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是男方的爸爸,男方拆迁房还未拿到的情况下,离婚女方迁出户口,政策上女方还能拿到相应的房屋补贴吗?
回复: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当离婚后,女方迁出户口,原户口所在地涉及拆迁,补偿房只能给户口主人。如果没有迁出户口的情况下是可以给女方房子。希望我的回复能够帮助到您。
符合两种情况,拆迁房就能分。第一种就是资格,在里面必须有户口没有迁出,因为迁出后就没有资格。第二就是房产,要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没有房产,安置回迁房就没有份额。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在双方离婚后知会给房子的主人,房子在离婚后,已经明确属于一方的,房子的拆迁补偿款也就只属于有房子的一方,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分配补偿款。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如果拆迁宅基地的房子,对产权人给予补偿的,则离婚后,一方没有取得房子产权的,没有权利要求分割产权人的拆迁补偿。
拆迁
|
2023-10-03 21:04
修路占用墓地,墓地土地应该给予赔偿吗?
回复:修路占用坟地应当按照土地征用的相关标准给予补偿,砖砌或水泥结构的按照每穴补偿,骨坛按照每个补偿,已下葬的墓地土坟按照每穴补偿,大型、豪华的墓地另行协议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拆迁
|
2023-09-17 18:33
安置房在交房前发现有8个月的水费账单,征收组解释是马桶漏水。我可以要求退房吗,或者要求其他补偿?
回复: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
根据规定,房屋的屋面、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的话,买受人可以自己先行修复并保留好修复费用的相关证据,然后再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和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拆迁
|
2023-07-25 20:21
像那种拆迁土地征收后娶进来的媳妇和肚子里的孩子能享受到土地款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未出生的胎儿在法律上还不算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因此,他也就不享受相应的权利,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胎儿是不能享受分配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面积、拆迁人头费补偿的权利的。
一些地方在实际拆迁活动中,对已婚但是没有生小孩的夫妇,会计算一个孩子的安置名额,这个就要结合当地的补偿安置政策来具体分析了。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拆迁
|
2023-07-25 20:20
律师您好,房租拆迁,已经签子按手印的合同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更改吗?要怎么操作?
回复:您好,如果您已经签署了房租拆迁补偿协议并且按下了手印,那么您的权利和义务已经确定。如果您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操作:
1.与拆迁方协商:您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尝试达成更合理的补偿协议。
2.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重新评估拆迁补偿。
3.提起诉讼: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评估拆迁补偿。
您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拆迁
|
2023-04-16 08:21
律师您好。我是位于济南市济阳区回河街道的一个拆迁安置人员,因为当时上班年龄也小,我们这边签了拆迁合同,但是最后我一个两层的二层楼换了40平米的安置房,再要面积需要花钱购买,我觉得很不合理,应该怎么更改拆迁合同索要合理的安置房屋面积或者赔偿
回复:您好,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面积计算方式是:被拆迁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照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安置面积,超出部分采用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均住房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安置面积。
1、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计算其应安置面积,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其安置面积。
2、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3、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拆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应给予照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计算范围
1、夫妻一方户口在本市市区以外的,按两人安置;
2、原属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服兵役、劳教、服刑(被注销城市户口的除外)、入学、入托已迁出拆迁范围的;
3、独生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两人安置;
4、孤寡老人,按两人安置;
5、公告发布后,因出生、死亡、婚姻和按政策规定需入户、分户和注销户口的,按实际增减人数安置。
拆迁
|
2023-04-14 22:31
律师您好。我是位于济南市济阳区回河街道的一个拆迁安置人员,因为当时上班年龄也小,我们这边签了拆迁合同,但是最后我一个两层的二层楼换了40平米的安置房,再要面积需要花钱购买,我觉得很不合理,应该怎么更改拆迁合同索要合理的安置房屋面积或者赔偿(另:我的独立户口,成年未婚,家里没有老人就我自己了)
回复:您好,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面积计算方式是:被拆迁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照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安置面积,超出部分采用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均住房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安置面积。
1、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计算其应安置面积,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其安置面积。
2、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3、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拆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应给予照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计算范围
1、夫妻一方户口在本市市区以外的,按两人安置;
2、原属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服兵役、劳教、服刑(被注销城市户口的除外)、入学、入托已迁出拆迁范围的;
3、独生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两人安置;
4、孤寡老人,按两人安置;
5、公告发布后,因出生、死亡、婚姻和按政策规定需入户、分户和注销户口的,按实际增减人数安置。
拆迁
|
2023-04-14 22:25
农村拆迁补偿
回复: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
|
2023-03-12 19:48
山东省青州市农村拆迁,家里的老房子,没有产权证,家里祖孙4代人。请问拆迁赔付标准是什么?能主张哪些赔偿?
回复:这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房产证在别人的名下,没有过户给本人。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房屋所有权所记载的产权人的,可以向卖房者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对违法建筑一律是无偿拆除的。
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用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但并不是说没有房权证就一定得不到补偿。
3、还有一种情况,买的这套房屋规划、报建或者其他手续不齐,造成无法办理房屋确权的登记备案;
所以是不可能办出房产证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会受理,也谈不上交税费的问题,这种情况遇到拆迁,一般来说得不到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拆迁
|
2023-03-06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