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劳务找了一份工作,劳务让我签订了一个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是:干不满三个月我还要赔偿厂里600元,请问这个事情合理吗?符合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咨询用户:会员_falvzhijia****
江苏 苏州
2024-09-12
劳动
详细描述 (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
我从劳务找了一份工作,劳务让我签订了一个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是:干不满三个月我还要赔偿厂里600元,请问这个事情合理吗?符合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1位律师回答
史鹏
帮助人数:6222
咨询电话:13972459275
违约金条款约定无效。
回复于 2024-09-12 22:17
咨询我
没有我想要的答案?立即咨询在线律师
法律之家
相关咨询
在制衣厂上班,突发疾病进了重症抢救室,病人本身有慢性病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根据劳动法找工厂要赔偿
史鹏律师 回复:
企业对于患重大疾病的员工处理,主要是两个要点:
1、医疗期的问题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及入职年限给予3-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且,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期限一般系一年为限;
对于法定医疗期的员工工资,企业依约支付,但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期满后解雇的问题
对于可以治疗的疾病,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企业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若为五级以上的,在医疗期内不解雇,但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企业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务克扣工资,不给发
史鹏律师 回复:
工资拖欠克扣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经过核实,确认确实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
2、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这三方组成,以确保调解的公平和中立;
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需要提起诉讼,劳动者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想辞职,可是他们找不到人不能代替我的位置,他们也不给我签合同,我可以直接走吗?直接走,他们又说不给工资。
史鹏律师 回复:
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如果单位故意刁难,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我想咨询一下,门牙旁边的切牙齿掉一颗,上嘴皮缝针10厘米以为,够鉴定10级伤了吗?
史鹏律师 回复:
掉一颗牙一般情况下可以算十级伤残。
牙齿位于人体的口腔里,起着咀嚼食物和促进人体营养吸收的重要的作用。如果在发生事故后,较为常见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牙齿因此掉落,就会对人的日常生活以及人体的容貌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以交通事故为例,事故认定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之规定,受害人存在残疾的可能。及牙齿的损害构成残疾的标准如下:
一、五级伤残的标准:下颌骨、上颌骨缺损,牙齿脱落的数量大于20颗;
二、七级伤残的标准:下颌骨、上颌骨缺损,牙齿脱落的数量大于16颗;
三、九级伤残标准:下颌骨、上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的数量大于8颗; 或者造成口腔损伤,牙齿脱落的数量大于16颗;
四、十级伤残的标准:下颌骨、上颌骨缺损,牙齿脱落的数量大于4颗;或者造成口腔损伤,牙齿脱落的数量大于8颗以上。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从八月27号工作到九月九号,9月十号就不想去了,合同也是签过了的,请问不去直接辞职会被扣光工资吗
史鹏律师 回复:
你好,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即便已经签署,劳动者仍有权离开,具体方式如下:
其一,职工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友好磋商,达成双方共识后撤离劳动关系;其二,若已过试用期,则须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如仍处于试用期,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其三,若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劳动者可通过单方行使解除权予以解决:
例如,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依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者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及约定及时、足额地发放员工工资;又或者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被认定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
此外,职工作为弱势群体,当所在单位出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效力丧失的情况,也应给予支持和保护;
再者,处在上述规定情况下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立即行使解除权,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参与处理:
首先,因为用人单位的错误指挥或强硬命令使得风险作业危及其人身安全;
其次,用人单位采用暴力行为、威胁手段或是非法束缚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劳动者继续劳动等。
不干了直接走了没有提前说并且没有签合同不给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史鹏律师 回复: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拒绝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与老板协商解决;
2、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期提离职 公司要求扣除一千材料损失费跟百分之二十工资
史鹏律师 回复:
法律分析: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公司试用期扣除我20%工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扣除的应是全部工资的20%还是绩效工资的20%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通过扣除工资抵消经济补偿,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某职工死亡,由于没有来医保部门办理死亡手续,导致死亡后继续给死亡人员卡上上钱,联系其家属退钱,家属态度坚决不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史鹏律师 回复:
是需要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的。
在职员工去世的,需要在死亡当月正常缴纳社保,在次月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申报死亡减员和申请社保个人部分的提取。(在职员工是没有死亡丧葬补偿金。)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家属领取死亡职工保险手续如下:
1. 填写《在职职工异动表》、死亡人死亡证(派出所销户)、身份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2份(1份交登记科办理死亡停保手续,1份交养老待遇科办理退保手续);
2. 继承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继承人工商银行《个人结算帐户》(本地)活期存折帐号复印件1份。
尽快提交您的问题,以免错过

目前正职,公司满一年之后才给我缴纳社保,我现在要离职,怎么申请补偿,而且之前周六都上班,没有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也没正常放假也没给双倍工资,怎么走流程申请补偿
史鹏律师 回复: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干满一年才给买五险属于违法情形,其原因可能在于故意逼走劳动者,减少用工成本。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未办理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还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我是在人力公司工作,分为前端面试官和后端文员,我先干的前端面试官,在杭州2个月,之后公司因为效益不好,给我调到后端干文员半个月,然后因为数据不好,要劝退我,但是我从入职到现在都没给我签合同,可以索赔吗
史鹏律师 回复:
如果你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以后,从第一天开始上班过了一个月他们还是没给你签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你就可以去找劳动仲裁机构投诉,让公司赔你双倍工资的差价。
不过要注意,你能拿到的双倍工资差价最多只能是:从你开始工作的第二个月到你工作满一年的那段时间里,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价。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