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老家别人茶场摘茶叶,在回家的路上自己摔倒,导致脚骨折。没有签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找茶场赔偿吗?
回复: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怎么赔偿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二、一般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还没有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进行经济补偿,并且在受了工伤之后也应该由单位进行承担。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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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6 18:13
您好,顾客2023年8月在我店里购买了商品,现在向我索要发票,我可以拒绝他吗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当向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因此,如果您是一家纳税人,您应该向购买商品的顾客开具发票。如果您拒绝向顾客开具发票,可能会违反税收法规,导致相关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尽快向顾客开具发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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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6 07:48
顾客2022年8月在我店里购买商品,现在向我索要发票我可以拒绝他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当向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因此,如果您是一家纳税人,您应该向购买商品的顾客开具发票。如果您拒绝向顾客开具发票,可能会违反税收法规,导致相关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尽快向顾客开具发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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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6 08:53
孩子在校被打,该如何处理
回复:1、如果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了,第一件事是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
2、’如果打人之人已满十六周岁,那么其就有可能被行政拘留。如果孩子构成轻伤的,打人之人还会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3、如果孩子的同学未满十六周岁,那么在报警之后,应当尽快与同学的家长以及学校进行协商赔偿事项,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将打人的家长以及学校共同起诉到法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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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13:26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了,请问该如何处理
回复:1、孩子在学校被打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及时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
(2)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
(3)学习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学校有责任吗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学校是否有责任,一般需要具体情况决定:
(1)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学校没有履行到监管义务,学校也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果能够证明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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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13:20
孩子在校被同学打了,该如何处理
回复:1、孩子在学校被打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及时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
(2)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
(3)学习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学校有责任吗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学校是否有责任,一般需要具体情况决定:
(1)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学校没有履行到监管义务,学校也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果能够证明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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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13:21
事情的发生:一年前
我妹妹遭到了校园欺凌,甚至被人给侵犯了,还遭到了网暴
回复:如果你的妹妹遭到了校园欺凌和侵犯,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报警:如果你的妹妹遭到了侵犯,你应该立即报警。警方将会展开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你的妹妹。
2. 寻求心理帮助:遭受欺凌和侵犯可能会对你的妹妹造成心理创伤。你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帮助,帮助她恢复自信和勇气。
3. 向学校投诉:如果你的妹妹在学校遭受欺凌,你可以向学校投诉。学校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学生的安全。
4.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你的妹妹遭受了侵犯,你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律师可以帮助你的妹妹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追究犯罪者的责任。
5. 关注网络安全:如果你的妹妹遭受了网暴,你可以采取措施来保护她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例如,限制社交媒体的使用,更改密码,或者寻求专业的网络安全帮助。
希望这些措施能够帮助你的妹妹度过这个困难的时期。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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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01:37
不是直系亲属怎么会见
回复:非直系亲属想要会见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先向监狱申请会见,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监狱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会通知申请人前往监狱进行会见。
3. 在会见前,申请人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会见申请表、会见证明等相关材料。
4. 到达监狱后,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和安检等程序,然后才能进入会见室与服刑人员进行会见。
需要注意的是,非直系亲属的会见权限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监狱的规定来确定。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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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03:13
可以去公安局查到十年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回复:可以查到的,十年前的事故认定书多是纸质的认定书,你找当时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让他们帮忙查一下,因为交通事故的档案多有保存的,是长期档案,一般不销毁的。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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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21:35
别人转发给我的聊天记录我转发到了网上算不算侵犯隐私,我是第三手
回复:不算。把聊天记录发给别人这种事情虽然在立法上不能完全说是侵犯了隐私,但是在道德上的的确确不应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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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16:12
律师您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实缴金额比注册资金高,是否要签补充协议?
回复:您好,1、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金也许是公司股东追加的投资 ,公司可以变更登记增加注册资金,不增加注册资金的话则应将股东投入超出注册资金列入资本公积金,而不能记入实收资本。
二、实收资本可以高于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可以高于注册资本,当企业的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时应该将多余的资本作资本公积处理,多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贷方。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即构成企业的实收资本,也正好等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
企业实收资本比注册资本多是不合法的,任何企业若是想要注册,那么各位合伙人必须要注册之前就确定注册资金,若是各位股东暂时没有足够的注册资金,也可以认缴,也即正常情形下,实收资金会少于注册资金,对于那些实收资金大于注册资金的情形是违法的。
三、企业实收资本比注册资本多是合法的吗?
企业实收资本比注册资本多是不合法的,我国规定实收资本是不能大于注册资本的,只可以小于或等于。如果你投100万注册60万,那么实收资本只能是60万,剩下的40万座资本公积处理。如果想加大注册资本,要去财务部门申请增资。按公司法来说,投入公司的钱全部都是不能随意抽逃的,这100万只能用于公司经营,随意抽逃会被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法律责任】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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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12:50
区域代理协议,APP拉新项目的加盟费可以退吗?
回复:加盟费在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解除的是可以退还的。
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六条
第一款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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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21:06
区域代理协议,APP拉新项目的加盟费可以退吗?
回复:加盟费在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解除的是可以退还的。
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六条
第一款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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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21:09
夫妻两二婚,2015年拿的结婚证,2017年家里老房子拆迁换了新房子,装修都是女方一手弄的,现在如果要离婚,房产怎么算?
回复: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有什么规定
女性拆迁房屋的离婚分割规定:
1、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其所有权由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拆迁安置房屋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2、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差价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这种拆迁安置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房屋。婚后,该房屋被拆除,安置房屋的产权以夫妻一方的名义登记。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产权交换的差额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拆迁安置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拆迁房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拆迁房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若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该种拆迁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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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16:05
选购家具后与销售谈好价格,销售在填写供货单时漏掉两件家具,但总价还是之前谈的那么多,当时没发现少了家具,送货过来才发现少了,但销售不承认漏了家具
回复:如果你与销售在购买家具时谈好了的价格,但在填写供货单时漏掉了两件家具,以致送货时发现了问题,你可以尽快联系销售商,解释情况并与他们协商解决方法,并寻求合理的赔偿。首先,你可以双方共同确认价格,并核对物品清单,看看是否存在漏掉的情况。如果是由于销售方原因导致漏掉物品,销售方应该承担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如果销售方仍然不承认漏掉了家具,你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进行投诉,或者起诉销售方,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购买家具或者家居用品时,建议消费者要注意交易细节,如物品的数量、规格、品牌等,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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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