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我劳动合同,但是我已经转正了,我现在想走,公司不让我走,说如果我要走,要提前一个月说,不然要扣一个月的工资
回复: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就是首先公司已经违约在先了,而且如果提出辞职之后老板不让走,那更加是没有道理的,不管怎样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自己就可以离职了。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更多的还是应该首先保护好自己,先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自己提出辞职的相关的证据,还有自己以往出勤的记录,这样是形成一个事实的劳动合同,同时也可以多次催促公司及时给你办理交接手续,如果公司一直不予理睬的,自己也可以形成一些书面的记录,譬如说发邮件或者在微信群里提出来,另外就是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
|
2023-09-06 20:27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现在裁员,裁到该员工,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打卡记录和工资流水,现在怎么办
回复:1、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需要向其支付最长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公司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首先会要求其限期改正,为员工补缴社保,逾期不改正的要求其缴纳罚金,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纠纷
|
2023-09-02 20:26
我帮别人干活然后有人受伤了,打完官司老板赔完钱后一直没给我们工钱,我想要工钱他没给。
回复: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68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劳动纠纷
|
2023-08-26 19:47
递了辞职报告,医院要求赔事业保险的
回复: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
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纠纷
|
2023-08-22 16:39
法人用私人账户转账我银行卡 让我给员工发工资两年了 怎样补救
回复:法律分析:公司用个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正常情况下是不违法的。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情况下再劳动合同中是规定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来支付员工工资,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是以公司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2、特殊情况下,公司用个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只要按照实际情况上报,符合财务流程即可,也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公司用个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是为了规避税务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属于偷税漏税。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纠纷
|
2023-08-18 03:06
入职单位后没有签订劳工合同,工作不到一个月,中介公司通知不符合单位要求被辞退。这样可以要求赔偿吗?是向工作单位还是中介公司索赔?
回复:1、在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违法的,只在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即可,未超过一个月,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得不到赔偿支持的。2、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关键点在是否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有则无赔偿,无证据,则需要赔偿。
一、没过试用期被公司辞退需要怎么赔偿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1、在试用期内,如果单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合法的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2、在试用期内,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违法辞退员工,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赔偿吗
若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辞退,不需要赔偿: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认定不能胜任工作需要注意:失职与不胜任工作都是员工不能满足业务和职责上要求的情形,是员工客观和主观上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状况,但两者有着不同的法律内涵。
(1)失职是一种主观过失,表现为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员工因严重过失被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补偿金;
(2)不能胜任工作是一种客观状态,表现为员工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但主观上没有过失。
2、经过培训或者调岗。这是重要的前提条件。
3、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4、用人单位充分举证满足上述三个要件。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需要明确工作量。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单位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成了劳动者被证明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重要证据。
注意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若不能完全上述四个条件的,直接以员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如下:
1、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
2023-08-16 21:59
老板拖欠工资迟迟不发现在无法找到他人 以拖欠两个月
回复:老板拖欠工资找不到人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也可以起诉,当被告人缺席判决时,仍按照审判结果处理。
如有这种情况发生不建议报警,建议先和老板沟通处理,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如老板还配合解决。要找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院解决,拖欠工资属于劳动和经济纠纷案,不归公安部门管辖,报警了也不会被受理。找劳动监察部门帮催讨工资,成本低、时间短、手续简便,是催讨被拖欠工资的首先选择,举报电话:12333。
同时也可以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搜集和保留对方拖欠工资的具体事实和确凿证据,派代表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投诉,帮助催讨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或对其结果不满意的话,就向法院起诉处理。
注意保持冷静和克制,不要以过激的行为与对方发生其他冲突事件,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实践中,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最好是采取以下措施:
1、找老板协商。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找劳动部门投诉。投诉时,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
3、找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员工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找法院提起诉讼。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劳动纠纷
|
2023-08-12 20:09
单位缴纳社保,单位应缴部分金额由打工人工资(即参保基数3300 实际到账2200)支付,这部分可以通过上诉要求退那部分的资金吗?签订的劳工合同不明确,
回复:法律分析:
一般3300的工资,缴纳五险一金660元(假设按20比例缴纳,各地略有不同),扣除五险一金后剩下27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劳动纠纷
|
2023-08-03 20:16
工地上工人因为个人身体原因,休息室内跌倒完成伤害,发现后及时送医救治,但是因为脑出血3天还没有清醒,这个算安全生产事故吗?
回复:法律分析:
工人因个人操作失误在工作期间受伤按法律赔偿除了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后,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以下费用: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6-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75%―90%的伤残津贴;3、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50%的生活护理费;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第(一)项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一规定表面,工人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不论是否存在个人操作失误,都应当按照工伤处理。单位和员工签订关于“工伤问题自负的条款”和法律抵触,是无效的。应当到劳动局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赔偿金和相关待遇按照工伤等级享受。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纠纷
|
2023-08-01 20:56
临时工辞职了,公司可以拖欠工资到月底发吗,可以要求公司直接结工资吗
回复: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劳动者所有的工资,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下个月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劳动纠纷
|
2023-07-29 20:24
是这样的,我在公司上班两年六个月公司给我下发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劳动合同到期,当时签署劳动合同时没有填写日期只让我们签字并且签完以后没有给我们提供盖章合同原件,在工作期间也没有按照我的实际工资收入缴纳养老保险和公积金,请问怎弄
回复:收到公司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应怎样办1,当事人合法权益,比如说经济补偿金等(因当事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很难得到保障;2,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一般需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一直不处理,可能错过申请时效;3,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当事人的社保等,不能转到新的就业单位,或者自行缴纳;4,如果用人单位是用快递等方式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对方在寄出60日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去办理,都可以视为已经送达,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
2023-07-28 20:11