋转租合同效力待定。
根据该法律规定,房屋转租是否有效,可分下列三种情形:
(一)、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依此订立的合同依法有效;
(二)、房屋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表示反对房屋转租,但在一年内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的,视为认可转租行为,该房屋转租合同同样有效;
(三)、房屋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状态下,房屋转租合同效力待定。
回复于 2023-09-28 21:16
四川 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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