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承重梁有许多裂纹 开发商一直避而不谈,无视业主诉求,怎么办?!急
回复:商品房出现裂缝后,可以到开发商维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解决商品房裂缝问题。
如果不维修赔偿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帮忙一起解决。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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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8:26
装修公司找的工人装修,工人私下叫他的朋友过来帮忙,在工地上把脚砸了,轻微骨裂。请问公司属于什么责任?需要全责赔付吗
回复: 请人装修工人受伤,有两种情形。第一,你请的是装修公司的人,你与装修公司是合同关系,工人受伤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也就是由装修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第二,你请的是个人,你与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工人受伤,由雇主或者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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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17:03
在一家蛋糕店上班,是前台,在职期间没有签劳动合同,已离职,老板说必须签保密协议才给我发剩余工资,请问合理吗?并且说其余工作两个月以上离职的都要签,我该如何回复
回复:没有劳动合同离职叫签保密合同不合理的,对于公司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自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保密协议自己如果不愿意可以不签。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3、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4、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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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3 19:49
婚前男方爸妈出的首付买房子,装修用的彩礼,帮忙还了一年的贷款,中间两个人都没有工作,大头花的也是女方的钱。房子装修完后女方也没花男方的钱,都是女方在掏家底。现因性格不合离婚,男方要让女方净身出户,毛都不给。怎么争取自己的利益
回复:父母首付或者出资
如果是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的话房产大概率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的首付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是借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来决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借款、还贷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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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15:15
是这样的,女方欠款,男方不知情,要求男方还款,离婚会判共同还款吗?
回复:1、对于夫妻一方的借款,如果该借款是用于家庭开支,则不管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该借款不是用于家庭开支,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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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20:10
2017年3月平安保险进行投保,投保金额为5000,共2份保单,现在已交6年,今年想退保,怎么退
回复:如果您想要退保,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资料。一般来说,要办理退保手续,需要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2. 联系平安保险公司客服或者销售人员,询问退保流程及具体要求。
3. 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保险退保申请书》,并将其交给保险公司。
4. 等待保险公司审核。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核对相关资料,如需补充材料,保险公司会及时通知您。
5. 等待退款。一旦保险公司审核通过,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退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保单的犹豫期内,可以无理由退保,一般为10天左右。如果超过犹豫期,退保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或者退保费用损失。因此,在退保前,建议您详细了解保单的条款和退保规定,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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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0 20:25
你好 我在2021年5月购买了汕尾恒大御景湾期房,约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前,2022年汕尾恒大御景湾计划分宗未开发土地以保证后续资金,并在给业主咨询书上明确表示将很难按期交付房屋,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向开发商请求解除购买合同并以预期违约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回复:你好,逾期交房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开发商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没有按期交付商品房或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的权属登记,即出卖人给付延迟。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法律一般不认为出卖人因此构成根本性违约,故不直接向守约方也就是购买人赋予解除权。
买受人向出卖人催告履行后,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5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经催告在3个月内和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持。买受人行使解除权有期限约束。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3各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
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1年内行使,预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逾期交房怎么计算损失
由于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是买受人不能再预定的时间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7条第二项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预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预期交付房屋期间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关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出卖人按此规定向买受人承担责任,无需以买受人实际有租赁支出为条件,因为租金收益是买受人基于合同正常履行所应获取的利益。
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前进行的房屋非正式交付,责任在于开发商,其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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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16:40
你好 我在2021年5月购买了汕尾恒大御景湾期房,约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前,2022年汕尾恒大御景湾计划分宗未开发土地以保证后续资金,并在给业主咨询书上明确表示将很难按期交付房屋,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向开发商请求解除购买合同并以预期违约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回复:你好,逾期交房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开发商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没有按期交付商品房或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的权属登记,即出卖人给付延迟。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法律一般不认为出卖人因此构成根本性违约,故不直接向守约方也就是购买人赋予解除权。
买受人向出卖人催告履行后,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5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经催告在3个月内和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持。买受人行使解除权有期限约束。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3各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
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1年内行使,预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逾期交房怎么计算损失
由于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是买受人不能再预定的时间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7条第二项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预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预期交付房屋期间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关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出卖人按此规定向买受人承担责任,无需以买受人实际有租赁支出为条件,因为租金收益是买受人基于合同正常履行所应获取的利益。
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前进行的房屋非正式交付,责任在于开发商,其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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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