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三个月工资调整后,我们是周内请假一天,就扣你周六周天的工资(请假1天,当天没有工资正常,除此之外还要扣周六周天《其中一天》的工资《周六周天工资是平常的双倍》),
回复:什么情况公司可以扣工资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些情况被扣工资是合法的吗
二、上班迟到要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等合法手段进行奖勤罚懒,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但用人单位要慎用此项奖惩制度,并且要注意:
一是规章制度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比如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要经职工讨论,要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二是内容应具有合理性,明显缺乏合理性的奖惩制度也会影响其合法性;
三是不能违背其他法律法规,比如不能违背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不得实施歧视。
同时,员工在遭到公司的“乐捐”等违法处罚时,应勇敢站出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劳动者还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面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处罚,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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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2 13:31
有人蓄意造遥,肆意破坏我的名声,大量人浏览,不知道他是谁我该怎么办
回复:如果有人造谣生事损坏你的名义可以报警或者去法院起诉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
此外,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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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01:40
我小孩在外欠别人十万元没能力还被人起诉了我应怎么办?
回复:欠钱被起诉了确实没有钱还怎么办?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执行方式包括:执行存款、执行收入、执行财产、搜查财产、强制交付、迁出房屋。
二、借贷手续有什么要注意的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向他人借款的话,一定要考虑到自己的偿还能力,比如说在借款期限这个方面是可以作出协商确定的,当然了,如果到了还款期限,仍然没有经济能力还款,可以约定分期付款。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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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1:43
商品房未能按时交付,开发区以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暖企纾困助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延迟交房,但通知时间有效期为2022年5月过期,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开发商违约交房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首先,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内容,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买房人实际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认真重新审查合同。主要看开发商交房的条款,包括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逾期交房的解决方式。而根据律师的维权经验看,因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大都页数繁多、合同比较厚,一般买受人并不能认真的审查合同,也就是翻看几页了事,并没有看合同的具体条款约定的内容,就草草签了名字并按了手印,而有的开发商,不乏知名开发商,包括万科、绿地等等开发商,也经常同买房人签订大量的《补充协议》,如果有《补充协议》大家更要注意了,《补充协议》的内容系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的阐明解释,如广告的说明、面积差异的具体处理说明、规划变更的解释等等,更重要的是,很多地方可能存在对原合同内容的变更,此时就需要注意了!
而自己做的案件,开发商亦同其签订了《补充协议》第10条第二款关于合同解除权的约定(2) 出卖人违约达到解除协议的,双方同意,合同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间,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为30天。时间计算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之日起计算该期限,有解除权的一方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灭失,当事人的不得再以相同情形及事由或主张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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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20:58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19点的管理费合法吗
回复:合理合法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是建筑企业为提高企业生产力所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工程以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形式,转交由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实际施工,内部承包人自负盈亏,施工企业则收取一定管理费。”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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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4 02:50
18年恋爱期间男方因为有案底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名义买房,首付男方支付,19年分手,期间贷款一直是男方还。2年房子都没有交房,直到2022年12月,男方没有能力还贷,导致我逾期,从2022.12月开始由我归还贷款,交房费用也是我承担,和男方协商后是要卖掉,可是卖掉房子要亏至少8万元,请问这个费用是由谁承担?
回复:借名买房房子由实际出资人与名义产权人共同担责。借名买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实际出资人要求名义产权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名义产权人不认可借名买房关系且未签署书面协议的名义产权人难以追回房屋所有权,实际出资人未按规定还款的银行有权追究名义产权人的法律责任。
一、股份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但是,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签订代持股协议则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二、什么叫股份代持协议
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后签订的协议。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三、借名买房可靠吗?
借名买房一般不可靠。借名买房指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购房款项由购房者支付的行为。借名买房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则实际产权人则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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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14:07
2023年1月31号下午,我打了别人,然后对方报了警,在警察的调节下,就没打架了。晚上我去他家登门赔礼道歉,赔了一箱奶,对方收下了。对方表示次日去医院检查有无大碍,打架的时候对方眼镜片也被打碎了,但是我们现在得到了准确消息,对方故意要挑选高额眼镜,并且准备讹诈我们的钱,我们该怎么办
回复:一、打架被讹钱的正确处理方法
1、打架被讹钱的,那么可以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会马上进行调查,并且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给出具体的处理方法。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会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打架被讹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犯罪的,会移送主管机关追究刑事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二、打架法院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2、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
3、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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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03:01
我挨打了派出所叫把钱赔给我妈怎么办
回复:你想调解就可以和对方谈谈赔偿金额。如果你不想调解,可以拒绝调解的,这是你的权力和自由。被他人打致轻微伤如何处理 建议报警处理,要求派出所依法依规处理,你的这种情况,是可以拘留的对方的。对于你的损失,派出所调解赔偿也可以,不赔偿的,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被打了,选择第一时间报警,是明智的,派出所调解不成,那么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是罚款。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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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04:45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开车撞死人了 保释缓刑2年,对子女有影响吗?
回复:你好,开车撞死人判缓刑对子女可能会有影响。被判缓刑也是一种刑罚,会留有案底。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但是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开车撞死人驾驶证会吊销吗
开车撞死人驾驶证是否吊销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吊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如下:
1、一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的;
4、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发生事故后逃逸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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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